最近,总是梦见我回到纽卡斯尔。
很多梦境总是在睁眼的一瞬间就模糊掉,仿佛真实世界是一团涌动的大雾,在睁眼的一瞬间就夺眶而入、涌向记忆、雾化一切。
等坐上了早班地铁,我就会闭上眼睛,隔绝现实的迷雾,把记忆中的影像一帧帧倒放。后来的7年时光,不过是在一遍遍回想中,加深了记忆。
那一段往日时光,只需要一首《we had today》就能抵达,无论身处何处、心情如何。
于是啊,我在早班的地铁上,随着音乐一起回到了那个总是被人说阴雨连绵,记忆里却总是阳光和煦的地方。
也是早上7点40,此时刚到地铁的时间,我在彼时的小房间里醒来。英国的夏季,太阳总是早我3个小时就起床,不用拉开那百叶窗,已能感受到明亮。
起来以后,在1米2的小床上呆坐一会,便睡眼惺忪地走去洗漱间打开冷热独立的水龙头,捧一把50来度的热水,趁着皮肤还没反应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紧兑一把冷水,中和片刻,顺势往脸上一扑,颇有一副手起刀落的利索感。
洗漱完毕,披件薄外套、背上双肩包,拉上那没有反锁功能的门,便走进了20度英国的夏天。浅蓝色的天空、万里无云,鸟儿停留在树上叽叽喳喳,仿佛也不舍得飞进这浅蓝里,打翻了色调。海鸥在楼前的草坪里言语,声音总是传很远。
走去图书馆的路上,对擦肩而过的路人点头示意。到了学校大门的咖啡馆,总是会纠结今天去costa还是starbucks。这两家死对头的极致拉扯,极其形象地诠释了英国人和美国人的相互看法,顺带影响了我,让我总是今天喝这家,明天喝那家,努力想要给他们的口感分出胜负,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尝出差异,可能是因为我后来买到costa的机会很少了。
“A grand hot latte and two pieces of fruit toast please”, 这可能是我在英国重复频率最高的一句话了,因为我真的太爱那家星巴克的葡萄干吐司,怎么也吃不腻。
店员小姐姐总是会问我的名字,最早我会说melody,后来我会说中文拼音,她们也总是很耐心问我怎么拼写。小姐姐常常会在名字后面附带一些不一样的内容,可能是have a nice day也可能是一个笑脸。
微笑着互相致谢后,我便拿起我的洋豆浆和洋馒头走出咖啡馆,顺便欣赏一下梳着背头、戴着眼镜、西装革履的男士,坐在高脚凳上,一遍喝咖啡,一遍看着油墨报纸的样子,总觉得那样子不属于这个时代,却又属于英国。那时候只觉得画面好美,后来才知道,那个画面的含金量是多么的高,那是周轶君说的:“人啊,无论男女,只要比自己所处的时代稍稍老派一点,都会更有魅力。我觉得人的魅力,就在于稍稍后退的那一步。”
后来,我不仅没有再看到有人在清晨的连锁咖啡店里看报,甚至没有时间在早上慢慢步行去一家咖啡馆理所当然地完成寒暄、点单、观察、再见这一系列看似稀松平常的事情。当然,也就没有机会在推开咖啡馆玻璃门的那一刻,为一位推着轮椅的老太太拉着门,静静等她进来,然后听她微笑着对我说一句:“thank you sweety, you are so kind.”
就这么一会,便能收获了一堆陌生人的善意和问候,如那时洒满全身的阳光一样,温暖、和煦、却不灼人。
走到图书馆,还差几分钟到八点,终于不是第一个到的。前面还有一个小哥在等待图书馆准点开门,我坐在座椅上,开始享受起我的吐司。小哥突然过来,请我帮他还书,我欣然答应,他开心离开,于是,我又顺理成章成为第一个走进图书馆的学生,帮小哥还了这本中文的兵法书。
吃完我的早餐,打开电脑,就开始构思我的论文。早上总是很困,所以才生平第一次养成了每天喝咖啡的习惯,仅仅只是为了清醒着写论文。
我喜欢坐落地窗前的大通排位置,有时候累了,就抬头看一下对面的红砖房,那里是居民区,从未听闻车轮声。
有时候,一呆就是一天,感受时间慢慢地流逝,却从不觉得心慌。
夏天的傍晚,伴着不落的太阳;春秋的夜晚,伴着粉红的夕阳;冬天的傍晚,伴着透亮的夜空,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一路会经过悠久的stone书店、会经过爱逛的m&s超市,会经过属于上世纪香港的双喜楼,会经过哈利波特家一样的居民区,回到我自己的小窝。
打开电脑,调出一部剧,吃着晚饭,哪怕只有一个小时,也觉得这一段娱乐足够放松了。再晚些,会戴上我的耳机,慢慢悠悠地去健身房跑会步,自欺欺人地称个重,无所事事地走回来。洗漱完以后,会打开我此刻仍然在使用的音响,听着我此刻仍然在听的音乐,做着我此刻正在做的事情——写东西,写无所事事的东西。如果可以,会再读一读王小波。
只是,这些是那时候的我的常态,是此刻的我的偶然。
写到这里,我差不多把我这些年爱在脑海里回忆的画面,都落在了文字上。读来,总觉平淡无奇,但又别有滋味。
我的某部分灵魂好像活在了往日时光,旧的如同那英国男人手里的油墨报纸、如同那诺桑伯兰大道的中古世纪建筑、如同那时在图书馆借到的99年的叶芝的诗。
旧的灵魂、旧的事物,总是一边泛黄褪色,又一边熠熠生辉,提醒着我:在我怀疑世界时,它早给过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