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陈鸿宇《途中》
尽管大家都知道,所谓旅游,就是“从自己活腻的地方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去”,但驴友、户外、徒步、自驾还是越来越风靡和受到追捧。当然,这些行为与一窝蜂地跟团旅游在逼格还是有所区别的。
野夫先生在《一席》讲演时,开篇即从两种不同活法入手,一种是“有所在”,一种是“无所在”,通俗地讲,一曰“苟且”,一曰“诗与远方”。
其实,有谁不想“诗与远方”?但问题是,并非人人都玩儿得起,成天不折腰就没有五斗米,连“苟且”活着都很难,“诗与远方”关你什么鸟事儿?
在这种无奈与纠结中,所谓旅游,许多时候也慢慢沦为了“样板人生”中同样用来“作秀”的一部分(先容我感慨一下我们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作秀”文化),其实,一介P民,秀给谁看呢?明知道没必要,但许多时候,只是因为身边许多人都这样做了,所以你若不做,仿佛就显得有些落伍,或离群,或不着调。所谓“样板人生”,不就是一辈子努力生活在所谓“”主流人群“中而不被边缘化吗?因为对多数人来说,那里意味着安全——尽管,或许那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当然。多少人不就一生为此累得战战兢兢气喘吁吁可老也赶不上趟儿吗?
燃鹅,逼格从来都是由少数人来引领的,这就是大众老是赶不上趟儿的真正原因。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用一整本大部头苦口婆心地告诉我们:所谓人生,其实就是“在路上”,终点就是那个大家都知道的地方。因此,活不活得出逼格,区别就在于,你够不够特立独行,有没有自由精神,能不能很走心地体验一把一去不复返的人生,努力珍惜那些路上的风景?套用儒雅风情高逼格老帅哥木心的一句诗,能不能——“认真地勾引”?
关于“在路上”的各种吟唱由来已久,歌单可谓“飞流直下三千尺”,但陈鸿宇的这首《途中》还是瞬间就俘获了我。
当他用略显沧桑,漫不经心的寡淡嗓音唱出“挎壶酒给荒野/饮酌那秋黄/不吁然不吟唱/只拾掇行囊……听街声闻世况/或走俗寻常/经戈壁过断桥/塌落泥土香/递根烟给路客/解乏这星光/茧磨在鞋跟上/无所谓远方……”有种瞬间被带离了“有所在”生活的穿越感。但他完全去除了故作达观故弄玄虚的所谓天外梵音的夸饰与矫情,而是非常接地气的吁叹,那些琐细寻常浸润于凡尘俗世,融为一体,毫无违和感,就像颇多阅历却依旧良善平和的邻家大叔酒后随意唠起的一些陈年过往,温暖,亲切,实在,细品却有万千感慨。再加上后面配合诗朗诵一样的大段独白:
给蹭过车的老司机递烟解乏
不惦记竹筒盛雨露的事儿
你要爱荒野上的风声
胜过爱贫穷和思考
暮冬时烤雪迟夏写长信
早春不过一棵树
一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释然开阔,通透超拔油然而生。
张爱玲戳中软肋直击人心的句子也乘机涌了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但她说的是曾经的爱情,暧昧,或不了情,较之《途中》终究还是狭窄了些,让此时的我颇觉自己有一丢丢矫情。
这是一首老歌。我是说,适合有点儿阅历——至少中年往上吧——的人听的歌。
故事太多,我们已不屑去论及什么人生和爱情。还是一起徜徉在《途中》吧,此刻,听歌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