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地说,谈论海明威,我有点胆怯。如果你听说过冰山理论,那么你就能多少理解我的心情。就像谈看到的冰山一样,我对海明威作品的浅见不足八分之一。尽管如此,我还是乐于把我的这点收获写出来,获得一种如把衣服叠整齐的快乐。
迷惘的一代和冰山理论是海明威身上的两个显著标签,使他成为时代的代表和写作上的典范,是他威名显赫之所据。
“你们这些在大战中服过役的年轻人都是,你们是迷惘的一代。你们对什么都不尊重,你们总是喝得酩酊大醉。”这是女作家斯泰因对海明威说的话。女作家的这几句盖棺定论的评语,其流传程度远胜过任何她的作品。
海明威身上体现了十足的牛仔气质,年轻时是年轻牛仔,老了就是老牛仔。这么富有激情的人,愣是叫战争给弄成迷惘的一代,可见战争的破坏力。我觉得迷惘一代更适用于海明威笔下的人物,对于他自己,我总觉得他没那么迷惘,至少他有心心念着的写作这个事业。
《流动的盛宴》中描述了他在巴黎饿肚子写作的经历,居然他觉得在饥饿状态下,有利于写作。只要有利于写作的事情,他都愿意付出努力,比如尽可能少喝酒保持大脑清醒。不像他的好哥们菲茨杰拉德,在写出《伟大的盖茨比》后,迷醉在酒精里不能自拔。
文坛新星随着《太阳照常升起》而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小说是迷惘一代称谓的由来,太阳虽然照常升起,可是年轻人的热情却提升不起。书中的人物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不停地换着地方喝酒,动不动就要来上一杯提提神,高兴时来一杯,不高兴时也来一杯,正如女作家所说总是喝得晕乎乎。
巴恩斯被战争夺取了性能力。迷惘一代被战争阉割了激情。即便前者不是后者的隐喻,这两者也具有类似的症候。
巴恩斯有爱的欲望,无爱的能力,身边却伴着一个漂亮风骚姐儿勃莱特。巴恩斯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是这部小说最耐人寻味的部分。
“就是这样,送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出走,把他介绍给另一个男人,让她陪他出走,现在又要去把她接回来,而且在电报上写“爱你的”。事情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对于一个男人可不容易。巴恩斯体现了那种让你疯让你去放纵希望你某天会感动的精神风尚。相较小伙伴们身上体现出的迷惘,巴恩斯保持的优雅风度是这部小说最动人的精神特质,也是海明威最想要呈现的力量——他是一个被命运“打败”的人,但是他“败而不垮”。
有评论说,这部小说是冰山理论的初显。我不这么看。这部小说是海明威第一部有点分量的小说,的确体现了海明威的简洁写作风格,但是并不是有很多留白,不能说那个时候他就形成了冰山理论这种写作观念,但可以说一颗文坛新星冉冉升起了。
《永别了,武器》出版,让新星变成了明星。
这部小说叙事结构简单,以第一人称我为视角,主要人物就是男女主人公,即便是女主角也属于从属地位,其个性上也是服从男性的意志,为塑造男主角服务。实话说,海明威身上凸显男性意志,他对于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女性角色缺少兴趣。
小说的名字就能说明作者对于战争所持的态度,这部作品不仅描述了战场上的残酷性,其破坏性还弥漫了到战场之外战争结束后。在审判和枪杀奸细以及失职军官的描述中,叙说不拖泥带水就如杀人不拖泥带水那般,简洁而富有张力的呈述让人觉得个体的生命在战争中是何等渺小。
亨利放下了武器,从意大利逃到瑞士,可战争在他的心头留下无法消除的阴影。“战争对我个人来说,已经结束了,但是我又并不觉得有真正结束了的感觉,我的心情就好比一个逃学的学生,正在思量学校里在某一个钟点在搞什么活动。”
远胜于此的是战争的伤害还在继续,女主角凯瑟琳因为难产而死去。如果不是战争,男女青年可以过着如书中描述在瑞士乡居那种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即便是海明威本人,战争对他生理心理的伤害也是伴随他的终生。他尽管没有死在战场,但是死在自己的枪下,这跟战争给他造成的伤痛不无关系。
作品的反战主旨迎合当时世人的普遍情绪,是作品成功的一个要素。另一个要素是小说中的爱情有动人之处,硝烟里爱情总被赋予格外的魅力。不爱武装爱红妆,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最后痛失吾爱。历程艰险,过程浪漫,结局悲惨,具有感情戏所有勾人的要素。
《永别了,武器》出版后,海明威名声大噪,从文坛新星成为了明星。
《老人与海》的问世,文坛巨星的诞生。
这部作品的素材是来源于一个真实故事,海明威在1936年就写了一篇报道。一位老人捕到一条大马林鱼,鱼将老人和船拖了60多海里,返航时却多次遭到鲨鱼袭击,老人与鲨鱼搏斗两天两夜,鱼被鲨鱼吃掉一半。最后人们找到 老人时,他正在船上哭泣。
在写这个报道的时候,海明威就觉得这将是创作一部小说的很好的题材,不过直到1952年《老人与海》才问世。实话说,如果没有《老人与海》这部作品,海明威是一个好作家,但是还不足以被称为大师。
用福克纳的话说,在《老人与海》之前海明威所有的作品,都是用自己的泥土自我塑造成的,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也都掌握在每一个对手的手里,仅仅为了向自己、想对手证明他们做到何等的坚强,可这一回,他发现了上帝,发现了一个造物主。这是他最优秀的作品。时间会显示这是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我指的是他和我的同时代人)所能写出的最优秀的单篇作品。要知道福克纳是相当自负的人,不过他名副其实拥有自负的资本。
这部作品成为经典的是因为在两个方面达到了极高的程度,其一是精神层面有很高的喻意,其二是写作手法的高超,就是说既有精神内涵也有表达技巧。
精神层面的内涵,它阐述了什么叫: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不仅有这种不被打败的精神,小说中还体现了爱和怜悯。老人爱小男孩、爱海龟、爱海鸟、爱飞鱼、甚至爱他要捕捉的那条马林鱼。这是上帝才有的情怀,这个高度足够高了吧。
当游客们好奇地围观大马林鱼的白骨标本时,他们为渔夫惋惜,甚至嘲笑他的失败,却没人赞美他的勇敢,因为他们想象不出这其中经历多少战争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我们读书时,或许嘲笑这些游客的无知,但是实际生活中,我们也不过是游客中的一员。我们喜爱围观,却不善于思考,而且把少动脑子当作幸福生活的一种标准。
我们用一帆风顺来表达祝愿,但是没有人真正能万事如意。我们如何面对八十四天捕不到一条鱼?如何对付人生中的风浪和出没中的鲨鱼和暗礁?当我们耄耋之年,我们摊开双手,我们想要一条什么样的鱼骨?
写作手法的高超表现在用词的简约。几乎都是用短句,一个一个短句,精干、简短、强悍有力,就像作品里人物的气息一样。这样的一种文体里面,你会看得到它几乎删掉所有的形容词,多余的副词,尽量只用名词跟动词,少数的冠词去组成一个一个句子。正是这种简约不简单的写作风格,才使得海明威成为作家们的老师。
海明威的长与短
我认为海明威并不是一位优秀的长篇小说家,而是杰出的短篇小说家。海明威没有一部严谨的长篇小说,他们都写得松松垮垮。相反,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却是同类文学作品中的典范,他的任何一篇短篇小说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同类作品中的样板。——马尔克斯
《丧钟为谁而鸣》算是海明威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虽然篇幅长,但是全部故事发生在三天之内,这么短的时间内的故事,偏偏写出他最长的小说。
虽然不能确定马尔克斯说的长篇指的是这部小说,但是我认为用他的话评论这部小说是适用的。
这部战争小说一扫先前的迷惘了,塑造了一个英雄形象,主人公乔丹明明知道在几乎必死的情况,仍然矢志不渝排除万难完成炸桥的任务。这短短的三天之内,乔丹还发展了一段爱情,他的爱情拯救了受到战争蹂躏的女孩——玛丽亚(战争中被性侵)。他们的爱情如同刑场上的婚礼般,浪漫又悲壮。
乔丹死了,玛利亚活下去。他们俩合体后,玛利亚带着乔丹的意志和愿望活下去,成为生命共同体。乔丹的死这样就不显得那么让人难过了,对于玛利亚让人放心她会好好地活下去。
小说中描述爱国者在屠杀法西斯分子时的情景,令人震撼。在某种情绪的鼓动下,原本老实善良的人都可能成为残暴的凶徒,人一旦失去理智是多么可怕和疯狂。
小说通过大量的内心独白来丰满人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材料都令人感兴趣,如果大幅度精简,效果会好很多。
最受争议的算是《过河入林》。当时美国著名评论家马克斯韦尔·盖斯马尔在《星期六文学评论》上发表文章写道:“这是一部不幸的小说,不论哪一个尊重海明威的才华和成就的人来评论它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这不但是海明威最糟的一部小说,也是集他所有以前著作中坏的一面之大成,从而对未来投下了阴影。这部小说的意识形态背景是‘真实风流韵事’‘超人’和‘最后边界’的混合物。”
这样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这部小说的立意并不富有新意,而且也不太站得住脚。
正是受到质疑和批评,说他再也写不出好小说,海明威写出了《老人与海》,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响亮地怼了回去。
这样想来,批评使人进步不无道理;还有,文学上没有绝对的完美。毛姆就说过,写作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荷马也有精力不集中的时候,莎士比亚写出的句子也有许多没有什么内容。
想要了解海明威的冰山理论,最好的办法是读一读《白象似的群山》,这个短篇小说是对这一理论最好的诠释。
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对话来推进故事,但是他们的对话都没有把事情说透,让读者去想象。想象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说到的问题,他们所持的观点,他们的未来等等,不同的读者可以个人化去设定和想象这些,这样就产生了无数的可能性,使得小说充满意犹未尽的意味。
冰山理论就是说一篇看是很简单的短篇小说并不是由你看到的那些成分支撑起来的,而是由它身后的那部分提供营养。水面上看到的冰山只是八分之一,淹没水中的是八分之七,这八分之七是支撑,是需要读者发挥想象力的。
短篇小说之王契诃夫持有类似的观点,他有一种主张,就是把小说的头尾掐掉,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所以他的朋友常常问他要小说的手稿,以防他把小说删得不成样子。
在文字上的节简上,没有人比海明威在这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也没有人做得比他好,所以他的短篇成为典范是实至名归。
海明威的写作习惯
海明威的威名不仅是他的作品受到读者的热爱,还因为他的写作技巧和习惯受到很多作家的追捧和跟随。
海明威在创作上极有纪律,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一直到十二点半就写作,哪怕写不出一个字也得站在那儿要写,每天像上课、上班一样的逼着自己要写。
他后来还培养一种站着写的习惯,单腿站着写作。他自己跟人说,那是因为站着写太累了,于是让自己有一种紧张感,让自己不能够太放肆地去写,必须寻找一种最经济、最节约的方法来写。
“我总要工作到干出一点成绩方始罢休,我总要知道了下一步行将发生什么方始停笔,这样我才能有把握在第二天写下去。我已经学会决不会把我的写作之井汲空,而总要在井底深处还留下一些水的时候停笔,并让拿给井供水的泉源在夜里吧井重新灌满。”
固定时间写作对于大部分专业作家来说,是自然能做到的,但对于什么时候停笔,海明威不把写作之井汲空的习惯启发很多作家,我所知道的就有马尔克斯和村上春树。
马尔克斯承认自己的写作泉源是福克纳、海明威和其他外国作家,他曾是海明威的超级粉丝,他曾记录下和海明威唯一一次的相遇,我们可以重温一下那个画面。
“我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那是1957年巴黎一个春雨的日子,他和妻子玛丽·韦尔什经过圣米榭勒大道。他在对街,往卢森堡公园的方向走,穿着破旧的牛仔裤、格子衬衫,戴一顶棒球帽。惟一看起来跟他不搭调的是一副小圆金属框眼镜,仿佛很年轻就当上祖父似的。
当时我和现在一样,说得一口幼稚园英语,也不清楚他的斗牛士西班牙语说得怎么样。为了不要破坏这一刻,我两样都没做,只像人猿泰山那样用双手圈在嘴巴外面,向对街的人行道大喊:“大——大——大师!”
海明威明白在众多学生中不会有第二个大师,就转过头来,举起手用卡斯蒂亚语像小孩子似的对我大叫:“再见,朋友!”
后来,马尔克斯也被人称为:大——大——大师!对于海明威为何威名显赫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最好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