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之致温弟沅弟(1)【971】2024-8-1
致温弟沅弟
道光二十四年1844三月初十日
六弟、九弟左右:
三月八日接到两弟二月十五所发信,信面载第二号,则知第一号信未到,比去提塘追索,渠云并未到京,恐尚在省未发也。以后信宜交提塘挂号,不宜交折差手,反致差错。
来书信自去年五月至十二月,计共发信七八次。兄到京后,家人仅检出二次:一系五月二十二日发,一系十月十六日发。其余皆不见。远信难达,往往似此。
腊月信有糊涂字样,亦情之不能禁者。盖望眼欲穿之时,疑信(半信半疑)杂生,怨怒(又气又恨)交至。惟骨肉之情愈殷;望之愈殷,则责之愈切。度日如年,居室如圜墙huán qiáng(牢狱)望好音如万金之获,闻谣言如风声鹤唳;又加以堂上之悬思,重以严寒之逼人。其不能不出怨言以相詈xiangli(互骂)者,情之至也。然为兄观此二字,则虽曲谅其情,亦不能不责之;非责其情,责其字句之不检点耳。何芥蒂之有哉!
至于回京时有折弁南还,则兄实不知。当到家之际,门几如市,诸务繁剧,吾弟可想而知。兄意谓家中接榜后所发一信,则万事可以放心矣,岂尚有悬挂者哉?来书辩论祥明,兄今不复辩,盖彼此之心虽隔万里,而赤诚不啻buchi(不止)目见,本无纤毫(极其细微)之疑,何必因二字而多费唇舌!以后来信,万万不必提起可也。
所寄银两,以四百为馈赠族戚之用。来书云:“非有未经审量之处,即似稍有近名之心。”此二语推勘入微(考察很细),兄不能不内省者也。又云:“所识穷乏得我而为之,抑逆知家中必不为此慷慨,而姑为是言。”斯二语者,毋亦拟阿兄不伦乎?兄虽不肖,亦何至鄙且奸至于如此之甚!所以为此者,盖族戚中有断不可不一援手之人,而其余则牵连而及。
兄己亥年至外家,见大舅陶穴而居,种菜而食,为恻然者久之。通十舅送我,谓曰:“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南五舅送至长沙,握手曰:“明年送外甥妇来京。”余曰:“京城苦,舅勿来。”舅曰:“然。然吾终寻汝任所也。”言已泣下。兄念母舅皆已年高,饥寒之况可想。而十舅且死矣,及今不一援手,则大舅、五舅者又能沾我辈之余润乎?十舅虽死,兄意犹当恤其妻子;且从俗为之延僧,如所谓道场者,亦慰逝者之魂儿尽吾不忍死其舅之心。我弟我弟,以为可乎?
兰姊、蕙妹家运皆舛chuan(不顺)。兄好为识微之妄谈,谓姊犹可支撑,蕙妹再过数年则不能自存活矣。同胞之爱,纵彼无觖望(因不满意而怨恨),吾能不视如一家一身乎?
欧阳沧溟先生夙债甚多,其家之苦况,又有非吾家可比者。故其母丧,不能稍隆厥礼。岳母送余时,亦提涕泣而道。兄赠之独丰,则犹徇xun(按照)世俗之见也。
楚善叔为债主逼迫,抢地(以头触地)无门。二伯祖母尝为余泣言之。又泣告子植曰:“八儿夜来泪注地,湿围径五尺也。”而田货于我家,价既不昂,事又多磨。尝贻书yishu(赠送书籍)于我,备陈吞声饮泣之状。此子植所亲见,兄弟尝欷歔:xī xū(同唏嘘之义,叹息声,抽咽声)久之。
丹阁叔与宝田表叔昔日与同砚席十年,岂意今日云泥隔绝至此!知其窘迫难堪之时,必有饮恨于实命之不犹者矣。丹阁戊戌年曾以钱八千贺我。贤弟谅其景况,岂易八千者乎?以为喜极,固可感也;以为钓饵,则亦可怜也。
任尊叔见我得官,其欢喜出于至诚,亦可思也。
竞希公一项,当甲午年抽公项三十二千为贺礼,渠两房颇不悦。祖父曰:“待藩孙得官,第一件先复竞希公项。”此言语之已熟,特各堂叔不敢反唇相稽耳。同为竞希公之嗣,而荣枯悬殊若此。此造物者一旦移其荣于彼二房,而移其枯于我房,则无论六百,即六两亦安可得耶?
六弟、九弟之岳家皆寡妇孤儿,槁瘦gaoshou(枯瘦)无策。我家不拯之,则孰拯之者?我家少八两,未必遂为债户逼取;渠得八两,则举室回春。贤弟试设身处地而知其如救水火也。
彭王姑待我甚厚,晚年家贫,见我辄泣(动辄哭泣)。兹王姑已没,故赠宜仁王姑丈,亦不忍以死视王姑之意也。腾七则姑之子,与我同孩提(需人提挈的幼儿时期)长养(抚育培养)。各舅祖则推祖母之爱而及也。彭舅曾祖则推祖父之爱而及也。陈本七、邓升六二先生,则因觉庵师而牵连及之者也。
其余馈赠之人,非实有不忍于心者,则皆因人而及。非敢有意讨好沽名钓誉,又安敢以己之豪爽形祖父之刻啬,为此奸鄙之心之行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