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的孩子被找到以后,买卖同罪就成为热议话题,但生父母为了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了谅解,此事似乎也就不了了之。
如今,《亲爱的》原型的孩子被拐案成功告破,买卖同罪这一话题再次引起热议。一边是含辛养育多年的养父母,一边是苦苦寻找多年的生父母,养育之情,生育之恩,孰轻孰重?抚养之辛,寻亲之苦,孰轻孰重?到底是法不容情,还是情有可原?
我们庆幸孩子没有受到伤害,在养父母家里受到善待甚至宠爱,我们也能充分理解孩子的感受,但是,孩子是否也能真正理解自己亲生父母的感受呢?最关键的是,孩子是否也能分清孰是孰非呢?
坚持买卖同罪,必然会伤害到孩子对养父母的感情,这就是所谓的二次伤害。而尊重孩子的意见原谅了买方,也就等于纵容了拐卖事实,生父母这边将受到二次伤害不说,更多的还是辛酸和无奈——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可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何在?当法律与情不能兼顾时,但凡有一点是非观的人都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每个人都能理解生父母的感受,寻亲过程中的苦与痛不必多说,这么多年了,知道孩子一切都好,这就够了,其他的都不重要,这就是为人父母的伟大之处,相信无论是养父母还是生父母都是如此。问题是对于孩子来说,这不仅仅是感情的问题,还是价值观念与导向的问题,尤其是孩子如今长大成人了,更应该有一定的担当与责任,更应该分得清是非黑白,更应该清楚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感情问题,也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我们尊重孩子及其父母,但是更尊重法律。错误可以被原谅,但是罪行不是错误,不能因为时间的流逝和感情的掺和而不了了之,这一点相信无论是孩子还是养父母都非常清楚。
买卖同罪毋须质疑,维护法律的公正,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其养父母,包括整个社会都是一种教育。
至于孩子,无论是选择养父母还是生父母,都没有错,不应该受到怀疑和指责,做人不能忘本,也不能忘恩,只要他有正确的是非观,在哪儿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