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的大多数故事一样,这个故事并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这是某个人对生活的控诉,是某个人心灵最深处的秘密。
和往常一样,那天我在图书馆写东西。在休息的间隙,我起身打算去书架上借本书来看。我在小说区徘徊良久,仍没有找到满意的书。我决定到不常去的偏僻角落里碰碰运气,兴许会有意外收获。就在最左侧倒数第二排的书架上,我找到了一本叫《酒吧长谈》的小说。吸引我的倒不是这名字,而是落满了灰尘的封面,似乎已经好几年没人碰过它了。我小心地翻开书页,尽量不去打扰到上面的灰尘而破坏了这份陈旧感。这时两张纸从书的夹缝中掉了下来,我捡起来一看,两页纸正反两面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字的排列杂乱无章,倒像是一个人在癫狂的状态下一挥而就的,让人望而生畏。其笔画东倒西歪,简直快要散架了,但背后似乎又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这些字聚拢在一起,就像一个心愿未了的将死之人,强忍着最后一口气,要向世界宣告他的不甘。
正是这股力量吸引着我将这两页纸读完。以下便是纸上的内容,确切的说,这是一封信。
尊敬的S小姐:
你一定想不到这是我写给你的信,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有我这个人了。今天我的头痛又犯了,并且比以往来得更猛烈。此刻我意识模糊,随时会倒下去,我不知道能否把这封信写完,但也只有在意识模糊的时候,我才有勇气给你写信。你看,我是多么可笑啊,居然还在心里奢求你能记得我,我们只见过一次哪。可谁说不可能呢!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深深被被你折服了。尽管我以前对女人有一些偏见,我管她们叫……不不,这还是不说了吧,现在我已经知道这些都是无知的偏见。
如今我最后悔的是那次没有上去与你交谈,当然我不会奢望能得到你的爱,但也许我们会成为朋友呢,我多少希望成为你一个微不足道的朋友啊!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了,那是一次在KTV里的朋友聚会。我多少庆幸那次我没有拒绝朋友的邀请,不然我就见不到你了,尽管我是讨厌这种聚会的。那天晚上包厢里乱哄哄的,他们喝酒划拳,烟雾缭绕混着时不时的怪叫声,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责怪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就在这时候你进来了,你带着最迷人的微笑向大家问好,你一进来大家就安静了。从第一眼看到你开始我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你。当然我并不是一直盯着你不放,我怕你以为我是流氓,我有时会看看墙壁上的镜子和门上玻璃,因为那儿也能看到你美妙的倒影。你那天穿着一件清凉的夏装,露出了两边的肩膀,你的锁骨是那样的迷人,它随着你肩膀的移动而时深时浅,这时你伸了个懒腰,你的锁骨也随着立了起来,我的天,我从未知道女人的锁骨可以这样好看。你唱了一首《赵小姐》,该死,那时我光顾着听你的声音,却没注意到这首歌,回去后我找出这首歌来听,多美的一首歌啊,现在我也正听着这首歌呢!
那天晚上在我单调的前半生里,就像安静的夜空里忽然划过的一颗流星。它是如此的绚烂迷人而又转瞬即逝。不知不觉聚会就要结束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一向漫长的聚会今天会过得这么快,而我还没过去和你说过话,我甚至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感觉我的身体已不由自主地向你走去,我脑子一片空白,但至少我应该向你介绍我自己。但这时一个朋友拦住了我,他好像是问我明天有没有空,我压根没听见他说什么,但等我回过头的时候你已经走了。你不知道这对我的打击有多大,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我时刻在脑海里重演这遗憾的一幕,每想到一次,我的懊悔就加深一次。要是时光能倒流,我一定推开那朋友向你问好。
不过后来我还是知道了你的名字。我从朋友的口中知道的,当然我没有表现出对你的爱慕,我不过假装无意地在朋友面前提到了你,他就什么都告诉我了。但我不敢向他要你的电话,我怕他嘲笑我异想天开,我知道他一定会这样做。可是就算要到了你的电话又怎么样呢?难道我会有勇气冒昧地给你打电话吗,你甚至没看过我一眼。
可是之后一股强烈的欲望在我心里生长起来。我想要在社会上取得地位,取得成功,只有到那时候我才有力量与你交谈,你才会看我一眼。而在此之前,我不过是一个银行的小职员,领着微薄的薪水,做着毫无意义的工作。我知道我再做一百年也不会达到我的目标。但是我觉得我还有点希望,事实上,我一直在写些东西。我还不敢说我在写作,但我确实在写些东西。我以前从没想过要把我写的东西发表出去,因为那是只属于我的东西。但现在我改变这个想法了,如果我写的东西有点价值的话,那么我就会有名气,有地位,我才能配得上你。我打算在我的书里(假如它能出版的话)揭示道德的真相,这个命题很吸引我,事实上我已经在这个方向上写了三年了。现在它的主要框架已经差不多完成了。书名我也想好了,叫做《高级动物》,当然你现在还没听过这本书,但以后一定会知道的。我打算把这本书献给你,在扉页上写上你的名字,因为要不是你,这本书是不会存在这世上的。当然现在说这些还言之过早,但我对自己的理论是很有信心的。
哦对了,现在我已经辞去了工作,因为在我想专心写作的时候简直无法工作。有一回在开会的时候,领导正坐在我们面前讲话,你肯定没见过这样的肚子,都快要把衬衫给撑破了,他的脸上像抹了一层油一样闪闪发亮,时不时扶一下要滑落的眼镜,却又摆出一副极其严肃的表情给我们讲话,看到这一幕我竟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而我竟然笑了一分钟才发现领导和同事们都奇怪地看着我。你看,我已经没办法再工作了,但这样也好,我能集中精力来完成我的书。
但是我有一个担忧——我日益虚弱的身体能否允许我写完这本书。我现在的头痛越来越频繁地发作了,就在给你写信之前我还痛得在地上打滚呢。我现在每天只能写两个小时,接下去我的眼前就要开始冒金星了。然后我就得到街上去散步,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自从辞去了工作,我几乎不与人交流了,我大概有一个月没开口说过话了,但这不要紧,我本来就讨厌看到他们那些虚伪的面孔。但是当我走在街上的时候却又十分痛苦,我看到人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走过,一对对情侣们在街上搂搂抱抱,他们笑得那样开心,就好像他们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我想他们是故意笑给我看的,我敢打赌,如果街上只有他们几个人,他们绝不会笑得这么开心。但这个想法不正说明人们是需要同伴吗?需要别人来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既然是这样,我为什么要选择一个人孤独地生活呢?为什么我如此讨厌别人接近我呢?我一方面想靠近他们,与他们一起放声大笑,一方面又害怕有人接近我的生活。这两股力量时刻在我的内心碰撞,快要把我撕裂了!然后我还是选择了一个人的生活,我也曾试图融入到他们当中去,但他们的每个动作都让我觉得恶心,尽管我的理智告诉我那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动作。当他们碰到我的时候,我简直想把他们抓起来扔到墙上去。所以每次我都中途跑回家,我怕我真会动起手来。
我一动起笔来就停不住,现在该结束了,我的身体也支撑不住了,我得到街上去散散步。该死,我又得听到他们成群结队的笑声了,有时候我想,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要是他们全生病了躺在家里该多好啊,那样街上就是我一个人的了。你瞧,我又开始胡言乱语了,可是您会原谅我的吧,对于一个病人,您还能要求他什么呢?可是有时候就连我也讨厌自己的胡言乱语,刚才我跟你说了那么多关于我的书的事,还说要把我的书献给你,然而事实是,根本就不会有这样一本书!是的,刚才我不过是在安慰我自己。昨天,就在昨天,我把三年来的书稿全扔进了南湖里,我根本写不出有价值的东西来。我想说的话,已经被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们说尽了,我这三年来的书稿只不过是在重复他们的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把它们全扔了,而现在我终于把这件事说了出来,我终于承认这件事了!我在世界上唯一的希望也破灭了,我彻彻底底沦为了一个废物。
尊敬的S小姐,你说我为什么还活在这世上呢?哦不不,我不该问你这么艰难的问题,你也不该去想这些问题,你只需要关心衣服、美食、美景就够了,这才是美好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我得停笔了。那么再见吧,再见吧,尊敬的S小姐,祝你永远幸福迷人。
1994年9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