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时常在下班后的空闲,去旁边的中学来一次长跑,一万米。每次,在最开始的时候,几乎每间教室亮着灯,最后跑完的时候,已经是铃声响毕,学生奔跑嘻哈着冲向家里和宿舍。
二十五圈,说来也算不上太长,和去年三月份参加的马拉松相比,更是相距甚远。在这过程中,会有一两个疲惫点,可能是八九圈,或者十五六圈的时候,身体会放出抗议的声音,而你能做的,只能脚不停歇,慢慢的熬过去,才能体会到最后冲向终点那一刹那的幸福感和成就感。
在这五十多分钟的时间里,渐渐的超过前面的人,然后再超过相同的人,一圈又一圈,由于自己喜欢较快速的奔跑,每次给别人留下的,都只是矫健的背影。而最兴奋的时刻,莫过于最后两圈的加速,冲过终点。
记得自己上中学的时候,每天早上手机一振动,就骨碌爬起床,迅速的刷牙洗脸,跑到教室把门打开,然后去操场跑5圈,再去食堂吃好早餐,开始一天的学习。从高一、高二的稳定三甲,到高三经常性的占据排头,却最后功亏一篑,在这个人生中最重要的长跑运动之中,没有感受到撞线的喜悦。
阿甘在电影中,每当自己要被欺负时,总是选择“Run”,在珍妮离开他的时候,他的追随坚持了整整三年,他说他看过朝阳初升的绚烂、余晖降落的浮影,体验过莽莽苍苍的荒漠、绵亘起伏的草原,他的追随者把他视为圣人,而他,也在这个过程中洗涤了心灵、拂去了浮尘。
跑步,的确是一项沐浴重生的洗礼。
曾经和前女友彻底分开的时候,在操场上一圈一圈不知疲倦的奔跑着,从下晚自习一直跑到宿舍关门,八个月的异地,只牵过手的温柔,伴着如雨滴的汗水,一同谢幕。
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抑或是感情上的困惑和烦闷,没有什么比来一场长跑更能让自己想明白:要怎么活。
每次一跑,就是一万米。因为个人觉得,要想把一件事情想清楚想透,就必须有很长的时间,来打磨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在最后几圈或者十几圈,当倦怠和坚持在做抗争的时候,努力把注意力集中于自己的思维枷锁的中心,来为坚持打气,站在背后,赢得这场拔河比赛。也是在这漫漫长跑之中,做出了再就业的决定,做出了和女朋友摊牌的打算。
一个人的旅居生活,有很多感悟、规划,经历的挫折,撞过的墙,很多时候都只能默默吞咽,给朋友说,无法体会,给家人讲,徒增担忧。女朋友在时差十二个小时的国外,欢笑或烦恼,有福难享、有愁不知。唯有用倔强的双腿,一步一步迈过所有的坎坷和不遇。
在跑步的时候,丢下所有累赘,没有手机,没有手表,没有手环,不需要记录多长的里程,没必要发一个朋友圈截图炫耀,这是一场自我的洗礼,是个人对自己的袒露心扉,无关其他。
每年都给自己定下了,至少参加一场马拉松的目标。和所有热爱长跑的人,来一次年度狂欢。
不知疲倦、奋勇直前的跑下去吧,在竞争与呐喊中,冲向人生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