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观察人们对于谈论安全问题案例反应,很大一部分人都是表现出对于当事人犯错的不理解;也有一些人会把当事人当笑话或故事讲,说他们是“傻”、是“犯迷糊”;当然,还有很少一些人,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或尽量客观公正地看待,但是这样的人很少,真的很少。
那么,为什么有些人对于一些安全问题的发生表示不理解,或是当做笑话或故事讲呢?这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看清楚,就是“事后聪明”。也就是,我们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是站在问题发生之后来看的,在事后聪明的情况下又把自己放到了事情发生之前,于是,这么看问题,我们就都变成了智者。其实,这样思考问题的人,谈论的不是问题,谈论是为了炫耀,炫耀的是虚荣。问题是,如果是真把你换成发生安全问题的当事人,你真的能够预测未来么?
记得听人讲过一本小说,内容讲未来人类攻克了死亡基因,只有极少数非常有钱的人通过科技获得了长生不死之身,但这几个极少数的不死之人,却一个接一个离奇地发生意外死去,有的发生车祸,有的中毒,最离奇的是有一个因陨石撞地球而死。人们对这些人的离奇死亡非常奇怪,本来拥有不死之身的人,怎么会一个又一个发生意外死亡呢?小说中后来的调查结果,也是令人十分吊诡,他们的死亡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概率。
“墨菲定律”讲: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打个比方,车祸发生的概率是0.1%,如果你活的时间无限长,只要你坐车,那么你一定会遇到。以此类推,即使一个人获得了可以避免身体死亡的基因,但是只要他生活在这个充满安全风险的概率关系中,那么,总有一天一定会死。
安全问题,我们不妨用概率来看,往往会很清晰。有些问题我们避免不了,但是我们可以无限降低安全问题发生的概率,或无限延长其发生的时间。比如一些安全的法规规定、注意事项等等,都是在降低安全风险概率。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人的因素是不可忽略的,也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还是会有那么多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看看每年全国发生那么多的车辆亡人事故,我们就可以理解,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并不能约束所有人。
虽然在事后追责的时候,我们都可以从当事人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上找到原因,也可以假设这些人如果遵守规定就不会发生问题,但是,却很少有人会想过:有些人就是明明懂得很多道理,但就是不一定能够把事情做好。这有点像网上很多人总是慨叹“懂得那么多道理,仍旧过不好这一生”一样。
如果有人在事后分析原因时说,“遵守安全规定就不会出问题”这样的道理时,我不知道这样想问题的人想过没有,当事人这些道理都是懂的,甚至大多都是明知故犯的。事情发生了,事实已经摆在那里,按法规处理就可以了。这个时候分析原因时,“是否遵守安全规定”并不重要,“为什么没有遵守安全规定”才是最重要的。
导致一件事情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是复杂的、是变化的,用单一的眼光去看、去分析,往往容易陷入狭隘和偏见。但是,从当事人的主观来看,当事人在发生安全问题之前,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心理状态,对事情的走向和发展是会起到主导作用的。
当事人对发生安全问题的认识,无非两点:要么不知道;要么明知故犯。这是一个思维逻辑问题,打一个比方,对安全问题无知的人,就像是在黑暗中拿着火把穿过弹药库的人,你也许会笑他蠢,但你是站在局外人的眼光看。身处黑暗中,他自己是不自知的,是看不到炸药的,甚至在穿过黑暗时,会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事实是这样的人真是很多,我们如果用概率的眼光来看这个问题,这样的人存活率会非常低。
至于明知故犯,就是用身体力行验证“no zuo no die”的道理。因为,在安全问题发生前,没有人认为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安全教育的重点不只是讲道理、让人懂道理,而是还要将安全问题与每个人建立关系,告诉每个人这个安全问题是和你有关系的,是和你有关系的,是和你有关系的,否则说什么都没卵用,因为人们都会认为:你说的都对,但就是——跟我没关系。
导致安全问题的心理因素,一般都是来源于焦虑。比如我们走迷宫,面前有十条路,一条出路,九条死路。当面临这样的情境时,大多数人的选择并不是为了选择一条生路,而是心理克服不了选择时的焦虑,诶呀呀,实在是受不了了,太焦虑啦,先选一条去走吧,至于能不能走出去,知道个鬼,再说吧。最近看过一本书叫《别用你的勤奋掩饰你的懒惰》,讲的就是有些人表面上看很勤奋,但实际上是一种思考的懒惰。懒得去思考,甚至是都没有思考,先做再说吧。这种心理模式的人遇到安全问题时,只能是靠运气了,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