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学的倒数第七天,刚好还剩一周。又是睡到十点多才起床,刚睁开眼,就习惯性的摸手机,正在交往的那个人发信息过来,“我在去你家的路上。”睡意朦胧,依旧补了个回笼觉,又匆忙爬起来。到处乱翻,脑海里一直在想今天是穿休闲风,还是可爱一点,或者淑女装?看看窗外的天气,又翻翻手机里的天气预报,嗯,下定决心穿一次淑女碎花裙。刚好今天阳光正好。他的到来让我的期待也刚刚好。做在梳妆台前的我,正在为今天的约会化一个美美的妆容,眼角的眼线抹了又画,嘴上口红的颜色也再三挑选。太浓?擦掉。太淡?又补上。终于扮好了可爱的角色,却又犹豫不决呆坐在电视机前。因为你还没有约我出门。终于,你还没来,我还是决定出门了,去XIMISO买一些日用品,走在路上,你发信息过来说你已经到我家附近了。我又发现我好像买错了东西,只好又提回去换,刚走出店门,看到你坐在我正前方的长木椅上边看手机边等我,想捉弄一下你的我,绕到你的身后,这一天,阳光落在你的身上,你微眯着眼睛在看手机里关于NBA的新闻。我只觉你可爱极了。站了一分之久,你竟都没发现我,实在忍不住,我晃动着,影子也随我晃动,终于察觉了什么的你,抬头往上看,才发现了我。忙站起来,我取笑你,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吗?又想,这是不是你当兵留下的后遗症? 你看到我,只觉惊奇,知道我在他对面的店里买东西后,又连说着,我们是不是很有缘,本在这小镇上遇见熟悉的人是件很轻易的事,在你口中说出来,我竟也觉得这是缘分。
后来,你问我想去哪儿,我犹豫一会,还是选择带你去书店。我知道你不爱看书,但我总觉得如果要更了解一个人,一定要知道他喜欢读什么样的书。我更想读一读你想看的书,读书的时候我会觉得我在读你。我们虽认识许久,却从不知你竟喜欢历史。被我几次要求,你只好找了一本你想看的书拿来给我看。看到这本书时,我依旧有点吃惊,更是欣赏。你拿给我的书,是易中天老师的《品人录》。我喜欢你的与众不同,我觉得喜欢看历史的人是单纯的。后来我同闺密讲起这件事,她只觉得喜欢历史的人也应该喜欢政治,是有野心的人。我不懂。也或许是我对你的偏爱。后来,我与你告别。我去了天台,随地而坐,读你给我的书,细细的读,偶尔还会把一些经典名句念出来,反复读两遍。似是在品味你,神秘而浪漫。直到傍晚,太阳快要落山。仅是读了几页,只觉时间飞快。晚安,这算不算是我为你写的第一封情书呢?希望可爱的你温暖有阳光,热烈有激情,快乐有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