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以价值为锚的小伙伴,大家好。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固定资产确认与初始计量的内容。我们之前掌握了与存货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那么固定资产又当如何在报表中体现? 要学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不是为了出售),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年限和产量)的有形资产。
无论是设备(动产)还是房屋(不动产),只要是自用的都属于固定资产,但对于以经营性出租为目的的资产,只有设备才属于固定资产,而房屋则有专用的名词来称呼——投资性房地产。最后,对于用于出售的设备和房屋,都属于库存商品的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处理原则,经营性租入的资产不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而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却视同企业的固定资产。
明确了什么是固定资产后,当企业新增一项固定资产时,就需要对其进行初始的计量,即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该成本包括企业为外购或自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换句话说,对于外购的资产,无论需不需要安装,对于自建的资产,无论是自营工程还是出包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成本都要算进来。
另外,有些固定资产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这时候的价值计量方法各不相同。对于盘盈,用重置成本计量;接受投资获得的存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如果约定的价值不公允,则按照公允价值作为该项存货的成本;非货币支持交换,按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计算;债务重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计量。
外购资产的处理方法
对于外购资产而言,取得的成本与存货的计量方法类似,包括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对于外购的动产而言,做会计分录时借固定资产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但对于外购的不动产而言,由于增值税的金额较大,按照有关规定,当年只能计入60%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剩余40%允许在12个月后抵扣剩余的增值税,当期的会计账目上显示借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还有两种情况需要特殊对待。首先,假如公司打包购入几项固定资产,每项资产并没有单独的报价,而是只有一个总的打包价。此时,需要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且按照它们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出各自的成本。
第二种情况是,有些购买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当这个期限超过了正常的信用条件,则认定这种购买方式属于分期付款的方式,是具备融资属性的。因此,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按照各期付款之和来确定,而是应该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来确定。同时以应付款的终值来贷入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与固定资产成本的差额属于利息支出,借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并需在还款期间分摊入账。分摊入账的金额为(长期应付款 - 未确认融资费用)* 实际利率,也可以视为期初本金乘以实际利率。
举个例子,假如企业买了价值900万的设备,合同规定每半年支付90万元的设备款。此时借固定资产的成本是这90万年金的现值,等于553万,则借固定资产55.3万,借未确认融资费用347万,贷长期应付款900万。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 = 长期应付款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00万 - 347万 = 553万。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账户,也属于负债类账户。但在使用中,可将其视为费用类账户,因为它是借增贷减的。
这347万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需要在五年内进行分摊。假设实际利率为10%,那么第一期的利息为553万*10%=55.3万。第一期期末的本金为553万 + 55.3万 - 90万 = 518万。第二年及此后的分摊方法如此类推。
当支付应付款时,若设备还未处于预定可使用的状态,可以做利息资本化处理。比如第一期还款时,会计上借在建工程的成本55.3万,贷未确认融资费用55.3万,同时借长期应付款90万,贷银行存款90万。在设备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的成本 = 设备的现值 + 利息资本化的总额 + 安装费用等。假如第三期开始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则不能继续做利息资本化,相关的分摊额应计入当期损益,进入财务费用科目。
自建资产的处理方法
对于以自营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工程成本包括工程物资、人工成本、除可抵扣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领用的存货成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负荷联合试车费(试生产的人工材料费用,如果试产的产品有销售收入,则可冲抵工程成本的费用)。
需要注意,买地跟盖房的成本要分开对待。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在建造楼房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盘盈盘亏的情况,需要对该楼房的成本进行调整。在工程建设期间,如果出现盘亏,则将亏损额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偿后得到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如果出现盘盈或得到处置净收益,则可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
如果楼房已建造完毕,此时再出现盘盈盘亏的情况,则需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科目。
如果楼房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此时,该工程的总成本还没计算出来,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就需要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信息,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折旧。等到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还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况。首先是计提安全生产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对于高危行业,企业需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形成一笔固定资产购买基金,费用在前使用在后。这笔费用是人为增加的,需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作为以后购买固定资产的专用基金。例如,借生产成本贷专项储备,即可人为减少了可分配的利润,增加了专用基金的储备。
在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然后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积折旧。之前定期计提专项储备相当于已经计提了折旧,现在转入累计折旧即可。借专项储备,贷累计折旧。由于固定资产的成本等于累计折旧,相当于固定资产不再体现在财务报表上,因此,在资产的使用阶段,无需再计提折旧。
其次,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成本时,还需要考虑弃置费用,即企业需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比如核电站设施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此时,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要将建造成本和未来弃置费用的现值加总,并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现值)和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现值)。
期间记账时,要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滩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并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贷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不断包含新的利息,直到最后一年与预计的弃置费用相等。
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在发生时只需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
许多时候,企业建造的工程是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给建筑承包商,并非自己组织人力来施工。双方会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公司是甲方,负责筹资和组织管理工程建设,被称为建筑单位。而建筑承包商是乙方,负责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
此时,工程成本包括建造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如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厂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损毁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换句话说,就是企业为建筑承包商以外主体发生的,与该资产相关的费用。
对于支付建筑承包商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而对于待摊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
以上,便是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的相关内容。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刺猬偷腥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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