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中的“我”,在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有点怕那个又明又暖的太阳,不过他还是上了街,他还把他自己糊的财神和灶王龛给烧了,为了保持自己的活泼,他开始吸烟喝酒、不再信佛。不再做裱糊匠,也没脸上街找生意,放弃了手艺。
“我”就想认识字、这能抄抄写写,很够当个小差事的,当差是个体面的事,如果我能当上差事也能得到一些荣誉。小说中作者写到这个想法,“真有点可笑,在当时我可是诚心的相信这是最高明的办法。”
作者写道,手艺是三年可以学成的,差事也许要30年才能得上。作者也写道:“差事不是给本事预备着的,想做官第一得有人。”老舍形容说这是说下一个被安排到轨道上的列车,如果不按轨道走的话,就会翻车。
“我”的面前已经摆好了,铁轨只准上前,不许退后,“我”当了巡警。那时“我”穿着这身制服,六块钱拿着好歹也是个差事,除了这条路,他简直无路可走。
老舍说当兵可能可以抢东西,但当巡警必须得讲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的稀松!”以前“我”是最讨厌“臭脚巡”的,但生活像给他开了个玩笑。老舍又顺手讽刺了一下因为亲人而升上来的教官,文章中说这个教官说了一句闸住,但是也不好当面笑,因为“闸住”准是拉洋车的,不过人情好才达到高不成低不就就只好当了教官。老舍写道“阎王好做,小鬼难当,诚然!”
老舍直接表达了观点说:“这么大人——写道六块钱,小梁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再扣去人情工艺净剩也就两块上下腰杆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共值六块钱。”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再扣去人情公义,净剩也就两块,衣服是官发的,但回家的时候就不肯穿着制服回去,还要去买个大褂,做了大褂一个月就白混了。
通过老舍的描写,能看出那个时代职业制度的不公平性、不完善性、阶层性,反应出当时的基本国情,说明了政治改革的必要性。
“我” 穿着特定的制服,在街上巡逻,热了也不能脱,既要巡街、又要站岗,既使没有吃饭,也要保持好精神劲,作者形象的把它比喻成“不饱也要鼓起肚皮,像吃了三大碗鸡丝面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