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定时工时与工作打卡的冲突
周一公司例会,有4、5个部门总没有出席,派的是部门员工参加。领导大发雷霆。此类现象应该已经在例会上出现不止10次。总有一些部门总以出差、外出、休假等原因不来,每周到单位上班的也不超过3天,其余时间不了解行动轨迹。至于业绩,不坏而已。尽管公司签订了不定时劳动合同,对于业务团队还是以工作业绩为主进行考核,但是作为团队管理的负责人,松散的工作方式,必然带来松散的管理方式,在公司内部资源分配、流程协作、交流沟通带来一定不便。
这就让我不由想起:仪式感。上班,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经历半小时以上的通勤时间,郑重其事的坐下来开机,接听电话,听周围各自的打字、电话声音,等待秒针走过,等待下班。尽管前后左右总有各种事情在不断地打扰、打断思维、工作效率总被各种临时事项打断,但是坐在这里,受环境、氛围的影响,总有种安全感。而遵守劳动纪律,是开启这种仪式感的必然。
自律才能自由。合理分配自己的精力、关注重点可能是成为优秀团队长得第一步。
关于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形象的冲突
公司领导和人力部门收到一份匿名信,揭发某个业务经理休假时间喝hua酒。领导是位传统的知识分子、更是一位自律的老党员,国企及政府部门担任干部多年,接到这封匿名信时,立即跳脚,要求开除业务经理。我在电话求证本人时候,业务经理承认,处于业务需要,某些客户需要这样活动,个人表示这只是随波逐流的行为。休假期间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但是在休假期间以公司员工的名义开展的活动,的确与公司形象冲突。
为了业绩这个幌子,掩盖对家庭、对企业的不负责任。管不住身体的人,如何经得起几亿几十亿的融资项目考验,如何控制自己不在另一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有此,想到涉及黄赌毒的员工为了堵住窟窿而犯罪的报道,让我们不得不重视员工的个人思想动向以及行为特征,但是如何管住?除了加强内控流程管理外,思想工作如何做?我还真一筹莫展。
关于员工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结
一员工,借用公司的名义和谈判价格私自发出采购邮件,为自己朋友公司采购优惠的产品,从中获利。他口头模糊了是公司采购还是个人采购,由于款项未及时支付,供应商向公司索要款项造成东窗事发,尽管后期,事情妥善处理,没有更恶化,但是这名员工出现工作时间利用职务获取不当得利的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该员工刚刚续签劳动合同,员工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才不承担违约赔偿金。不由感慨,手中带有一本《HR全程法律顾问》多么重要。
BTW,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我还是了解了一下原委,一名老员工,家庭有变故,急需用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简单,但是也许失去工作,事情就走向另外一个恶化。no zuo no die。我在内心悲悯与理性中纠结。
才周四,有点乱,有点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