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看得很是粗糙,是在车上和晚上座位上看完的,看最后一章的时候简直可以说是一目十行。看这本书没什么太大的感觉,除了小脏话进步了不少的节奏。
我是什么书都看的人,这本书你看着不用动脑子,全是故事类、随笔类,而且你看了反正也记不住,最起码我没有记住,不过可以用来打发时间。你要是闲着没事,可以看看,反正看起来很快。里面有一两篇文章还是挺感动的,虽然名字我忘了,内容我也忘了,我他么就当时看的时候感动了,过后就忘了。
我也许这么说,会得罪很多人的节奏。不过既然能出书,可取之处还是不少的,否则怎么可能出书,怎么可能出电影。第一,最起码他掌握了流行文化,知道大家喜欢看快餐式的读物个故事,就写了出来;第二,他够有耐心,能够写出来,毕竟写文章是要花费时间的,浪费脑子的;第三,他死党有几个,挺羡慕,活这么一辈子,三两好友足矣;第四,能自己来酒吧,多少有点小资本,可以骂骂小脏话,还有一条狗,不错不错,生活挺好。
不好意思,扯远了,我想说的是,你要是真的无所事事,比起睡觉,看看书吧,虽然不费脑子,但是多少有点装逼的效果,比睡觉好一点,你说是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大钱
埃塞俄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