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说,我的发小只此一个,他就是——邓兆祥同学。我们虽然不是一个庄的,但是我们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一个学校,从小玩到大,无话不谈,他注定是要成为我伴郎的男人!
小学的时候呢,感觉邓兆祥家特别有钱,有事没事就请我们吃辣条,和汽水,而且他家离学校只隔一条马路,我们有好多次还一起下课去他家拿雪糕吃,所以说小时候特别喜欢和他一起玩,邓呢,也大方,对朋友好的没话说。六年级的时候,我们两个还是一班,这是我们学生时代里最后一次同班,当时我的英语成绩很差,但是没想到我们英语老师如此器重我,让我参演了当时的英语课本剧,邓的成绩很好,当然也在其中。我记得我那时候练abc都念不好(羞愧羞愧),邓就在我们上学的路上,回家的途中,一句一句的教我,我是生生把我的台词背住了,最后我们得了个二等奖。自此之后,我也开始发愤图强学起来了英语。
初三的时候,邓谈恋爱了,是当初和我们一起演课本剧的一个女孩,初三的时候早自习很早很早,这家伙每次都是提前先从家蹬自行车到女孩家门口,再陪女孩一起去学校,我就说他傻,他说女孩怕黑……就这样,谈着恋爱的他和我一起考上了我们县最好的高中。分科的时候,邓选了理,我选了文,自此彻底就断绝了在一班的可能,但是我们的友谊不受丁点影响。如今,邓在福州,我在驻马店,平时很少联系,但是依旧温暖如故,君子之交淡如水。
人生啊,得一知己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