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在开心灵大会”,斯蒂芬•金如是说。作者与读者隔着时空进行精神交流。有些基本信息被传达,有些概括性的信息则依靠读者的想象力。
看到这段的时候,我在89页。《写作这回事》是斯蒂芬•金的创作回忆录,作者遭遇车祸康复期间写完的(难怪读起来觉得作者一点都不着急)。我本来老老实实从第1页看起,看他写自己的童年、青少年时期……一直看到28页,忽然停下来想,我不是想看这位老兄说关于写作的话的吗,这部分内容可以跳过去。任何人的童年都可以很有趣很有故事,不过我可以留着看完自己想看的主题再回过头来看嘛。于是跳了,到89页。就看到了作者的这个说法。
第89页后面,第90页还说,“不要轻易开始写作”。我想,太迟了,金先生,现在我们都用手机写作了,根本不用对着一张白纸,以神圣罗马帝国的庄严来起稿啦。还可以边写边改,不喜欢还可以删掉,还可以保存不同的版本,给文件编个号就可以区别了,多么方便。
然后,我又很好脾气地回到28页,重新看作者的流水账。忍耐着看到52页,作者结婚了。然后,我明白了一件事:其实他从小到大过的都是乏味的生活,那就难怪要用想象力去补充剩下的部分了。于是又走神了,直接跳到247页,《续编》:“第一部 关门写作,开门改稿”。是不是有点“关门,放狗”的感觉?
由于在52页之前作者提到过高中时代写通讯稿被修改的经历,曾经介绍了改稿原则,因此看这一章并不费力。看了之后觉得:天哪,写作是多么沉闷的劳作!对,是劳作。这劳作的过程要忍耐好多无趣的时刻,然后,出来的半成品还不一定能用……
然后回到52页:啊,作者毕业之后找不到教师工作,又去了洗衣店工作。然后,看他怎么用小说手法把肮脏、乏味、低效的洗衣工这份活儿写得让读者读来又好气又好笑的。这种描写,比28页之前写的小时候捣蛋活动有趣得多啦!又或者是添加了“审丑”的因素,让读者觉得眼前一亮(或一黑)吧?总之,52页之后那两页,是一个迷你高潮。
然后我又明白了另一件事:28页以前,做洗衣工的是作者的母亲,52页以后,做这份工的是成年了的作者。这是个伟大的转变!我也是工作多年以后,才开始琢磨父母当年的工作状态,他们养家活口时候的心情。一个人在社会中沉浮,亲身体会各种悲欢,自然会对翼护着未成年子女的人产生同理心,也会为自己青少年时期不体谅父母而感到难过——因为已经不可弥补了。——作者的心灵大会怎么有点忏悔大会的意味了呢?打住,继续往下看。
虽然生活是如此平淡,要创造戏剧性也是能创造出来的。作者写了第一部长篇正式卖出去赚了钱(得到了二十万美元,相当于他当时年收入的二十七倍左右),就相当有戏剧性。好像是艾略特吧,说“世界终结了,只是‘嘘’的一声。”不知怎的我看到作者写到“赚钱”的时候会想起这么不搭调的诗句。当然,这一刻太高兴了啊,为作者高兴,好像有点“好人好报”的迂腐想法了也没有关系。
到了78页,作者的母亲去世了。我忽然觉得把个人的生命体验公诸于众是多么可怕,虽然他写的死亡过程我也曾这么贴身观察过。呼吸自然衰竭的时候,肺部就只能出气了,就好像一种自然的减压,把赖在每个小肺泡的空气驱赶出体外。作者只用了一句话:“最后不再有呼吸声,只剩间歇。”非常精准。但是即将到来的排山倒海的悲伤,毫无预警,也停住了不再写了。聪明的斯蒂夫。这也是一种善良。
让我走神的时刻又来了。作者说他一晚上喝掉一箱五百毫升装罐装啤酒,还写着小说。我忍不住自发做了一道算术题:一箱12罐,是6公升,如果是24罐,就是12公升了,人的腹腔能容纳6公升以上的液体就属于橡皮肚啦……那么作家是不是一边喝,一边写,一边频频上厕所……可见我这样的读者有多么讨厌,尽是注意那些次要的东西。
不过,在《写作是什么》里面,作者确实也谈了次要的东西,但是对写作的人来说非常重要,例如要什么样的书桌,书桌摆在哪儿。在阅读了前面八十几页生命碎屑般的回顾之后,到这里就读懂了作者说“把瞭望台建在地下室里”是什么意思。他还说,“生活并非艺术创作的支撑,反之才对。”——举双手双脚赞同!
后面的《工具箱》、《论写作》、《论生活》,就是方法论了,我不能保证自己不会跳着看,但是我会老老实实把它们看完的,为了作者费煞苦心写出来的这么多建议(一百七十多页呢),没有功劳有苦劳呀。
直觉告诉我,最喜欢的是刚看完的前面八十多页。待我看完全书,再验证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