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小可
《我们与恶的距离》,上半年好评如潮的一部台剧。从一起无差别杀人案入手,细腻地呈现了受害者家庭、加害者家庭、法扶律师家庭、精神病患家庭、精神病医生家庭等不同参与者以及媒体、公众、键盘侠、政府等不同群体的立场和选择,同时向我们展示出人性的恶是如何形成的。
诚然,这部剧最后对于这种社会矛盾的解决方式过于天真和理想化,但看完剧,也许每个人对我们与恶的距离、对人性会有新的思考。
01 什么是恶?
历史上封建统治者为维护专制,讲十恶不赦,是指十项罪恶极大,不可饶恕的恶行。
佛法中讲起罪之由,为“身恶”、“口恶”和“意恶”。身业不善,即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即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即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恶,可以是犯下杀人、偷盗的罪行,也可以是搬弄是非、花言巧语欺骗他人的口德之恶,还可以是害人之心理、损人之意念。
剧中,李晓明无论出于何种心理,持枪随机杀人,致众多受害者及家庭蒙难,自己家人也受尽指责不敢活在太阳下,实属滔天恶行。
剧中,媒体的野蛮报道使得遭受校园欺凌的学生被逼动手伤人,因为受不了媒体不实的报道和屏幕上公众的指责,母亲带他一起跳入河中自杀以证清白,这种为了流量和热度,失真报道的媒体,以及不分青红皂白标榜正义的键盘侠们算不算是行恶?
剧中,新闻编辑主管在随机杀人案中失去了儿子,作为受害者,在知晓自己的下属正是加害者的妹妹时,让记者偷偷跟踪其妹妹从而曝光其父母的行踪并遭媒体围攻,这算是一种发泄还是一种恶?
剧中,平凡的精神科医生,为了医院的业绩创收,让符合出院条件的精神病人继续留院治疗算不算一种恶?
在一个病态的世界,我们与恶的距离能有多远?
02 不要挑战人性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
标准很难界定,大多数的我们还是介于中间的灰色地带,遵纪守法,做一个良好公民。但人性这个东西,即便是良好公民,很多时候也都让人产生无能为力的挫败感。
剧中律师为杀人犯辩护,以期找到真正的杀人原因,但公众骂他没有良知,甚至泼粪;他忙于法扶,疏忽家人,连妻子儿女基本的生活条件和及时的关心都很难保证,可以理解作为律师的家人、亲人对其工作的反感和反对。相反,家人需要多么无私、多大的包容心和抗压能力去全力支持律师的工作,则是对人性的一种挑战。
剧中加害者的父母、妹妹都是普通善良的公民,承受不了媒体和公众的围攻而逃逸,母亲在剧中曾痛心诉说,谁也不愿意自己培养了20多年的孩子成了杀人犯。从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上,加害者的家人确实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如果早一点发现孩子的精神和心理问题,及时给与关怀或治疗,也许能避免悲剧。
但是悲剧发生后,作为加害者的家人又该怎样正常地生活?妹妹被迫退学,改了名字开始工作,偶然发现自己的上司正是被害者家属之一,担心、羞愧提出离职,但还是被上司无意中发现,并利用她曝光了她的父母;在奶茶店打工偶遇学长,该学长利用假意关心获得爆料,引来公众对奶茶店的围攻讨伐……
我们不是被害人,也无权要求被害人对加害人的原谅,但是我们作为公众,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如何减少偏见和歧视?这很考验人性。
我们大多数人做选择的时候都是从自私、利己的角度出发,站在本位思考,由己及人,不会力图站在他人的立场来考量。出于自我保护,我们会下意识地选择排挤一切可能损害自身利益的事物和人。所以我们会抵制将精神疗养院建到自己居住的社区,排挤并孤立有精神问题的同学,歧视犯罪人的家属……没有偏见和歧视的世界太过理想化,就目前看是不存在的。
不要挑战人性。
东野圭吾在作品《信》中说到,“犯罪者必须要有着这样的思想准备,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抹杀了自己亲属在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个角度讲,犯罪者应当考虑自己的犯罪成本,是否会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引起蝴蝶效应,把家人也带到黑暗的深渊。
03 弃乌合,求独立
曾几何时,鲁迅冷月照孤魂,孤魂咒劣根,批判国民曾麻木的劣根性;而今,我们看到关于社会刑事案件每每刷新微博热搜,引发群众情绪和价值导向,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但是围观者们有的感动到不行并聚众煽情,有的义愤填膺,卷入事件的个体也被无限放大或污名化,但是下一秒,可能娱乐至上,投入肤浅的娱乐消息而变得健忘。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希望多年的教育至少让我们多一些独立思考的能力,多一些理智,有温度有正义,不要成为乌合之众中恶的助推器,因为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的蝴蝶效应真的太具有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