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旧有的那套系统,对我来说,可能更加不利。
因为在上一个结点,利益获得者,已经分配了我辅助加工的之前所有集体利益,我每次被定义为有病,都是这样的一个结点。也因为长期被搁置,心理的不平衡,已经适应和调整,改变环境中的变量,对我来说,风险较大。
这是一个腐朽的系统,却因为我的两次婚姻,两次得到加固,或者卖身。而组建家庭之前,我不存在人格,家庭和组织都是要将之坚决弑杀掉的。所以我的每次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基础不是建立在自己的地盘上,或者,名义上是为自己或自家做的,但是目的所指的意愿全是敌对系统的。我,还有是什么存在的意义?
巴不得他们通通死掉才好呢!
那样,我就可以收回对自己的财富掌控权,重新开始了,是吗?
理论上,是的,但是道义上,是不允许的。不仅如此,而且既然我的自我都没有行使过其意志和权力,那没有人承认它,它也就不存在了。而我还要在这黑天暗日的世界,不断美化对方,承认对方,加持对方,把余力用以自修,即便修成了,也不过是做得仅仅像是一个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