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企业怎样才能享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个人出资经营,企业控制权归个人所有,享受企业经营的所有收益。以工作室、服务中心、事务所、为后缀的都是属于独资企业。个人独资的规模较小,每年的销售额一般在500万以内,不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没有股东分红个税。
核定征收是对其所得税计征的一种方式,一般的企业所得税都是按照收入、成本、利润等方式查账征收的。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核定征收其个人经营所得税,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税项目,适用于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在总部经济园区是按照商贸业5%、建筑业7%、服务业10%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的。2020.12.31服务业前核定税率在0.5%-3.2%,商贸业核定税率在0.25%-1.38%,建筑业核定税率在0.5%-2.1%。所谓总部经济,即入驻企业在保持现有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的前提下,不需要到园区实地办公。
企业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优化税务结构,个独和合伙企业可以被设立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园区里,享受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付出的税收优惠,这对于我们来讲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既满足了当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的需求,同时也让我们企业能合理合法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对于一些不适合运用个人独资节税的企业,还可选择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地方财政优惠政策。在很多地方,对于有限公司,地方按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全额的40%—80%扶持企业发展。增值税扶持比例在20%-40%,企业所得税扶持比例在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