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我将笔名改成了迟暮之人。
喜欢文字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习惯,懵懂时期便对文字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学时我的作文每次都会是老师手里的范文,在班里被大声的朗读,那会很开心、很骄傲,那时候我无时无刻不再盼望着上作文课,这样我就会仰头站在众人面前,读着自己的文章。
初中时代,语文老师颇为严厉,规定了每天必须写日记,我偷了懒,每日的日记是抄写的《朝花夕拾》、《繁星,春水》,想着诗歌的篇幅较少,省时省力,老师却在全班人面前夸我“爱读名著,”我站起来违心的说了自己喜欢文字。
后来呀,后来,就没有后来,喜欢写文也只留在了口头上,记得在明信片上我给自己留言:你是一个喜欢文字的人,永永远远不可忘记初心,拿起笔便不要再放下!
可是后来么,真的是放下了,只有在一些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最初的夙愿,有时候真的在埋怨自己,为什么?文字明明是我一直喜欢的东西,为什么一直都害怕动笔,一直都在逃避,是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一直都在装着喜欢文字?
就是为了让自己在众人面前有了高尚的理想,好像说出自己喜好写文就能变得和他人不一样,可是真实情况只有自己知道,我没有一篇可以拿的出来的文,这也是世上最悲哀的事情了,嘴上口口声声说喜欢它,却做不出一件喜欢他的行动!
后来读了大学,去了陌生的城市,在随身的行李看到了那张写给自己的明信片,我猛的一惊,我已经快忘了自己还是喜欢文字的。我害怕至极,当我再没有这成衣装披着的时候,那么自己还会是别人口中的那个喜欢文字,清爽干净的男孩子吗?无数个夜晚我都会被猛然惊醒,是那种有胸中有大志而无任何行动的羞愧。
我开始练习着学写网文,给自己胡乱的起了一个笔名“叫我决先生”,记得当时自己有了自己的笔名后,我每天都会打开网站看好几遍,看那个封面,上面写着“叫我决先生著”,每次看着看着就会不自觉的笑着,真是有一种打心底的满足。就像是小时候自己很喜欢很喜欢一件玩具,在某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种激动、满足。
我认定了自己的心意,不管我走到哪里,我在干什么,我拿不拿起笔,我都是喜欢文字的,因为只有文字会让我打心底的快乐,那种快乐是任何事情都没法替代的。
我站在宽阔的原野中呆呆的看着太阳渐渐褪下,不再刺眼,可以直视,但他的光芒依然可以照亮他身边的云,发出红色的微光,他躲在云层里,亦是曾经普照大地的王,即便迟暮,也是光辉,此刻降落的它比升起之时更慢,或许是它也留恋着世间,更加的珍惜时光。
我的脑中忽然闪出了“迟暮之人”这个笔名,我拖的太久太久了,不能在浪费一丁点时间,我已迟暮,只有寸光,用这迟暮,发出光辉,时刻提醒着我更珍惜岁月,时时刻刻让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能故作清高,附庸风雅,看他人文章取笑他写的不够温暖,却当自己提笔的时候,写不下自己所想要的文字,人或许就是这样,只有对别人是严苛的,对自己确是一再姑息和放纵,外表表现的自己很高大上,好像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只有自己知道其实自己外强中干什么都不会,
我害怕在别人面前插不上嘴,害怕别人的眼光,话语,落在自己的眼中都是怀疑,我用近乎卑微的结交去博得别人的一丝满意,在关键的时候也只有自己明白,“我不行,”一切那只是装出来的!
我不想就连自己都嫌弃着自己,我想活成自己满意的样子,重拾最初的梦想,我喜欢文字,我想写出自己的文字,温暖自己也温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