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中央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并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党纪学习教育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里”走。
以“学纪”为“基础点”,在“正己”上“正本固本”,推动党纪学习“往心里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党纪党规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八项规定到六条禁令,从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到严禁公车、办公用房超标,从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度的笼子越编越紧,法治的篱笆越扎越密,为的就是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知规懂纪,使其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党员干部要主动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不能“略读”“快读”,而要“深读”“精读”,原原本本读、认认真真思、仔仔细细悟,通过阅读原著逐章逐条地读懂每一句话、联系实际思考每一个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于律己、勤于自省,坚持边学习、边对照,始终将党规党纪铭刻于心。要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弄明白“应做”与“必做”,摒弃“最后一次”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纪律、政策、制度去办事,将铁的纪律融入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一举一动里。
以“明纪”为“根本点”,在“审己”上“量心量行”,推动党纪学习“往深里走”。“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开展纪律教育就是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认真而不教条,不为学而学,善于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读懂文字背后的“政治韵味”。要联系实际学,看一看党性修养是否弱化、查一查宗旨意识有没有淡去,将工作思路与新时代环境与群众需求、期盼相对照,看清楚弄明白一些事情能不能干、该不该干。通过组织学习党的政策法规、纪律规定,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纪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知晓在工作中的具体应用,从而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严格遵守,才能做到不忘“来时路”,走好“脚下路”,坚定“未来路”。
以“守纪”为“关键点”,在“律己”上“有畏有止”,推动党纪学习“往实里走”。“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遵规守纪不能只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要具体细化为落地落实的行为。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以往的实践证明,强大的政党是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出来的。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并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坚强保证,唯有如此,党风才能始终纯正,党的事业才会根基巩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修身自律作为品格修养的价值底色,只有严以修身自律,才能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不断强化自我约束。相反,一旦放松自律,随时都可能落入“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的陷阱,都可能成为被拉拢、被围猎的对象,都可能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坚持党纪学习,常怀律己之“心”,恪守规矩,克服私念,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时代、勇攀新高峰的政治底气和精神动力。
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通过“点上发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里”走,进一步形成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在不断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彰显大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