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号。
几天前还盯着二哥想他嘶哑的嗓子怎么久久不愈,晚上就突如其来的被喉咙痛袭击,第二天咳嗽发烧接踵而至,嗬,措手不及!所以即便是裹着红棉衣,踩着红袜子,还是没妨碍在本命年伊始,就来了一次不大不小的感冒。所以今年学会的第一件事,大概就是生病了主动吃药。
不过,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新年的第二件事:我要学会放下执念,特别是陈年已久、盘根错节的琐碎执念,就算不能连根拔起,但至少要干脆利落。
所以——
晨晨,
生日快乐。
我们就此别过。
细细算来,我的十四岁到二十四岁,差不多是十年的时间,你也从一个二十出头呆萌可爱笑容治愈的小哥哥,变成三十而立胡茬范青肌肉横生的老大叔了。
用现在流行的一个说法,我大概算是一个佛系粉丝吧。我买过一本你的书,里面有一张你的光盘,至今未看;我买过一些你的海报,高三高四最迷茫的时候,就明晃晃的贴在教室里我的座位旁边;我关注了你的微信公众号、贴吧、微博,有时会跑进去转转,虽然多半是在不开心的时候;我曾经在网上跟陌生人据理力争、反驳到底,在你被卓伟送上热搜的时候;我曾经在空间发过几次关于你的说说,当每次感慨强烈,想要抒发的时候。
可是,也仅止于此。
我没有没日没夜的为你打过榜,没有买过你的周边和个人专辑,没有为你送过什么礼物,没有为你的活动站过台,没有想过跑去接机,甚至,因为担心第二天的期末考试,还错过了你唾手可及的活动。
或许换种角度,我对你是没有付出的。
所以我不是追星族,我只是一个喜欢你的人,并且是无关风月的喜欢。我喜欢你,喜欢那段简单美好的时光,喜欢在被无边黑暗束缚的时候,能紧紧攥住一道光的感觉。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自私的粉丝,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需要我,而且因为我需要你。
在所有的初心里,你更像是我对美好的一种寄托,这样一个人,立在那里,就让我觉得生活是美好的。白夜行说『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想,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你算是长夜里,很强的一个光源。没有非分之想,无关风花雪月,就是一种什么都掺杂不进去的喜欢。唯一的执念就是想看一场你的演唱会,而唯一的遗憾也是,从十七岁念叨到你去年的出道十周年巡演,我都没有去到过你的演唱会,哪怕是坐在角落,安安静静的听你唱一首歌。我一直想,如果去了演唱会,我肯定会哭,光悄悄想象一下,都觉得眼睛发酸,嗓子堵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前段时间终于去看了一次演唱会,不如所愿。没有想象中的无语凝噎,只有跟着所有人,千篇一律,随处可见的大喊大叫——台上的人,不是你。而台下的我,也是迈过了千山万水,初心难再的我。演唱会现场的感觉很棒,我很激动,很兴奋,很开心,我也很喜欢他们,是山川湖海和旷野繁星一样的喜欢,同样美好而耀眼。也许喜欢并没有比较级吧,只是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以前的心境,再不能像那年的初心一样,热泪盈眶的去喜欢一个人了。
而现在,你的三十二岁生日,我说,就此别过。不是不喜欢了,而是要把对你偏执一身的热爱,打散铺开,分给生命里的方方面面。你和山川湖海不一样,和旷野繁星不一样,我不能把曾经心尖上的供奉,变成随处可见千篇一律的喜欢,所以,我们就此别过。
没有偏执,就不会再轻易坍塌。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却不能热爱独独一个你。偏执型人格的放弃,不是消耗殆尽,而是无药可医。
我太喜欢你。
我又不可以太喜欢你。
我必须不能太喜欢你。
我做不到不太喜欢你。
所以,
我只能让自己不喜欢你。
最后,生日祝福:
晨哥,祝你今年结婚,生一个超可爱的小小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