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我们价值观、志向、思维逻辑、判断标准、做事原则都不一样,怎么可能一起谋事呢?当断则断,不要浪费了时间,坏了名节。如果明明道不同,还在一块谋事,那不是在一起谋事,是一个人在谋另一个人的利。
【子曰:“有教无类。”】
孔子说,人人我都教育,没有贫富、贵贱、贤愚、地域、种族、善恶等等差别,我不会把人分类,哪些教,哪些不教。
前面《述而》篇孔子说过:“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只要带了腊肉来拜师的,我没有不教的,就是有教无类的意思。
朱熹注解说,人性本善,而有善恶之分,都是因为后天习气所染。只要得到圣人之教,都可以回复于善。所以不应该分出好学生、坏学生来。
王阳明的致良知思想,也和这个一脉相承。他说,一个贼,你骂他是贼,他也不高兴,不会觉得很自豪,这就是良知未泯,还是可以教他向善的。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
孔子说,道不同,就不要在一起谋事了。
这句话放在“有教无类”后面,正好相对照,教育是不选择对象的,有教无类。而一起做事,是要严格选择对象的。选择标准,就是是否“同道”。
这个道,是价值观、是志向,是思维的逻辑、判断的标准,和做事的原则。如果我们价值观不一样,志向不一样,思维逻辑不一样,判断标准不一样,做事原则不一样,那根本说不到一块,还在一起做事,怎么可能呢?
如果明明道不同,还在一块谋事,那不是在一起谋事,是一个人在谋另一个人的利。孔子经常讲的事君之道,就是这样,该进谏言,不好听的话,要说。君上对我言不能听,计不能从,则去,自己马上走,不要在这儿拿俸禄。如果不走,那就是在为自己谋利,不是谋事了。他多次骂冉有,就是骂这个。后面还要骂,下一章我们再讲。
“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个我们要多提醒自己,当断则断,要帮人谋事,不要在别人身上谋利。不要舍不得蝇头小利,最后浪费了时间,坏了名节,那损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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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中华书局出版
《张居正讲解论语》,张居正注,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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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正义》,刘宝楠著,中华书局出版
《论语译注》,杨伯峻著,中华书局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