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写点关于他的东西。只不过我比较懒,不论对事,还是人。于是就迟了。
遇到他是今年四月的事,大西北黄沙满天乱飞。并不是电视剧中写的那天下午天气很好你穿了件白衬衫上面有阳光的味道之类的。棉袄搭短裤我为此吐槽过他很长一段时间的闷骚蠢笨。
喜欢这种情愫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冒出来我也不很明白,也许是我太爱肉他总邀我吃肉,又也许是我方向感不强他却总能带我走到想去的地方。只是遗憾,他并不喜欢我就是了。
“我都这么喜欢你了,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啊”的想法我觉得不对。喜欢一个人没错,但那个人不喜欢你也没错。喜欢是,他带给了你很久欢乐,让你有了个念想,想起他你会笑,而不是把自己变成一个怨妇。
人嘛,好好爱自己。反正不要压抑自己的天性。想吃肉就吃,渴了就喝水,困了就睡觉,喜欢一个人就追。总之我是没忍住,表白了也成功了。虽然他不喜欢我可这也没什么,比起战战兢兢,思来想去该怎么做我宁愿选择最直接的简单明了的方式。
什么“有望得到要努力,无望得到不要介意”,我已经无暇顾及姿态。
记住,人只能活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