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又想起他了,那个某某。在回到自己出生的城市,不知第几次想起他了。微信不想屏蔽他,朋友圈不想屏蔽他,信息总想着很多托辞来联系,每一次的这些都让我想起,我曾经喜欢过他。
曾经想过,我有多喜欢他呢,就算他很穷,就算工作高低不就,就算口花花喜欢逗每个女孩,就算他有个交往多年的女朋友,就算有这些的这些,我也想当他女朋友,也想过嫁给他,每天和他在一起宣誓着我的主权,就算在一起花的少吃的少买的少,但是可以看到他会很开心,每天都很快乐,每天都很甜蜜。
我想抱抱他,但我们是朋友;我想轻松的对待他,但我喜欢他;我想无视他的坏,但我无法控制对他的喜欢。
我都忘了是什么时候动心的,只是在一天夜里我突然细细的思考我为什么那么开心的时候,我自己给出了答案,我喜欢他;之后的日子里,我总是不着痕迹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原来我不是唯一的那个被他逗乐的女孩,不是唯一一个喜欢他的女孩。我并不是唯一也并不特别出众,他不过是和许多不同的人搞暧昧。我只是他的一个普通朋友,他有他的女朋友。
曾经有人跟我说,你看到他眼睛都在发亮,当时我很开心的说:我看到你也一样呀。那人嫌弃的回了我句:不要用你的死鱼眼看我。当下我心里是开心的,原来我喜欢你呀,很喜欢的那种。现在想想,我还不知道看到一个人眼睛发亮是怎样的,好看吗?可爱吗?你知道吗?
后来我发觉,你不是单身;后来我发觉,只要我努力靠近,你都会退后;后来我发现,只要我们单独在一起,你都不说话;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你并不喜欢我。原来你很爱你的女朋友。可是你为什么要跟我暧昧呢?我曾经反省着自己是不是不够好,不够开朗活泼,不够漂亮,不够瘦,不够努力。一度让我心情很低落、自卑。
但我很庆幸我哭过、伤心过,也对自己够狠够理智,我不想陷入这种被动的局面,刻意回避刻意冷淡对待,还好他辞职了,也还好我慢慢要放下了,也还好我回到我出生的城市了,可能以后我们会再见几次,在你的婚礼,我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