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那些老师——小学篇
写在前面:
此文,也算是一个文债。
应该是去年,居外地的发小团回来,邀同学几个和小学启蒙老师于、厉相聚。当时我因事没能过去,非常遗憾,于是发微信要他转达我的感情:“请转告老师,永远爱他们!”
对于我来说,这样煽情的话也就是发在手机里,见了老师面恐怕是打死都说不出口来。
结果,听说他喝醉了,抱着两位老师不撒手,不住地喊:“我爱你们!我爱你们!”能够对学生这样的失态和唐突包容宽谅,我想也就应该是亲老师无疑了。
那次没能前往一直不安,于是对在南京的梅花说,等她回来一定告知,我很想跟老师聚聚。
樱桃花开时节打问她,说是五一回家。等得她终于回来,定好时间地点,我要她给老师打电话。
“还是你打好。”她把于世昌老师的手机号发给我。也是,是我要做东的。
“可是,我不敢给于老师打电话!”
“为什么啊?”大家心目中的于老师是非常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
“因为……可能是因为五年级时候挨了于老师一脚。”想起老师,我就总是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小孩子。
“是吗?可是我印象中于老师是不曾打过我们的。”
和她回想当年一幕,她一连发了一大串龇牙的笑脸。说童年的回忆是那么有趣,你写写老师吧。
我说其实一直想写的,她说等着了。
我把电话打给了厉见花老师。厉老师说五一本来定好要回老家的。我只好遗憾地说等以后吧。结果不久她又回电话,说是他们推迟了回老家的日子,因为于老师也很想见到我们。
其实一见到老师,就会觉得自己的紧张很没有必要,于老师是一个非常质朴温良的人。
这是我第一次在外面请人吃饭,请的是我的小学启蒙老师。
席间,自是把酒话当年,发小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们不仅回忆了两位老师的“罗曼史”(我们这一群也算是当年他们爱情的见证者),梅花还把我说的那一幕抖搂了出来。于老师呵呵笑着说:“我怎么不记得?我哪里舍得打过你们?”
“老师,你确实踢了我一脚,但是一点也不疼。”我老老实实地说。
文秀忆起当年的我:“想起小时候的的夫琴,走路都是低着头溜墙根。”那是小时候的我在人群里的形象。
记得团曾经回忆起童年的我:“印象中的你扎着俩小辫,头发却总是乱蓬蓬的。”
童年的我无论是什么傻样子,回忆起来都是很美好的,童年的时光无论是多么清苦,回忆里都是很幸福的。
我对于老师说,我想写写你行吧。老师说好啊,我加你们微信吧。
“加了微信老师就可以看到我写的你了。”我对于老师说。
一晃半年又过去了,却迟迟没有动笔,怕自己随随便便的文字有些对不住老师。
师恩难忘,无以为报。谨以此文为酒,品回忆中的酒香绵绵,以敬岁月,以敬在我成长中幸遇的各位恩师。
(一)
不知不觉中已走过半生,但童年的记忆依然清晰。也许,有些美好总会是时光所不能消融的。
童年时光中最亲密的“伙伴”应该是虱子,这种令人作呕的寄生虫在那个时代不以为奇。
记得小时候一直陪奶奶睡,卫生条件大概是较差的。但是,现在想起来,也许是因为一切的不再,虱子带给我的回忆却不再是奇痒的烦扰,倒是一种温情。怀念总是这样,筛去了痛楚的沙子,留下闪光的珍珠。
奶奶告诉我爱招虱子的人皮子甜。因为这个甜字,当时竟有几分骄傲。
一二年级的时候,启蒙老师是厉见花老师。那个时候虱子在女孩子的头发里非常普遍。最温情的记忆便是下了课,老师会给我们捉虱子。
学校离村东的绣针河不远,春暖花开杨柳拂堤,抑或是炎炎夏日绿树荫荫,那里总会是我们课外活动的场地。记忆最深的是我们坐在河边高高的土堤上,靠在老师的怀里,感受柔柔的手抚过发间,每捉到一个虱子就会摁着头皮,大拇指对掐,只听的嘎嘣一声,便感觉非常痛快惬意。老师怀里的女孩前面还会有一个接一个的女孩。那排着队捉虱子的场景成了回忆里独特又美好的画面。
那个时候厉见花老师应该刚满二十岁,高挑的身材白皙的脸,年轻又漂亮。因为低年级包班,她和我们相处的时间也是很长,在我心里是大姐姐的感觉。
可是刚刚进校园的时候,我们这些野惯了的孩子是很不适应的,不喜欢受课堂的约束。
记得一次我和一个伙伴逃学了。我俩背着妈妈特意用土布手缝的书包,在野外重温了平时做习惯了的功课——挖野菜。小时候家里都养着家禽家畜,挖野菜是我们必须也是最喜欢做的事情。
可是,终究是不安的,挖了半天的野菜也没敢拿回家,下午还是又回到教室“投案自首”了。那大概是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忐忑的滋味。
现在想来,喜欢上学校生活是因为写字。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最初,低年级课程无非就是语文、数学薄薄的两本书。自习时间特别充足,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写铅笔字。靠山吃山,我们的书桌就是用石块垫起的平整的长方形大石条,在家抱个小木凳,五分钱买一张大白纸,裁成32k,自己装订而成,却又很珍惜,正面反面都要写满才能换新的。这就是我们的学习条件。
野孩子们对于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写字是很觉得枯燥的。记得有的孩子烦了就是不愿上学,而有些家庭因为孩子多,也会任由他们失学。
当时村里每个年级有两个班,教一班的是厉明东老师,两个厉老师会一起把逃学的孩子找到,把挣扎着的孩子抬也要抬来。大概就是因为心里有着一个也不能少的责任感。
喜欢写字是从那次开始。
自习课照例老师看着写字,并且挨个儿给我们削铅笔,那次老师巡视了一圈,拿过我的本子,要大家传阅:“薄夫琴的字进步了很多,大家都看看,写字就这样要横平竖直。”
我低着头感觉到大家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骄傲而又矜持。从此,每当写字课,我都会很自信地兴致盎然地用心书写。老师也会经常在课堂上传阅我的白纸本子。
那个时候的孩子是放养的状态,很少会受到大人特别的关注。那句“进步了”无疑会让一个平凡孩子感觉到头顶上有了皇冠的光环。所以学校生活再不觉枯燥。这应该是对学习有兴趣的最好的引导方式。
厉明东老师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讲起话来声音高亢有力,年轻时候的他很有精神。有一次合堂课至今记忆深刻。大家抱着小木凳子挤在一个教室里,听明东老师读《稻草人》的书。当时故事给我带来的无限想象,至今记忆犹新,也是第一次感觉到了语言文字的魅力。
喜欢上了写字,这是喜欢上了校园生活的开端,也是我喜欢学习语文这门功课的初始。
(二)
认识了一些字之后,开始对哥哥的宝贝小木箱有了兴趣。那里面收藏着他的一些课外书,大多是一些小画册。当时我们最喜欢看的是那些电影版本的连环画,谁能手持一本那是很骄傲的事,大家都会头挤着头扎堆地看。
记得有个小伙伴最爱流黄鼻涕却不喜欢擦,抽挞抽挞很令人难受,一直不喜欢和他靠的太近,可是那次他有了一本小画册,我趴在他脸边一起沉浸书中,竟然也不觉得那要“流过河”的鼻涕有多难耐。
哥哥的小木箱平时上了一把小小的锁,却是可以对我开放的,从那里面我读了很多故事。很多传统神话故事就是那时候最初得到了解的,也是那些书里面印象最深的故事。传统的文化总是最有魅力的。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有分科任教的老师了。语文课由薄夫标老师任教。可能是因为读了几本书的缘故。第一次作文讲评课,老师就把我的作文当做范文读给同学们听。老师的肯定,同学们投来的目光,我又一次感到了自己乱蓬蓬的发间闪烁着皇冠的璀璨光环。于是最初接触便喜欢上了作文课。大致我的学生生涯里,每篇作文都是作为范文来读的。
三年级开学,我们学校分来了第一个师范毕业生,那就是于世昌老师。非常幸运的是他成了我们的数学老师,我们也算是他的开门弟子了。
那个时代学校管理应该是很宽松的,民办老师因为待遇低,家里还有地要种,印象里总是觉得课上的有些匆忙,不是能够全力以赴,所以对孩子的管理也不是能够很细致。在家庭中也是,孩子多,大人们土里刨食,非常辛苦,平时对孩子学习成绩很少过问的,老师们也应该对于教学成绩没有什么压力的,孩子们对于学业也是散散漫漫、随随便便的。
于老师应该是对学生最有要求、最为悉心、最为严格的一个老师。他弟兄四个都是学业有成,许是因为尝到了读书的甜头,所以课堂上除了讲解题目之外,他是第一个勉励我们刻苦读书,争取考学的一位老师。记得他把一些勤学苦读的事例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第一次懂得努力读书与人生道路的关系。
他也是唯一的一个进行家访的老师。
那应该是初冬的晚上,邻居们都凑在我家锅屋里闲聊,我一个人点着煤油灯,站在堂屋里,趴在窗台上写作业。忽然感觉身后有动静,转头一看,暗影里仍能认得出于老师,立刻紧张地回过头来,一声不吭地又写了起来。小时候时候的我寡言少语,一直对于礼节方面很为难的。
“能自觉写作业是很好的习惯,要坚持。但最好是板正地找个凳子在桌子上写。”我屏住呼吸,听身后的关切的声音响起。我不说话,也不抬头,每一根神经却都在谛听,感觉老师看了一会我写作业,然后就听见皮鞋咔咔的声音渐渐远去。
那个时候穿皮鞋的人不多,所以对老师的皮鞋很有印象,由此小小的心里便感觉到于老师非同一般的高大上。
于老师还有一个高大上就是他有一辆自行车,那个年代的自行车还是比较稀罕的。我们常常在校园里看着老师骑车疾驰的矫健的身影,充满了新奇与崇拜。
我以为老师来我家家访是另眼看待,所以心里非常骄傲,后来才听说每个同学的家里他都去过。我们在一起交流老师到家里的情景,为老师能来到自己的家里而感到荣幸自豪。
(三)
当时我们要上早自习,六点左右晨跑完就到教室,哇啦哇啦大声读一个多小时。我跟着奶奶睡觉,没有钟表。少时贪睡,常常睡不醒,经常迟到。尤其是冬天,黑咕隆咚就要晨起,好容易挣扎出被窝,也没有洗刷梳头的习惯,爬起来就往学校跑。迟到了是很难堪的事,所以一直到成年我都会在梦里有上学迟到的恐惧。
有次夜里醒来,迷迷糊糊看外面月光皎洁,也不知道时间,误以为天将要亮起。一个人在教室门口等上大半夜才见人影。
除了年节,平时停电的时候居多,煤油灯下学习的孩子常常被熏黑了鼻孔。村靠大山,我们会在山上寻一些带松油的松树枝,早自习点起来,吱啦吱啦冒着烟泡,奶油般的松烟和浓浓的松油还有煤油灯的味道,随着朗朗的读书声弥漫了整个教室。
想起来那时我们的读书声是很奇怪的,读着读着就成了唱读,家乡味的南腔北调,还拖着好长好长的尾声。但是,每个早读时间大家都扯着喉咙高声唱读,群情激昂的样子。我尤其喜欢读课文的时间,每个早晨都傻傻地读到喉咙嘶哑,所以到现在,小学语文课本内容大都仍能成诵。
除了年节,平时孩子们也是很少添新衣的。三年级夏天,一种叫“的确良”的衣料刚刚流行。妈妈赶集扯了一块粉红色的“的确良”布给我和妹妹都做了一件短袖褂。那是每个小女孩都感觉漂亮、非常喜欢的颜色。样式在当时也新式,圆圆的荷叶领,还在胸前打了一圈折叠的花边。霎时,我成了焦点人物,女孩们围着我啧啧赞着,我也感觉自己因为那件衣服一下子由灰姑娘变得星光灿烂。
上课铃响了,这时有同学惊呼一声,原来座后的调皮男生把我引以为傲的新衣服故意甩上了墨水。平时的我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若是惹火了我,我就会像换了个人。就在不久前,我带了一个苹果,他跟在身后馋的不行,我还让他咬了一口,今天就这样的“忘恩负义”!一时气急,破口大骂。那时候,“地主”、“特务”是大家心里最坏的形象。我不住声地骂他“大地主”、“坏特务”,就在这时,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我明明知道是夫标老师来了,也不管不顾地仍然大声怒骂,是气疯了的状态。小时候的我们在老师面前都是噤若寒蝉的,大家频频用眼神暗示我:老师来了!我仍然站在那里怒目对着那个惹了祸低着头、气都不敢喘的“大地主”。
夫标老师走过来,我等着他训我。可是,他却“噗嗤”笑了:“薄夫琴,你很会骂人的啊?”自己也意识到了粗鲁,羞愧难当,一时泄气,就感觉眼泪哗地涌满了脸。
也许是因为夫标老师对我们的管理是很宽松的,也许是因为他是邻家哥哥,所以我在他面前是很少有拘谨的。
(四)
和于老师却不同,不知为什么,一到他面前就很紧张。起初可能是因为我的小脏手。
我们山底小学那个老校园,是一个地主的庄园。三排房子,最南排几间有些隐蔽,大概是作为仓库用的。中间与北排各有连成一片的十几间,形成前后院,两院之间的通道也是有房顶的。土坯泥墙,麦草屋顶,建筑风格朴实无华、简单明了,但是能感受到一代地主的富庶奢华。如果那座庄园能够保存下来,我觉得那是能够代表我们老山底村的旧时代建筑文化风格的,也应算是一种文化遗产。
前院东西两边都建有偏屋。于老师的宿舍就在东边的一座小小的偏屋里。老师每日都在宿舍里办公,做学习委员的我每日都过去送作业本,所以对那里的一切非常熟悉。屋前有一个石头垒成的水泥面的乒乓球台,屋里一床一桌一椅,还有一个长长的能坐好几人的条凳。
那一天,我又抱着作业本喊“报告”,放下作业本刚转身,于老师叫住了我:“把手伸出来我看看。”我张开了手,那手有多脏记忆已经模糊,但是那种难为情的心态记得很清楚。
印象里于老师看学生的表情总是这样,嘴巴是严肃地紧紧抿着,那双明亮有神的眼睛,却在镜片后闪烁着我能感觉得到的笑意:“看这手脏吧?要讲卫生,勤洗手哈!”当时的我面红耳赤、狼狈地退出。
从那以后,我去老师宿舍送作业本,用的都是下意识的“捧”的动作,这样就可以把脏手藏在本子下面了。每到老师面前就总是很警觉地想到自己是不是洗手了。
四年级下学期,数学由张子花老师任教。她见了我们女孩子总是笑眯眯的,印象中是个慈祥的中年妈妈,但是如果贪玩她也是很严厉的。记得我数学作业完不成,曾经被罚不能进课堂,在教室门口补完作业才能进去。可是这样的错误我犯了好几次。
对于兴趣不高的学科,孩子总是有惰性的,是需要严格要求的。想来也愧疚,贪玩的孩子总是让老师操心了。
一到四年级是我们学生时代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那个被我们称作老小学的校园,留下了我们尽情玩耍的欢笑声。那个时候,我们穿着打着布丁的衣服,穿着妈妈亲手做的棉袄棉裤,那个时候我们在尘土里玩石子、穿着手工的橡皮底的条绒布鞋踢毽子、跳绳的工具可以是随便扯来的地瓜秧……没有零食、没有玩具,可是那些笑声里传递的我们这代人人生中最纯粹、无与伦比的快乐。
(五)
五年级的时候,村南头的新学校建成。红瓦石头墙两排房子,明亮的玻璃窗,但是我们的课桌仍然是石头桌。
五年级单独搬到了新学校,与一个管理区的其它三个村(大坡、小坡、竹园村)的学生联合组成新的两个班级,叫做山底联小。
我们五年级二班的语文老师是薄怀标老师,于老师又做了我们的数学老师。
作为班主任的于老师把所有的精力与时间都放在了我们身上,他吃了饭就在教室里办公,孩子们都会安静地学习。课间还会有一群喜欢数学的孩子围在他身边,拿着小石块画图研究相遇或者工程应用题。我对于数学题目一直没有兴趣主动求解,但是也喜欢和大家一起聚在老师身边,听他们讨论难题,做围观群众。
那时我喜欢上了读课外书。当时老家胡同里的大姐姐、小姑姑们总是借一些大部头的评书,她们看完了我也去央借,但总是要催着赶紧还。于是有空就赶紧如饥似渴地读。
那一日数学课,于老师抄了一黑板的题,我们做着,他出去了一会。我做完了就掏出借来的书,偷偷躲在石头桌下看了起来。记得那书写了包拯的故事。读得正入迷,老师进来了也没看见。结果书被没收,站在座位上懊恼万分。
“你以后想当作家是吧?”我没抬头也能知道老师的表情,肯定是严肃里带几分能感觉到的笑,“当作家也得好好学数学。”
小时候,“作家”这个词是很觉神圣的,竟然第一次听到能和我联系起来,懊恼的心里也隐隐地感觉到了老师的肯定。
批评,但是不打击,更能增加学生自信。这就是教育的艺术。
(六)
说到挨了于老师一脚,这是我平生唯一一次挨老师的打,心里却对老师充满了感激。
那一次考试,题目比较简单,都是平时做过的题。好几个同学得了百分。我清楚的记得我错了一个填空题,是关于平方米和亩的换算,得了九十八分。我和几个成绩不理想的同学被叫到了办公室。
老师一个个地批评了同学对学习的不认真,挨到我了,我觉得成绩还是很理想的,就把试卷交到老师手里。“书本上的公式都记不住吗?”老师拉过我,用他穿大皮鞋的脚踢了我一下,也就是虚张声势地做了个动作,一点也不疼,泪眼朦胧中,看到了老师的表情,仍然是严肃里有几分笑意。
在所有的学生时代,我的数学成绩一直很一般,于老师是唯一一个要求我学有所优的老师,所以那次挨“打”也觉得是一种肯定。也只有于老师的数学课,我不敢学不好,也有于老师教的数学课,我的成绩还算不错的。
对待学生,手里有戒尺,心里有阳光。这就是让我深感敬畏的于老师。
于老师还是唯一一个教我们唱歌的老师。从《社会主义好》之类的经典的革命歌曲,到后来刚刚流行的《外婆的澎湖湾》,其中记忆最深的是那曲《每当走过老师的窗前》。
多少年后独自轻轻哼起那首歌:“……
啊 每当想起您
敬爱的好老师
一阵阵暖流心中激荡
……”
总会记起于老师,也会在怀念中泪目。
那时村东的河没有桥,其他三个村的学生都要涉水过河来上学。夏天的时候,常常不经意间暴雨如注,河水就会突然暴涨。那个时候大人从来不接送孩子,奔腾的河流中常常会看到那温情的身影,那是于老师拉着学生的手一个个送过河去。
小时候的于老师在我心里是敬是爱是几分畏惧,还有几分好奇。常常在放学后偷偷地试戴他放在讲桌上的近视眼镜,
好奇当时的这一份与众不同。
下午最后一节课,于老师会让我们选择校园的任意一角,背诵常识课的题。我们三五成群散落在僻静的校园里,当我听到于老师巡视的脚步声,就紧张了起来,目不斜视地背题。这时最渴望老师点到我们的名字,放学后去他的宿舍帮他包饺子。那时候,自然是把手洗了又洗,在老师面前都不敢大胆地抽沓鼻涕,已经是懂得了维护干净女孩的形象了。
那次课堂上老师没收了我的课外书,邻家姑姑一直催要,我却不敢向于老师提出要书。后来听说在怀标老师那里,却会一溜烟地窜到他家里去要。
(七)
怀标老师写得一手好字,板书的正楷字方润整齐、峻拔又娟秀。我们喜欢看他板书,写起字也会无意中受到熏陶,喜欢描摹他的一笔一划,所以那时我们的字应该是还能够拿的出门的。
那个时候教室的后黑板是语文写字的展示台。老师会让我们工工整整地抄写一张生字,整整齐齐地张贴在墙上。怀标老师喜欢把每次作文写的好的同学,抄在他发下的一张红色方格的信纸上,贴在教室后面的展示墙上。每次都会有我的作文,所以因此也会很骄傲。
印象中最深的一次作文课,是参观村西的大渡槽。怀标老师带领我们排着队,战战兢兢走过高耸狭窄跨越村子南北的石头渡槽,模仿课文《长城》来作文,感受竟然与课文如出一辙,同时加深了对课文内容的理解。
怀标老师教育学生挺有智谋的。那次有个同学丢了钢笔,那时候孩子的文具是很珍贵的,自是非常疼惜,找到老师。
怀标老师站在讲台,在每个同学的脸上环视一圈,然后胸有成竹地说:“是谁拿的这支笔,我已经看出来了。我也相信这个同学,他会在中午送回去的。如果不送回,我再处理。”
午饭后,那支笔真的又回去了。当时我对老师的运筹帷幄、神机妙算佩服之极。
后来,我当老师的时候也曾模仿此法断案,却没有灵验。当时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是得老师真传,为什么却没有预期的结果?
现在想想,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特点。我们七零后心地还是非常单纯的,亲其师信其道。后来之所以此妙招失灵,自是因为时代不同、面对的孩子也有所不同。
七零后的心是纯净的,和下一代的孩子比,当然会有几分傻里傻气。犹记得小学时代班里会有一个好人好事记录本。上面记录着同学们拾金不昧啦、助人为乐啦……等事迹。
每天看着上面的记录增加,我却找不到可以扶着过马路的老奶奶。后来终于可以看到我的名字了,总会是因为我把自己的零钱或者橡皮,当做拾金不昧物交给了老师。
(八)
讲到于老师和厉老师的青年时代的爱情,体现了六零后这一代人恋爱中含蓄内敛的特点。
同为一个学校的老师,应该有很多耳鬓厮磨的机会,他们却要鸿雁传书。我们班长朱礼华做事比较稳重,成了老师不花钱的信使。他们把恋爱谈得就像地下工作者。
记得有一次,厉老师去坪上赶集,她却不好意思直接叫于老师一起,就在校门口等着,要我传信给老师。
我虽然告诉老师的声音很小,坏小子们也都听到了,纷拥到门口对着两个老师的背影起哄。于老师回来自然是对他们的野人行径非常生气,要起哄的同学自己站起来。
熊孩子们也很自觉,都主动站起来招供。我看到罚站的他们脸上还带着抑制不住的坏笑,大抵是因为发现了老师的秘密而满心的窃喜吧。
(九)
后来,我在母校任教多年,和老师们都成了同事,非常熟悉,相处也已经非常自然,没有了拘束感。
记得初学乒乓球,非常有瘾,缠着老师们教我,整天跟在夫标老师后面磨,不陪我练球就要他把我送的那盒拜师烟再还给我,讹得他苦笑不得。当然后来我成了他势均力敌的球友。
怀标老师多才多艺,很多时候都忙着给各机关单位写标语对联,还喜欢装裱字画。我喜欢做他的小跟班,有空就跟前跟后,满怀崇拜地看他忙活。
他们还会拉二胡。记得我要跟着怀标老师学二胡,刚刚把“多来米发梭拉西”拉的像嘶哑的喘息,夫标老师来了:“你这手指长得这么短粗,哪适合拉二胡?”白了他两眼,也就放下了。
总觉得七零后的我们这一代农村孩子成长的时代是很无趣的。五、六零后那代人的生活氛围还是很有文化气息的。青年们在一起,吹拉弹唱,农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而我们这一代成长的时候,农村包产单干,大人们的观念开始向经济方面发展,忙着发家致富,也就少了很多的闲情逸致。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特长课,除了写字就是做题,所以感觉我们七零后这群农村孩子,很少有什么才艺。
当时和所有的熟悉的老师、教干相处都很随意,唯独见了于老师,仍然不由自主地会保持着少时的敬畏感,说话不敢随便。
当我第一次离开教学岗位,去外再求学的时候,于老师郑重地嘱咐说:“以后不管你到哪个岗位上,都要好好地干!”我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答应了一声。
(十)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二十几年只是轻轻一弹间。转眼就是二十多年没见。
那年开了三个月的店,遇见了厉老师,才知道离他们家不远。
见到厉老师,我见证了“岁月从来不曾败美人”这一句。时光并没有给她留下多少痕迹,仍然是当年那个年轻漂亮的她。
那几个月她经常抽空去我的店关注我的生意。有次,我让她的邻居捎去一小箱大樱桃,她却马上让人回捎来一箱牛奶。
这就是我的老师!让你无以回报的老师!
于老师曾百忙中过去看看我,见他的第一面,我很惊讶,竟然脱口而出这一句:“于老师!老师,你怎么老了啊?”我心里的老师应该还是在少年时候的仰望中,讲台上那个英姿勃发的青年老师。
于老师只是笑,让我一下子为自己这么说话甚是尴尬。
第一次加怀标老师微信,他正在徒步。我也是很唐突地说:“老师这么勤快?我小时候的印象里你很懒的啊?”
手机里看不到老师的表情,只看到这样的回复:“呵呵,那时候太懒,现在再补上。”
遇上这种说话不经过大脑的学生,大概是让老师们感到无语了吧。
那年那月都成为从前,岁月的黑白照清晰在心间,见或不见师生情总会是永远。
惟愿时光能缓,故人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