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儿童文学研究或儿童文学论述的观点来看,为童诗下定义,为童诗开列条件,是一种必要。但如果从创作的观点来看,给童诗下定义,为童诗开列条件,并没有 多大意义。因为没有人可以因为他的作品依据童诗的定义或条件而写,就认为有权要求读者读了他的作品以后,必须大受感动。
不过,现在既然是论 述童诗,当然就会牵引出童诗的定义和条件来。这是一个无法避免的局面。
诗人写诗,如果是为了在诗刊发表,心目中的读者就会是诗刊的读者,也 就是一般的成人。如果他认为诗就是诗,写诗就是写诗,并不像儿童文学作家那样认为自己的作品是为了孩子的阅读而写作,那么,他的作品就有可能会令小读者感 到缺乏亲和力。因为小读者的人生阅历没有成年人那么丰富,小读者的文字阅读也没有成年人那么广博,小读者可能会觉得那样的作品难以领会,难以亲近。因此, 我很希望能跟“童诗的立法委员”商量,我们还是以“为小读者写的诗”作为“童诗”的定义比较好。
这样的定义跟儿童文学的本质有关。儿童文学 的本质来自儿童文学作家的一个共同信念。这个共同的信念就是:孩子的心灵需要文学的滋润,正如成年人的心灵需要文学的滋润一样。在儿童文学的世界里,作家 重视的是小读者的权利,小读者的需要;并不那么坚持作家的权利,作家的需要。
儿童文学作家的倾向于“读者本位论”,难免会损及成人文学作家 所秉持的“作家本位论”。这是一种无奈,这无奈恰好来自前面所提到的“儿童文学的本质”。
但是,我认为这无奈也代表一种光环,儿童文学本身 就是那个光环……为需要文学滋润的小读者写作!
如果“诗”的要素是可以分析的,那么诗的两大要素就是“声音”和“意义”。
一 首诗的生命,靠着“人人口耳相传”和“人人念念不忘”而存在,而久远,而长生不老。
声音处理得好,收获的美果就是“人人口耳相传”。 意义处理得好,收获的美果就是“人人念念不忘”。
儿歌的易于传诵,是因为儿歌采取了节奏明显、句子简短、押韵好听的策略,所以得到孩子的 喜爱,一再传诵。
童诗是为比幼童大的孩子而写,当然不适宜像儿歌那样处理声音,才不会把一首诗处理得像形式呆板的五言诗、七言诗失去了美感。
童诗既然是以自然的语言入诗,就要特别重视语言的自然、简洁、易懂,并以抑扬顿挫为节奏。
这里有一些摘自唐诗的句子,可 以让我们观察到诗的“易于被人传诵”和“不易于被人传诵”的区别在哪里。
白居易《琵琶行》里的句子:“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么。” 实在难以被人传诵;“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就很容易被人传诵。
此外童诗里不宜用艰涩难懂的文字,追求的是语言和语言的谐和, 不是语言和语言的龃龉。
固然我不反对查词典,查词典让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认识更多的词语。但是我很反对必须抱着一部词典才能顺利阅读的诗。
我们为小读者写的诗,大都用浅语,但是要做到“浅语有味”。所谓把“意义”处理得好,指的是一首诗里应该多有一些作者的经验,作者的发现,作者的巧思, 作者令人动心的言语。至少,一首诗里要有一样你想和小读者分享的东西。这样的诗,才能有“诗趣”。有“诗趣”的诗,才能令读者念念不忘。童诗也应该是这 样。
什么是童诗?童诗的定义是什么?童诗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这些问题,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得到圆满的答案。那就是多读一些童诗,一直读到你也有许多自己所喜爱的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