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职场妖精修炼记(46)职场艳遇
我怔住了。
然而我也就清醒了三秒钟,就沉醉于高歌的这个长吻当中。
那真是个美妙无比的吻。我从不知道,一个吻还可以那么令人舒服。怎么形容呢?
高歌的吻是绵绵密密的,他似乎把我的嘴整个含在嘴里,轻轻的吮吸。给人一种呵护的感觉。
他并没有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这是让我感觉舒服的重要原因。我想很多男人误会女孩子喜欢湿吻,其实,大多数女孩是爱干净的,湿吻时女孩要被迫吞咽对方的口水,我想这滋味可不怎么美妙。除非她实在爱对方。
所以,在没有搞清楚对方对自己的感情深度之前,湿吻其实是相当冒险的。
反正我可以和高歌接吻,但他要是要来湿吻,我一定会拒绝。
不,我并没有爱上高歌,但这并不妨碍我享受这个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高歌才放开我。
我这才反应过来,刚才,我和高歌就站在街头,旁若无人地接吻了。
我并没有感到羞愧,事实上刚好相反,我很高兴我还有当街激吻的激情,另外,我还能吸引高歌这样的人和我当街激吻,这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高歌并没有动手动脚,他的手很安份地放在我的腰上,对这一点,我感觉很窝心,我喜欢这种纯净的吻。
高歌放开我,靠在墙上:“我的头有点晕。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跟你接吻,竟然会让我头晕。”
我不至于天真到会相信他的话。不过,我很享受他的恭维。
大概是我的表情出卖了我,高歌说:“你不相信?”
他实在是一个敏感的孩子。
我柔声说:“我相信。”
高歌问:“是什么令你不再相信男人?”脸上表情复杂,委屈、嫉妒、失望……
我温柔地说:“不要给我压力,不要猜忌我,不要试图了解我的过去……我不喜欢你这样。过去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你不能理解,那我情愿你马上离开。”
语调温柔,口气却不容置疑。
高歌沉默半响,终于点点头,说:“这是我第一次迁就一个人。”
我感动了,主动抚摸他的脸。高歌用脸把我的手轻轻夹在肩膀上,一动不动。
过了一会,我把手轻轻抽出来,环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前,静静听他的心跳。高歌在我的耳边低语:“晚上别离开我,到我的酒店去好吗?”
我摇摇头。
高歌说:“别误会我,我不是想和你上床。我只是舍不得和你分开。我明天就要离开福州了,我舍不得睡,你陪我好不好?”
事实上我也有点舍不得和他分手。可是,我心里很清楚,这时候答应他,虽然他会很高兴,可是从长远看,这绝对是不聪明的做法。我清楚男人这种动物,适当的拒绝是最好的催情剂。
该不该拒绝他,让他保持对我的渴望和向往?
我的脑子瞬间转了好几转。
心底里有一丝丝遗憾,现在的我,已经把恋爱当作智力游戏了,再怎么投入,也不可能纯粹了。
然而我很快原谅了自己。女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护自己是很应该的。
高歌见我不吭声,以为我不同意,急道:“你怎么不相信我?我说出来的话,从来没有不算数的。我说不会碰你,就绝不会碰你。”
不知怎的,我愿意相信高歌。并且,这个人明天就要离开福州,欲擒故纵这招没多大意义,因为我根本不清楚他什么时候还能再来福州,也许这一去就永不再见,即使他觉得我答应他的要求而在潜意识里轻视我,那又如何?反正我也没想和他天长地久。
既然如此,就跟着感觉走罢。
我笑:“我犹豫是因为我不能担保自己不侵犯你。你长得那么好。”
高歌愣了一下,才笑起来:“我喜欢和你在一起杜南,我就是喜欢你的这点聪明和幽默。”
高歌果然说到做到,在酒店里,他让我躺在床上,他自己坐在床前的地上,脸趴在我的枕头上,跟我说话。
我说:“真羡慕你,演唱一次顶我做一年的。我要是你,我就一年只工作半年,剩下的时间就游山玩水,到世界各地发展一夜情。”
高歌笑:“才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象我这样没有什么名气的歌手,哪能有很多的演唱机会啊?即使有,我的报酬也低得可怜。有演出的时候,日子好过一些,没有演出的日子,没有收入,就得到酒吧卖唱。”
我问:“怎么会做这一行的?”
高歌说:“我喜欢唱歌,喜欢自由,不喜欢朝九晚五地上班,觉得当歌手可以满足这些要求,大学也不念就入行了。可能是因为实力还不够,又生性懒散的缘故,我对走红的欲望不是特别强烈,也就不是很努力地往这个方向发展,反正生活无忧就可以了。”
我对高歌的好感又多了一些,他真是一个单纯的人,而且,心态也很好,不红,承认是自己能力和努力不够,不象一些人,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不是抱怨没有伯乐,没有机遇,就是抱怨没有背景,没有靠山,或者抱怨娱乐圈潜规则……
懂得不抱怨的人越来越少了。
我说:“我可不象你心态这么好,我的委屈比山高比海深,不说出来我会崩溃。”
高歌笑:“我很愿意听。”
又补充道:“真奇怪,我们俩都是不爱说话的人,怎么凑在一起,话这么多?而且,我不喜欢爱说话的人,可是,我真喜欢听你说话。”
我毫不谦虚地说:“那是因为我懂得说话的艺术。”
高歌笑着拍了拍我的脑袋。
我说:“其实好像也没什么可抱怨的,生活中除了李振东这个荆棘,其余的一切还是很美好的。”
高歌很奇怪:“李振东?他是荆棘?他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成为你的荆棘?”
我叹口气:“他成天冲着人大喊大叫,虽然不是骂我,但是影响我的情绪。”
高歌说:“你还不了解李振东吧?若干年前,他还是上海有名的天才小提琴手,参加过国际青年小提琴比赛,拿过大奖的。”
我不屑:“好好的艺术家不做,非要做浑身铜臭的资本家,我更要鄙视他了。”
高歌说:“你别急,听我说完。一次他出国参加演出,遇上车祸,听说他为了保护身边的孩子,右手粉粹性骨折。后来虽然经过治疗,生活自理是没有问题,可是,再也不能拉琴了。”
我有点不相信:“遇上车祸,受伤难免,又怎是保护小孩才受的伤?”
高歌说:“是真的。把他们从车上解救出来的时候,李振东已经昏迷,还紧紧的用双臂把孩子保护在自己的身下。这个事情当地的报纸报导过,不会是假的。”
我有点替他难过了。
象他那样的人,小提琴应该已经成为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硬生生地失去,那是多么难以接受。象我,要是我突然某天失声,不能说话和唱歌了,虽然我说话和唱歌也不见得多么动听,但是,如果失去声音,对我,也是不可承受的吧。
高歌见我没说话,以为我不相信:“李振东是出了名的软心肠,每年捐款给希望小学,并且抽空去学校看那些孩子。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到希望小学,他看到那些孩子大冬天还打着赤脚,或者就是穿着凉鞋,马上双眼通红,当时强忍着没有流泪,一回到房间,打电话叫人买鞋子给寄过来的时候,声音哽咽,眼泪就忍不住流下来,我在一旁看着,也觉得心酸。”
李振东还有这一面,这倒是我没有想到的。怪不得他虽然这一两年也赚得不少了,也没听说他买房买车,也没见他穿过什么名贵的衣服或者买什么名贵的表。
我又想,他给我们的薪资,虽然不算低,可也绝对不是很高,可能并不是因为他吝啬,而是他觉得对我们而言,应该是够用了,多余的钱,不如捐给希望小学给那些孩子。
他的坏脾气,大概是因为不能再拉琴了,心理无法承受的结果吧。
我突然就原谅了他。
怪不得他总能拉到音乐会的演出项目,而他也更喜欢做音乐会的项目,虽然,演唱会的利润明显比音乐会高很多,但他宁可牺牲演唱会的项目,也要先保证音乐会项目。
现在,这一切都变得可以理解了。
高歌最后总结道:“他是少见的、愿意自我牺牲的那种人。如果别人获得幸福必须牺牲他的幸福,他也会同意牺牲。他是那种人。”
我是真的有点不相信了。会吗,会有人愿意牺牲自己?
我问高歌:“你呢?你会牺牲自己去成全他人的幸福吗?”
高歌想了想:“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我愿意为你做有限度的牺牲。”
他真是个客观的孩子。有限度的牺牲。这个词用得真好。为了这个诚实的用词,我愿意相信他。
我把自己十六岁以前的故事告诉他。
我认为如果喜欢一个人,就不要把十六岁以后的故事告诉对方。一是保留一点神秘感,二是,永远不要去考验一个男人的心胸,他如果喜欢你,他不会愿意接受你还喜欢过别人的事实。
我也不记得我说了多久,反正说到后面,我也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到底是不是在说梦话我也不太清楚了。
我隐隐约约地听高歌说:“杜南,我想娶你。你等我。我会回来娶你。”我恍惚记得我很用力地点点头,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我一觉醒来,高歌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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