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小说阅读网的责任主编找到我,想聊一聊让我在他们网站上写东西的事情。昨天中午我把写过的一些文章发过去并且通过了审核。
昨天下午责任主编和我讲到想和我签约,我承认她说到签约的时候心动了。我刚刚写东西的时候只是想把生活里的故事用我拙劣的文笔记下来,写的越多看的人越多,喜欢的人也越多。原本的我写故事是为了写生活,现在写故事就是我的生活。说真的,整天写东西的人那么多,有几个不想有个机会和公司签约呢?
昨天我拿到合同以后看了很久以后觉得不是自己可以应对的,我找到了老师和师兄。很感谢老师和师兄,他们很用心的帮我,老师有帮我看合同,师兄则帮我找到一个律师。
我真的很想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样我的作品会得到一个很大的平台,会有专门的人对我的写作进行辅导,我写下的东西还会被印刷、出版、放在每个书店的书架上。
对的,这就是一个签约作家。
可我现在决定不签了,我很想签,可我现在决定不签了。我用自己听课时经常一窍不通的脑子简单思考了一下,这根本不是一份合同,而是一份卖身契。
卖身契里有一条是这样的:"乙方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即本协议所称“协议作品”,且包含协议作品各种语言版本;并且无论协议作品是否创作完稿即包含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出版权、汇编权、改编权(包括漫画改编权、游戏改编权等)、复制权、翻译权等以及其他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在协议期内全部独占排他授权于甲方。乙方确认并同意,上述所指独占排他授权包括了排除乙方本人于本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同时,转授权的独占排他授权包括了甲方和甲方授权的第三方及依次授权方均有权将取得的权利予以转授。"
我问过了,基本和别人签约的作家都是这样的,除了著作权和稿费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我昨夜翻来覆去,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别人说一个人一辈子有十个机会的话,那么普通人只能抓住一到两个,而伟大的人会抓住的更多。我知道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可能是我写作的一个起步,是我另一种生活的开始。但现在这个机会我不想要了。
我知道我拿着笔在合同上签下自己名字以后意味着什么。我会每天面临更新和压力,那个时候我写下的东西是不是我心里的想要说的话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我给朋友们回复评论时反问他们:"我是要随心的写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是要按照被人规划好道路的走下去。前者的我只是一个会写字的人,后者的我会被人称为‘签约作家’。"
这个问题我想了一夜。
除了著作权和稿费其余的权利都没有,那不是我想要的。我签了约写作就更像是我的职业,而不是我的爱好。把自己的爱好变成自己的职业,在很多人看来很棒。不是这样的,当写作成为了一种职业的时候给我带来的就不一定是快乐。写作在是爱好的时候我是快乐的,为了一个职业失去一种爱好和快乐的感觉是悲哀的。
这个问题就好像是"爱情和面包",我选的爱情。"快乐和物质",我选的是快乐。
签约这种事我要是真的快乐,就不会去想一夜了。
除了可惜一个好机会的流失,还是觉得让大家失望。我知道很多人为我感到高兴,让他们失望了。我只是不想失去现在拥有的,或许以后我的想法会转变,但现在的我就是你们看到的我,一个没什么名气的讲故事的人。
——深蓝
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