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故事,揭示的是十九世纪初期一种难能可贵的婚姻观。以我的自身经历和思想深度,既无力探讨对待婚姻的正确态度,也无法对两百年前的社会心理高谈阔论。但从作者塑造的伊丽莎白这一丰满的人物形象,我想谈谈对“闺秀”标准的一点看法。
“闺秀”在以往总会被人与“名门”或是“大家”这些词汇联系起来,但时代发展至今天,门第已不再是审美的障碍,“闺秀”也不应该仅局限于上层社会。在我看来,如《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人公一般,做到四个“善”,就足以称为闺秀了。
Ⅰ 善“辨”
对人对事都有独立的辨别能力,通晓世事。
伊丽莎白是个心思缜密的女孩,在五个姐妹中最被父亲器重。母亲是个粗俗肤浅的人,两个小妹妹愚蠢放荡,伊丽莎白比家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明白这些。父亲在家里人眼中有着怪异的形象,喜欢插科打诨,爱挖苦人,令人难以捉摸,唯独伊丽莎白清楚,父亲为人绅士,见多识广明事理。
在十九世纪的西方到处充斥着金钱的气息,婚姻的选择也变得盲目了。伊丽莎白遭遇柯林斯的求婚后,并没有被荣誉和财产迷惑,果断拒绝,甚至破口大骂。两个妹妹喜欢长相帅气的军官,她却在信中说道,“俊美的青年与凡夫俗子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得穿衣吃饭”。她所做出的唯一错误的判断,就是相信了韦翰的谗言,对达西心存偏见。
所以女孩儿一定要善“辨”,辨清周遭孰是孰非。如果别人不喜欢某个人,将他的个人想法强加在你这里,轻信了,拒绝独立去辨别,这会是一个非常愚蠢的行为。流言蜚语听得太多就容易被困扰,擦亮眼睛,独自去辨别是非对错,才是最大的智慧。
Ⅱ 善“辩”
言语恰到好处,不做作,不肤浅。
在伊丽莎白与达西前期的交往中,吸引达西的正是她的能言善辩,她不会像别的女孩儿说些漂亮话来奉承达西,也不会将自己的厌恶轻易言表。她把语言的艺术演绎的很好,因此也会嫌弃邻居的说辞老套,母亲的语言肤浅。
的确,语言是格外需要注意的,不论是现代社会的优胜劣汰,还是日常交往的侃侃而谈,几句话就可以把人的素质分出三六九等。喜欢奉承的人说话总会想着巴结别人,情绪化的人总是悲喜形于色,心不存善的人每句话少不了一根刺。而自信的人从不语带悲伤,理性的人从不随意发脾气,充满正能量的人总愿意分你一杯心灵鸡汤。真正的善“辩”从来不是句句噎死人,而是想方设法为对方留有余地。
Ⅲ 善“阅”
热爱阅读,并思考。
伊丽莎白受父亲的影响,以读书为乐趣,以思考为习惯,从而令自己变得超凡脱俗,有独到的见解,精明的头脑,开阔的视野。达西眼中的才女正是这样的,他对朋友们说,多才多艺,具备表面的条件还不够,还应该多读书长见识,有点真才实学,因此从一开始吸引达西的正是伊丽莎白的头脑灵活,还有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
人都言“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不无道理。一个女孩读过的书是可以从眼睛里看出来的。能够称为才女或者是闺秀的女子,她们的过人之处绝不仅限于外表。一个女孩仅从外表发展自己,浓妆艳抹,小小年纪就将自己打扮得像个中年妇女,这样的审美观我不敢苟同。没有丰盈的内心,浓重的脂粉也只能成为肤浅。只有阅读和思考,才能将一个人从无知与麻木中拯救,它会让一双空洞的眼睛焕发生机,构建出一个小小的理性世界,言谈举止尽是优雅。
Ⅳ 善“爱人”
懂得如何去爱人。
伊丽莎白令达西进一步欣赏的,正是她对于自己所爱之人的坦诚以待。姐姐吉英在朋友家生病了,她不辞辛苦从三英里的家踩着泥泞去看望姐姐,悉心照料直至痊愈。吉英和彬格莱的爱情顺逆,总有她为他们喜为他们悲。妹妹的丑闻有她为家里分忧解难,即使牺牲自己的幸福也无怨无悔。对韦翰的好感,她知道看人未清需要克制;对达西的爱情,她明白就算所有人反对,也要把握自己的幸福。
爱是人类共有的情感,以恰到好处的方式去爱,却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爱家人,是无论风雨总会相伴相陪,天塌了我们一起顶,是风一起闯,是火一起蹚。爱朋友是理智克制,虽有深情,却仍能辨别是非,不被深情所绊。爱爱人,是有胆量勇气为自己所爱,追求幸福,不被名利缭乱双眼。待人以真爱之有度。
关于“闺秀”的标准不同人会有不同的看法,上述也仅是我所想到的几个方面。毕竟“闺秀”仅是一个空名,如何完善自身成为自己最期盼的模样才是最重要的。做一个刚刚好的女子,以自己热爱的方式过一生。
女孩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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