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夕小颜
爱屋及乌,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也爱他屋顶上的乌鸦。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着关心与他有关的人或物。
接触这个成语时,我还在上小学六年级。当时我就乐了,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傻的人吗?万一你喜欢的人,喜欢着你不喜欢的东西,你也会逼自己去喜欢吗?那这样的喜欢,还有意义吗?
有没有意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后来的自己,也成为了“这么傻的人”。
大一那年,我开始关注一个学长,起初是崇拜,后来莫名其妙的演变成了喜欢。时至今日,我依旧搞不懂当初那种复杂难解的情感中,究竟有几分是真的喜欢。
总之,我像个小跟屁虫一样,他在哪我就往哪跑,还要故作矜持的假装偶遇。为了找到共同话题,我翻遍了他的朋友圈和空间。1000多条说说啊,大部分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坐公交忘带零钱这些,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很感谢社交软件的强大,让我不用东问西问,就能掌握他的大部分喜好。
翻遍他的空间和朋友圈后,我出师了。
我知道了他是火影迷,比较喜欢骑自行车。我也知道了他的生日、家庭构成和教育经历。
然后,我便开启了效仿之路。
本来我只对推理动漫感兴趣(没错,就是名侦探柯南),但还是强迫自己看了几集火影。他喜欢雏田女神,我就用雏田当了头像。空间背景、qq资料背景,只要有图片的地方,我都换成了火影。
还有自行车,以前我不敢骑车上马路,后来愣是一路骑到了三河,两个多小时的路程,屁股都坐麻了,又出了大太阳,我晒成了黑猴子。
现在想想,我也不是完全为了共同话题才去尝试他的爱好。更多的,或许是想经历一点他的人生。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交错开的,但总会有一些相似的痕迹,那就是在共同爱好的牵引下,不同人感受到的与他人相似的心境。
爱屋及乌的人,不止我一个。而我这段经历,在有些人面前,真的是大巫见小巫了。
上次和闺蜜小聚,我点了牛肉面,她点了肉沫面。我的面比她先上,看着碗里撒着均匀的香菜,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糟糕,忘记和老板说不要香菜了。我拿起筷子,准备把香菜一点点的挑出去。她却很大方的把我的面拢到她那边:“你跟我换吧”。
我的头上出现三根黑线:你不是也不爱吃香菜吗?
她轻描淡写的说了句:但是他喜欢啊。
我知道闺蜜口中的他是谁,也知道他们不美满的结局,于是不再细问,低头专心吃面。
香菜是个很神奇的东西,爱它的人就爱到极致,吃什么都想撒点香菜;但是讨厌它的人,碗里有股香菜味都会觉得难以下咽。闺蜜的男票是前者,闺蜜则是后者。我很难评价这段感情的好坏,只知道闺蜜一直在做着让步,最起码在“撒不撒香菜”上是这样的。
起初闺蜜也会跟我抱怨:明知道我不爱吃香菜,他还死命往火锅里涮香菜,熏得我毫无胃口。追一个人好难啊,你要记住我的教训,千万不要主动啊。
后来她不抱怨了,因为他们分手了。在闺蜜追到他后的第一百天。
你现在是真的喜欢吃香菜还是……?后半句我没忍心说。
我跟他分手很久了,以前是被动吃香菜,现在看到香菜反而会不自觉的夹一筷子,香菜上似乎还有他的味道呢。其实他一点都不体贴,我却像傻子一样喜欢他。你说我都为他接受了我不喜欢的东西,他为什么还要离开啊?
闺蜜一边说一边掉眼泪。我手忙脚乱的安慰她:别哭了,面已经够咸了。
我没法和她说什么大道理,因为我也曾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去接触与他有关的事物,即便这些东西,我不是很喜欢。
我不知道这两段经历,算不算爱屋及乌的典型。但在爱情特别是单恋中,又有多少人重演着爱屋及乌的故事,前仆后继,至死方休。
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也爱他屋顶上的乌鸦,即便你不喜欢乌鸦。
这种行为傻不傻?
挺傻的,但在爱情里却很正常。
差点忘了说,爱屋及乌是个褒义词,形容过分偏爱或爱得不适合。
希望你在下段感情中,别太爱屋及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