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怎么会突然想到要买衣服的,大概是这几天连我自己都在怀疑自己的穿衣品味吧,前几天因为穿搭一事和秋霞聊到很晚,说真的,我甚少在穿着上多花时间,诚然那次是第一次。现在想起来,衣柜里的衣服也不少,各种价位的都有几件,买的时候就无甚挑剔,总是觉得穿在身上乍一看舒服就好,更别提每天晚上现在衣柜前比一比看一看了,在我还算天生丽质的青春时代,觉得年轻活力就很美,大抵爱穿一些棒球服或卫衣之类的休闲款,加之个性懒散不喜改变,就将这种风格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再者便是我的身材,不夸张得说,我是典型的熬夜胖美食肥,虽然我一再声明自己还能勉强跻身微胖界美女,但很多时候,事实就是胜于雄辩,所以我即使口才再好文笔再美或是不经意间再来一个人品爆发也掩盖不了我胖的事实。我一向不喜自黑,所以以上文字无需考究大家便可照单全收,当然,胖倒也无甚可怕,可怕的是腿还粗,这就好比下雨天碰到井没盖,于是乎,扑通——
这次买的是一件白色短款羽绒服,其实很多年没有穿过白色短款的衣服了,自从身材像气球一样被吹起来后便再也不敢尝试。记忆里大学时候的确有一件白色的短款棉衣,是那种纯粹的白色,没有领子也没有帽子,拉链可以一瞬儿拉到顶,拉链周围用金丝线轻轻勾了一圈。肩部是简约的泡泡袖,还略微有点儿荷叶边的样子,总之当时觉得十分好看。印象十分深刻,那天上完兼职课,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东街游荡,只那么随意瞟了一眼,便不知为何瞟见了街头拐角处某一个女装店,那件小棉袄就被挂在所有的花花绿绿中间,并不十分起眼,却让我觉得干净利落,毫无粉饰。和店家磨了很久,才用当时200元的价格收入囊中。其实当时的200已经相当于我上四节兼职课的工资了,买一件衣服算是奢侈了,不过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毅然决然,我想那大概就是缘分。
那件衣服穿了好几个冬天,直到袖口泛黄,还总是舍不得丢,仿佛时间倒流回第一次见它的时候,挂在衣橱的某个角落,淹没在无数来来去去的新衣之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