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之名

我是恶魔,愿为神所有

Chapter one

街头传来卸门板的咯吱咯吱声,酷似我所钟爱的前苏联的调子——如西伯利亚的天,阴郁而低沉,好像被冻住了一般。

我在地板上来回走,发出吱呀声与之伴奏。

窗外,初升的太阳羞涩的红着,照亮着江南古镇的每一条河道,安详恬静,这雅致与我只是浪费,应予一诗人,一画家,一音乐家,他们会让这一瞬的美丽成为传世之作,成为永恒,而与我,只能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一个典型的英国式童年——被父亲牵在手里,在约克郡的荒原上追逐野兔,在圣诞日聆听女王陛下的演说,期待外星人在附近的麦田里留下一幅杰作。

街头安静了,小商小贩们在等待第一辆旅游巴士的到来,围着蓝花布的妇女挥手轰走随时准备着陆的苍蝇,而她高跟鞋撞击青石桥的声音是如此清晰。

我从唯一的窗户望出,看见她,盘成髻的长发,白底青花的旗袍,勾勒出优雅的曲线,像易碎的瓷器,捧着那盆白色的山茶,仿佛穿越了时空,从民国走来。

我不否认我爱她,爱她的一切,甚至爱偶尔停落在她发髻上的蜻蜓,但独独无法爱她捧的那盆山茶,它意味着又一次屠戮,意味着我将向地狱或天堂输送新的业主。

Chapter Two

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九八年的夏天。

那年我十八岁,刚刚为我的老板作完他交给我的第一宗生意——甲方是我,乙方是死神,货品是人命,运输是一颗子弹。

只有一颗,这是老板对我最满意的地方,他不喜欢过多的运资,而我从不浪费弹头。

但我的第一宗买卖并不成功,我没能一枪打死他,而是用烛台给了他致命一击,拖长了时间,引来了保安,闹出了不小的动静,那时的古镇旅游还没有开发,于是老板让我在一个浙东小镇避风头,她就在那个古镇,目的不详,但肯定不是和我一样失手避难。

我是那时爱上了中国古镇,也爱上了她。

她和它都透着古老东方的特有神秘,如隔了一层雾,分明在面前,却就是看不清楚。

是以,我一直分不清是因她爱它,还是因它而爱她。

“你的手上有火药和鲜血的味道。”

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时,她微微笑着,舌尖轻轻地舔了一下我的手心,似乎是直接探入了心房。

彼时,我不认识她,她却认识我。

“3021,老板没有告诉过你吗?这个时候你应该先杀了我然后毁尸灭迹才对。”

她笑盈盈的,二十二岁的韶华与清秀的容颜搭配得极致完美,成熟中还有一丝少女的娇憨,玉色的旗袍衬着裸露的手臂有如凝脂,一肌一容,尽态极妍。那时,她的双手空空如也,没有那盆令我厌恶的花。

“我一定不用杀你。”

我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永远凭自己的直觉去办事,当是时,便是如此。

她不是杀手,被老板作为干女儿抚养长大,不知所系何职。

而我宁愿相信,她是那个我早已忘记其存在的上帝派来陪伴我的天使。

“加文”

——这是她对我的称呼,她叫这个名字的时候永远带着笑,用的是翻译成中文的语调,有些生硬,却有股令我着迷的唐诗的韵味。

加文,从来没有人这么称呼过我,虽然它一直在我的名字——尼古拉斯·加文·休斯中存在着,却一直无人问津,作为“middle name”本身并不存在任何价值。

而她却固执地这么叫着,似乎是在预示她是我十八年的生命中绝无仅有的人。

“加文,你的枪法很好。“

她眨着眼睛,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没有去看靶,对于一个杀手而言,子弹打在哪,应该是开枪之前看的。

“出手也很快,完全可以去当美国总统的保镖。”她又看了看靶心,微笑着说“是十环,你去参加下届的奥运会吧,在悉尼,我来帮你办签证。”

“我不喜欢打靶。”我卸掉枪中的空弹壳,声音是与心潮截然相反的淡漠,十八岁的我,无法摆脱那个年级的特征——永远与一切背道而驰,包括自己。

“对。”她又笑了,像春天漂浮的柳絮一般“孩子,枪是用来饮血的,不饮血,就失去了价值。”

她有的时候还叫我“孩子”她说在她的眼中,我永远是一个大男孩,虽然,她仅仅长我四岁。

我并不忌讳她如何称呼我,“加文”或是“孩子”都让我有种久违的感觉,好像不用去神父面前忏悔也能得到心灵的慰藉,很多年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合的词汇——温暖。

“加文,为什么会失手?”

她往我的餐盘里放了一个煎蛋和一片咸肉,交上了少许芝士是我远在不列颠群岛的故乡的风味。

我沉默,十八岁的我不愿意提那次失败的暗杀,直至十年之后的如今,那桩“头彩”仍然是我尽最大努力忘掉的耻辱。

“不该是你的技术问题吧。”她试探性地说。

我仍是不说话。

她将一块煎蛋放在自己的口中细细咀嚼,眉心皱成了一个秀气的“川”字,她咀嚼的声音很好听,就好像轻轻撕碎一片嫩叶。

“加文,我们两个人之间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她站起身,走到我跟前,挡住了唯一透亮的窗口。

她的手放在我肩上,我不由自主地看向她,看她的眼睛,是这片大陆特有的黑色,清澈而哀伤,像葡萄牙的泪泉。

“加文,老板需要一个理由,他不会去核查,只要……只要是你说出来的就好。你想让你的名字出现在另一盆山茶花里吗?”

其间,我想站起来,却明显感到她通过手心施加的力量。

“加文,”她再次催促我,这次更像乞求。

“你需要吗?”我问她。

“你说什么?”她似乎对我的回答感到难以置信,诧异地看着我。

“你需要,我就说。”

是的,我不管那个对我有养育之恩,且可以掌握我生死大权的老板想不想听,但如果她想听,我一定会说,我向耶和华发过誓,绝对不会背叛她的意愿。

“需要,加文,你快说。”

她从来是那样温婉从容,过去,现在我想也包括将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如此激动。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我自信可以一枪了结,自信到可以连消音器也没用,自信到不在枪中多加一颗子弹。

“我的枪法没有偏差,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死。”

“你对准了哪儿?”

“心脏。”

她又笑了,显得如释重负,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傻小子,有人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下回往这儿打,准没错。”

她用手点一下我的眉心,“记住了?”

我点头。

我记住了,十年后的如今,我已不知道将多少枚子弹从多少人的眉心送入体内,在大脑中盛开,散落零星弹片。她说的每一字,每一句话,甚至无聊时的叹息,我都记着,清清楚楚。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房间里的一切都在监控之下,如果失手的知识普通的狼,他一定老早就没命了,老板绝不会去容忍一只菜鸟浪费他的粮食,只是因为那只狼是我,他下了血本培养的我,他才会打破常规,给我一个重生的机会,要我给他一个解释,名正言顺地留我一条性命,让他收回投资,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老板的决断正确,我的确没有再让他失望过。

而她站的地方,是子弹本来预定的轨迹。

Chapter Three

她的脚步声一点点近了,我坐在房间里唯一的床上,地板上散落着许多CD,或正或反,反射出有些刺眼的光。

“Nick”

她进了我的房间,她还是没习惯我永远不上锁的门,永远杂乱的居所。

而我永远无法适应的是她对我的称呼。

两年前,她被老板派到纽约去谈生意,半年前回到中国,便已经意识到了在欧洲的文化中“middle name”有多无关紧要,该叫我“Nick”用的,是夸张放肆的美式发音。

而我,仍期待着一天早上,她会再叫我“加文”,哪怕她带来了无数盆山茶花。

“Nicolas,这个你怎么可以乱放。”她捡起我随意扔在地上的左轮手枪,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坐在我的身边“中国政府对于枪支管制很严厉,不比你在布鲁克林的时候。”

她将手搭在我的肩上轻声叹息,每到这种时候——当她的双手想当年那样空空如也,我仍会固执的相信,她没有变,还是在浙东初遇的那个让人无法抗拒的女人。

“Nicolas,你已经二十八岁了,能不能做事前多考虑一点。”

“如果我会考虑的话,就不会成为‘狼’了。”我的冷淡依旧,只是不同于十八岁时的叛逆,而是一个杀手的特性。

我们从来不把杀手叫“杀手”,这事门外汉才会用到的称呼,我们大多习惯用狼这种冷酷残忍又略带欧洲贵族气质的奇妙生物自比。

“不要再去找神父了,行吗?”她主动转换了话题。

“我有这个习惯。”我深吸了一口气,闻到的,全是她的体香。

“是的,骑士。”她的语气中有点赌气,又有点嘲讽“可是你每忏悔一次,老板就得杀死一个神父。”她双手扳住我的脸,强迫我把头转到她的方向,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上面很不满意。”

“他有什么不满意的?”我笑,将她的手移开,握在我的手里,“我不过是给他的小狼们一个练习的机会,免得一出手就和我一样,他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休斯先生!”她站了起来,她气急的时候,中文就会脱口而出,加的,却是“休斯先生”这样丧失了唐诗韵味的音节。

她又轻叹:“老板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希望你不要去挑战这个极限。”

她将那株山茶掐断,放在我面前“这次是在法国,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顺便回趟家看看,你有多久没回过自己的故乡了?”

我接过那株山茶,把整枝花从花冠撕开,一个火柴大小的金属棒滑落在我的手心。

我躺倒在床上,将那根金属棒高举过头顶,太阳的光线经它反射刺入我的眼睛,我享受这光明带来的痛。

“为什么?”我笑了,扭过头看她,将那半朵山茶的花冠插在她的发鬓上。“为什么他总是喜欢以这种方式?”

“因为……”

她俯身,将一个吻印在我的眉心,她的嘴唇微凉,与夏日的热浪形成极大的反差。她离我那么近,我能感到她明显低于室温的体温,能清楚地看见她漆黑的眸子里引着我的影子,和疑似诡魅的笑意,像人鱼的挽歌,充满诱惑却无法……那个两个汉字是什么来着?

温暖?

对了!温暖。

无法再温暖我的灵魂。

“因为老板喜欢这种讽刺。”她的指尖一遍遍在我的头发间游走,她对我的微笑,有些想当年的那种笑,又好像不是,化用这个东方国度的一句古话大概是“形似而神不似”。

她伸手摘下我替她带上的半朵山茶,“如此纯美之物,……”

她将花瓣在我的面前晃了晃,有一次撕开“唯美的外衣下包裹着的,也只有……死神。”

她抽走我手里的金属棒,眯起眼睛细细地看着“他就喜欢这样,白的花的尽头是红的血,他说没什么比这更能够赏心悦目。”

“变态。”我笑道,用床单擦拭那支跟了我十年的左轮手枪,在里面添上一颗子弹——经过那次失败,我仍然死性不改,我的枪里,永远都只有一颗子弹,留给唯一需要它的人。

“轻声,Nick,他会听见。”她将食指按在我的唇上。

“让他听去。”我粗鲁地移开他的手,揽住她的腰肢,凑近她淡红色的双唇,十年的岁月竟没从她的身上带走任何资本,从身材到容颜。

“Nick,”他低声惊呼,声音中我听出隐隐透着的期待,我知道那声低呼无非是一个女人的矜持,一个不必理会的程序,我却停住了,看着她已经闭上的眼,精心修饰的唇线,想起那声“Nick”。

我突然失去了触碰她的冲动,我推开她,站了起来。

看着桌子上的半朵山茶,手中的金属棒,唯一的想法只是前仍然是要赚的,因为我得活命。

“我们走吧,机票给我。”

“不需要带什么吗?”她依然如此镇定安静,却不再是当年浙东初见时候的感觉。

我将左轮手枪拿在手里,环视了一下四周,古旧的木板门面呈现出腐败的黑色,我曾经钟情的雪白墙面也爬上了霉斑,似乎已经没有任何东西是值得我留恋的了,连木板的声音都变得聒噪起来。

“这些东西,都扔了吧。”

Chapter Four

我不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却也嗅到了这桩生意的古怪。

没有时间,没有地点,没有对象。

只让我十月一日的凌晨两点在卢浮宫的《蒙娜丽莎》前等候安排,整整提前了一个半月把我叫回欧洲,总不至于是给我探亲假。

我没有再回去中国,而是在法国南部找了一个容身之所,我似乎已经对江南的古镇是去了热忱。

我的房东是一个地道的法兰西人,也充分让我体会到了法国人的随意,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随意的人,但大概是人种限制,跟他一比,我只能自惭形秽,更重要的是,他的随意让我无法再随意。

——一个两百多平米的大房间被一道布帘分割成两个空间,一边是我,另一边是一个中国女孩。

除了“女孩”我对她找不出更合适的称呼,她说她已经二十一岁了,甚至给我看她中央美院的毕业证书,但我真的怀疑她到底满不满十六岁。

同样让我怀疑的还有她父母的智商,因为“幼稚”是对她最合适的形容,而他们居然放心地把这只连狼也不认识的小鹿放逐在野兽出没的荒原,看来中国人已经失去了赤子之心。

女孩儿的名字——马蒂,是法国一个最普通的名字——马蒂尔德的简称,加之她一口流利正宗的法语,无疑可以肯定,她出生伊始,她的父母就准备让她在法国描绘光辉前景。

马蒂和瑶池——那个我……深爱的女人——虽然现在我一直犹豫这个“love”要不要用过去式——相比,要说她相貌平平都是恭维了,她眼睛不够大,鼻子也不够挺,一张粉嘟嘟的肉脸上还天女散花般的有零星雀斑。

傻乎乎的,像一只小熊,有的时候让人觉得很可爱,我对人类用上这个形容词她还是头一个。

“我种了好多山茶花,你要不要看?”

我的手一阵痉挛,怎么到哪里都躲不开这该死的植物,于是揶揄她;“这里的土壤不适合培植山茶。”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片刻之后又欣喜地笑了:“幸亏我不知道,否则就种不出来了。”

“我没时间看那些。”我随手在电脑上打开一个文件夹,装作公务在身,甚至懒得说出“山茶”这两个字。

“Simon”她并不知道我冗长的全名,我只对他说,我叫“Simon”这个颇具有法国格调的名字。她用法文叫得很顺口,我听得也还算顺耳。

“Simon,你应该考虑接触一下自然。”她不由分说拉起我的手,他根本不知道,我的手上有多少人的血,连我用它们触碰自己的时候都会迟疑。

她一直在笑,不淑女,很孩子气,拉着我一路奔下楼梯,来到院子里,也许就是因为有太多不知道,所以才有如此简单的快乐。

我自然不知道法国南部的土壤适合什么植物,只是不懂装懂蒙了同样也是植物学菜鸟的马蒂。但是她的确种出来了,眼前一片花海,白晃晃的能灼瞎人的眼睛。

她剪下一只强塞在了我的手里,又一把把我拽进了她的山茶园,小姑娘身量不大,力气倒是不小。

我只是没有想到,她的笑,竟像瑶池二十二岁时的眼睛,对我有难以抗拒的诱惑。我用手轻轻弹了弹身边的一朵花冠,不知为何突然生出兴趣,顺着花杆一路摸索下去,直至泥土,竟全是植物纤维特有的质感,我抬头是,蓝天,葡萄园,和远处起伏的翠色山峦,洁白色的花冠,小马蒂的笑语不绝于耳,我注视着略带晨露的花冠,原来,没有了死神的委托,它可以美得这样纯粹无邪。

Chapter Five

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

除了是中国的国庆节,我隐约记得这还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凌晨的卢浮宫,安静冷清,像一个蝴蝶标本。

我静静地站在《蒙娜丽莎》前,在此之前我从未欣赏过她,更不了解为什么这幅画可以成为传世经典,在我眼里,作为女人而言,蒙大妈不具备任何美感,如今细看之下,才发现这画中的女人的确别有一番风韵,这美在于一种慰藉灵魂的美感,让我想到一个名词,一个曾经在我的生命中短暂逗留的名词——母亲,许久以后,当一盆猩红的玫瑰出现在我的窗前,我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是人性的回归。

“Nicolas·Gavin·Hughes,你学会欣赏艺术了。”

我转头,看见她的眼睛,很亮,他的眼睛像是钻石,只要一点点光亮,就能反射出耀眼的光。

“为什么会是你?”

“这次的委托人是我。不是老板。”她微笑,身上散发的是巴黎时下流行的香水味,有些呛,与她原本的东方韵味格格不入。

“Nick,oh,my little brother.”

她走上前来,纤长的双臂勾住我的脖子,声音如同梦呓,微微吐出的气息让我耳根有些发痒。她手指滑过我的脸颊,我发现不知何时,她将自己的肤色晒成了性感的蜜色。

“有事?”

我凑近她的脸,小心仔细地嗅,渴望嗅出那丝我熟悉的味道,明知道没有却不想放弃。

“我们杀了老板。”她的声音轻灵平静,像是平常的寒暄问候。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她,我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要做什么,甚至在想什么。

“你想一辈子当一只‘狼’,任人摆布,不想变成人,掌控‘狼’。”

她开始循循善诱,用的是传统的利诱。

“谁当老板我都是‘狼’。”

我的生命本就是罪恶,我对自由有过渴望,但在我为了生存到最后而杀死自己第一个从小一起训练的同伴开始就已经泯灭。她不懂,除了‘狼’,我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合适的角色可以扮演。

“就当是为了我。事成之后,只要我力所能及,无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她面色上泛起红潮,眼里充满了乞求,我第一次见她如此卑躬屈膝,看来她此次已经是堵上了身家性命回不了头,并坚信着自己不会输。

而我感兴趣的是那句——“无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让我又有了一些奢望。

瑶池,其实你不必这样,我要的,一直都很简单。

“我要的。你现在就可以给我。”

她诧异地看着我,她的眼神很熟悉,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因她的眼神而变换,我又听到了那个浙东小镇的河道,发出的潺潺流水声,那一年,我十八岁,她二十二岁,在那个小河道旁边的阁楼里,我对她说:“你若想听,我就说。”那时,她的眼神便是如此,让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始醉终狂。

“再叫我一次‘加文’”

她闻言笑了,美式英语一样的夸张放肆。

Chapter Six

上次见到老板的时候大概是四年前,在悉尼的皇家马场擦身而过,老爷子大概做梦也没想到我会来参加他的寿宴,不过是在另一扇窗,用狙击枪的瞄准镜看,我除了左轮手枪没有过别的枪,这种狙击还是第一次,但她说,她信任我。

我在狙击镜中观察微微发福的老板,一头凯尔特人特有的红发,和身边几个冒傻气的泰国保镖,大概是私人宴会的缘故,现场的保安工作并不完美,至少我在两分钟之内已经观察好了我的逃跑路径,和我手枪里的子弹一样,我的逃跑路线也只有一条,太多的后路只能让我踌躇不前。

老板曾经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孤注一掷,因为我永远都不会想太多,而如今,就是因为我不愿意想太多,所以才答应了那个人来取他的性命。

她的评价没有错,老爷子这辈子最喜欢讽刺,用火药讽刺花香,用血腥讽刺淡雅,用一桩又一桩的谋杀来讽刺国际刑警的无能。他一定没想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也是如此讽刺,被自己圈养的‘狼’一口咬破喉咙,或许在老板的心里,我们这些拿钱办事的连狼也算不上,只是他的狗而已。

行动顺利,正中眉心。

她对我笑,狙击枪的瞄准镜将她略带欣慰与得意的笑容映入我的眼帘。我却不想再看。

我仍然是‘狼’,只是易了主。

我别无选择。

她坐在老板的长桌后,连手肘撑在桌上的动作都和老板一模一样,她对我说:“Nicolas,我还是需要你,有些生意非你不可,你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我已经习惯性的去记住她的每一句话。

Chapter Seven

我回到大不列颠岛的时候,已经是冬天了,离圣诞节还有半个月。

时隔二十年,我又回到了约克郡——这个狂风肆虐的荒原。

我走进那件破旧的教堂,哥特式的建筑被白雪覆盖了塔尖,彩色的玻璃拼成拜占庭风格的绘画。

橘黄色的烛光摇曳,似乎能听见天堂的圣徒们在吟唱颂歌。

1980年的夏末,我在这里接受出生的洗礼,这是我生命的原点。

我跪在苍老的神甫面前,重复着我的忏悔,用的是已经相当地道的中文,我并不想吓到这位老人家。

我早已不再期望彻底脱离罪孽,我只是希望用耶和华的神圣麻木我的灵魂,犹豫我的疯狂,让我,至少在梦中得以一晌贪欢。

走过第七排座椅的时候,我听见了枪声,虽然装了消音器,却和出自我的左轮手枪一样真切,她的动作比前任老板更快,更迅猛,我转头,是那匹叫“Jack”的小狼。

他一脸随意地对我笑着说:“Mr. Hughes,池姐说她会一直容忍你这个习惯,但是她更希望你可以把她的宅院当成教堂,把她当成一个倾听者。”

我看着倒在血泊中的神父,他的表情仍然平静,只是手指向上方指去,我抬头,顺着他指的方向——十字架上的耶稣雕像,也是那样的安详,像是两个字——“救赎。”

Chapter Eight

最近我钟情于陕西的窑洞,比江南水乡显得更自然踏实。

我乐于享受这里的一切,包括极度缺水和风沙。

我又看见了那只叫“Jack”的小狼,我的窗台上多了一盆娇艳欲滴的玫瑰。

新掌柜喜欢以花的红衬托血的红。

我没再理会那盆花,就不同我不想在触碰她。

那日子夜的卢浮宫,她有些挑逗地笑着,叫我“Gavin。”

加文。

却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音调。

原来,即使是强迫也终究是回不去了,哪怕仅仅是一个形式。

原来,我最初爱的,只是那个对英文一无所知的她,只是他那丝少女的娇憨。

我闭上眼睛,忽然很怀念马蒂灿烂天然的笑,像是三月的风,四月的天。

我不想再深究我是否爱上了这个美院小女生,毕竟爱这个对我这种人也要望而却步。

我的名字很快会被放入另一朵玫瑰的花茎,送入另一只‘狼’的巢穴。不知她会写“Nicolas”还是“Gavin”,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过那只‘狼’要向眉心开枪,因为我的心脏,是长在右边的。

羊倌的秦腔中我渐渐睡着了。

天,刚刚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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