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也一度认为民众是愚蠢的。
上次被这张图刷爆朋友圈的时候,我还是一只单身狗。
所以我看到这张图的时候,我深深的为自己感到遗憾——为什么我的朋友圈里面会有这样的人?但是为了朋友圈和谐,我没有反驳,没有打脸。
当然,我也没有点赞。
后来我开始玩知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翻某个新关注大V的答案时,看到“人贩子是否应该背叛死刑”这个题目。在题目下面的高票答案中,大V们纷纷从理和法的角度进行分析,旁征博引,妙语连珠。
无论是从量刑的角度还是从对受害人保护的角度,他们一致认为“人贩子”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对于这些答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知乎进行相关搜索。
我并不否认他们的答案有理有据,让人信服。只是彼时我在看到答案的时候,内心更多的是焦虑和矛盾以及无限的百感交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然是一位丈夫,也即将成为一个父亲。
站在理法的角度,我认同每一位大V的回答。但是站在“情”的角度,即将成为人父的我,实在难以接受。只不过在这种纠结与挣扎之中,我组织不起有力的语言,概括不了坚实的论据。为此我一度十分焦虑,也在怀疑自己这么多年所建立起来的价值观到底有何价值。
大概三个月前,我所在的公司进行人事变动,我所在的部门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一分为二。在分化的过程中,我们没有获得任何尊重和理解,仿佛机器一般被移动调配。
当时我和部门领导沟通的时候,他表示我们身为职业人,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公司是因为发展需要作出的这种决定。只不过在执行决定的时候,他们在照顾员工感情的方面简直执行的惨不忍睹。
本以为这是一番常规的教条,临了他却感叹了一句——可我们毕竟是人啊,是人就一定会有感情的!这句话令我记忆至今。
说到底,人毕竟是感情动物。大多数人在作出每一个决定的时候,有理性的因素,但更多的是感情在主导。纯粹靠理性指导的毕竟是少数,这也是为什么人类社会是呈金字塔般分布。
塔顶的这些人除了拥有丰厚的资源或者强大的背景亦或者卓绝的天赋之外,他们更多的是将人性中理性的部分无限放大来压制感性的部分。一将功成万骨枯是如此,商人逐利轻离别也是如此。
这些方式可以通过后天训练和心理暗示来完成,但是这并不是我今天想要探讨的话题。我想说的是那群和我一样被称为“普通民众”的人们。
在知乎、微博或者其他年轻化的社交平台,腾讯新闻以及网易新闻的评论区是被诟病最多的巫毒之地——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各种反人类的言论和赤裸裸的粗鄙。这些用户仿佛被打上了“没文化”“低素质”“人伦尽丧”的标签,我其实十分好奇,在民智越发开化的今天,发达的自媒体将各种鸡汤文喂到每一个朋友圈的时候,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穷极不尽的傻逼言论?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熟悉的ID发表的一个连我这种下限已经很低的人都无法接受的言论,更可悲的是那个ID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学历还是职位都比我高N个档次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通体生寒,我也相信他肯定是忘记匿名了。
或许这种极端情况只是个例,或许大部分评论区用户确实是LOSER。但是我还是选择相信,在这样庞大的群体中,并不乏高知分子。所以这也就终于让我想明白了这里面的部分逻辑关系,和血淋淋的现实。
没有人是愚蠢的,但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在没有责任约束的网络之上,尤其是在没有人认识你的时候。人性所有恶的一面在不用承担任何后果的情况下暴露无遗。因为现实生活中太多条款的压制,人性被压抑的苦不堪言。于是当有一天这块广阔的发泄地被揭示出来之时。所有的肮脏终于寻找到一个宣泄口,网络也终于成为最大的“化粪池”。
当网络的宣泄已经无法满足社会戾气的释放之时,有些人借着“法不责众”的基本论,把魔爪伸向了现实。抵制日货的打砸如此,人肉搜索亦如此。他们真的愚蠢吗?不见得——网上有大量揭露部分参与打砸的人只是为了敛财的丑恶嘴脸的文章。那么还有没被揭露的呢?
前阵子网上有微博晒出某个高粉博主,怒斥医院儿童医生储备不足,导致他的小孩生病之时,没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但是很快网友便爆料——那位博主在以往微博之中,是大声为那些因为医患关系动辄殴打医生的人叫好的。于是很多人都在赞叹他活该孩子没医生治,他们知道要宣扬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他们并不愚蠢。
可是他们做完喝彩看客之后,并没有反省自己在生活中是否也因为过度双标而损害了某些健康的行业环境。他们在赞叹之余,也并没有想过终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社会现状的受害者。这同样不是因为他们的愚蠢,而是因为他们的自私。
等我想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再回头去看那些在转发上图的微信好友。我发现他们无一例外的为人父母者。
在回想起知乎上面的那些高票答主,他们每一个人的回答下面都有着这样的一类评论:你现在能够客观冷静的分析,是因为受到伤害的不是你的孩子。
对于此类的回答,我觉得有些强词夺理,但是又无法反驳。直到有一天终于我放下偏见去真诚的询问其中一位时,她给我的答案算是让我的最后一丝纠结烟消云散。
她说:
我知道量刑的难度,我也深知道理的不容,我甚至更知道死刑会加大受害者被杀害的风险。但是量刑有专业人员,我们转发一下朋友圈也改变不了专业的判断。讲道理我也讲不过那些高知分子。但是关于受害者,作为人母我还真有发言权。
这么多失踪人口,他们到哪去了?受了什么罪?我不知道,也不敢想。如果,我是说如果的话,如果是我的小孩被人贩子拐了,在中国这种97%(数据不确定准确性,我只是原话转述)的失踪人口都找不回的情况下,我真的希望他一开始就被人贩子杀掉,这样他就不用遭受后面要受的那些罪了。
那么最后我也来表个态吧——站在理法的角度,我不赞同对人贩子定死罪。但是站在情的角度,如果我的孩子遭受了拐卖,我衷心希望找到人贩子的不是警察,而是我。因为我会尽我的一切所能让人贩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至于之后我所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我愿意承担!
如果一定要给我定性,我愿意被贴上“愚蠢”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