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我原来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但我还是惊讶这些本能的事做起来有多么困难。”哈罗德最终完成了他的壮举,用自己的脚步丈量了整个英格兰的长度,也用平凡的精神彰显了朝圣信仰的伟大。所以,我想站在哈罗德的角度,来好好讲述一下这个关于救赎的故事。
一切的事情起源于那封星期二寄到的信,邮寄地址显示是贝里克。我一度怀疑这封信的真伪,因为我在贝里克根本没有认识的人,更谈不上可以值得寄信的朋友,亦或说,我向来孑然一身,除了妻子莫琳与邻居雷克斯,哪里有人谈得上交集?我是一个在酿酒厂工作了一辈子退休了的老头,每月领着微薄的退休金,然后思考着怎么消耗掉人生为数不多的时间便是我生活的全部了。而这封信,又会有什么理由来打搅我的生活呢?
那封信是奎妮寄来的,来信说她患了癌症。我突然有点喘不过气来,好像只要牵动身上任何一块肌肉,那种努力压抑的复杂情绪都会喷薄而出。我无法想象怎么这样就过了二十年,连一个字都没有给奎妮写过。她是一个娇小的黑发女人,多年前我曾和她在酿酒厂一起共事,有一天晚上,我喝了酒做了一些糟糕的事,但是奎妮替我背了黑锅,她也因此被酒厂解雇。二十多年来,我从未与她有过任何交流,但现在是时候为她写一封回信了。我向来不太会表达自己,况且这个消息对我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最终还是只写下了:“亲爱的奎妮,谢谢你的来信。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很抱歉。祝好,哈罗德。”简短的几行文字显得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但我还是决定把它寄出去。我穿上了一双帆船鞋,披上了一件防水外套,甚至连手机都没有带。我很快就走到了第一个邮箱,面对投递口,我为那几行软弱无力的字感到羞愧,所以我无法松手将信投进去。我尝试走到下一个邮局将信寄出去,也一边思索这多年来的生活。
我不是一个好丈夫,多年来我的妻子莫琳与我分床而居,除了生活上的琐碎,我们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深入灵魂的对话,所以更谈不上有何种浪漫可言。同时,我更不是一个好父亲,我的儿子戴维实在是太聪明了,他以出色的成绩考上了剑桥,但这一切又与我这个父亲毫无瓜葛。我从来没有抱过他,他也不会主动找我说话,我只记得很多年前一个下午,我们全家一起去海边玩,戴维当时溺水在海水中挣扎,而我试图下水救他前却忙于解鞋带,后来救生员把他救了上来,那时候的戴维看我的眼神是那么的陌生。我想可能是那个时候起,戴维开始记恨我,莫琳也开始疏远我。
我是一个在生活上尤其失败的人,也不擅长处理一切人际关系。小时候,父亲骂我是一个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则形容我像一个小丑,最终她也抛弃了我离家出走。在工作中,我犯下了弥天大错,还让一起共事的奎妮背了黑锅,二十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尝试联系过她。甚至是现在,面对即将离世的奎妮,我却连一封略显安慰的信都写不出来。如果我投下这封信,除了奎妮即将在贝里克离开这个世界,我的生活将一成不变,所以我决心做点什么事情。
不觉地,我来到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加油站,在这里工作的下女孩告诉我她的阿姨也患了癌症,但她鼓励我要有信念和勇气,这样才能支持病人活下去。所以我笃定了做一些事情的想法,我要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遥远的贝里克。这是一段艰难的朝圣之旅,我毫不了解我与奎妮之间隔着哪些阻碍,我只能想象到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以及数不清的人和城市。
我没有携带任何适合徒步的装备,甚至于穿了一双最不适合走路的帆船鞋。但当我把这个想法倾诉给一个借宿旅店餐厅的客人们时,他们都站了出来,鼓励我继续走下去,于是我的朝圣之旅正式开始。
空气甜而柔软,蓝天高而澄澈,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任凭着我去探索,一路上我见过达特姆尔高原连绵的山脉,布克法斯特灰沉的修道院以及埃塞克特红白相间的清晨。我的脚因为帆船鞋磨出了水泡,小腿也青筋暴露,满是淤血,但我始终没有停下行走的脚步。
每经过一个地方我都会寄一些东西给莫琳以及选一些礼物给奎妮,我和莫琳的关系也在一次次遥远的电话中逐渐和解。我买了洗衣粉以便我能在徒步中穿干净的衣服,也买了一些绷带和药膏去处理我的伤口,还买了一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去了解我徒步所需要的信息,甚至于我差点就买了专业的徒步装备。我开始审视起这次朝圣的初衷,我并非是一个为了要完成多少公里目标的徒步爱好者,我所要完成的是一次救赎,而那些繁杂的东西都是朝圣路上的累赘。于是在切尔腾纳姆,我把手电筒,绷带,药膏,梳子,《指南》分给给了需要的人,我把给奎妮的礼物重新包装起来,只留下一个背包和指南针,轻装上阵。
在前往巴恩斯利的途中,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想加入我,我没有拒绝,心想多一个人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况且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戴维的影子,然后,一只小狗也追随了我们。所以在车来车往的国道上,司机们都好奇的注视着这一老一少,还有一只小狗的团队。在然后,随着我的朝圣故事在全国的报道,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我们,我们在一起称作朝圣者,一起徒步,一起吃饭,一起露营。虽然他们一个个嘴上都说着帮助我完成这次对奎妮的救赎,但我知道,这里面的人各个心怀鬼胎。有人想借这次朝圣的名义宣传自己的生意,而有的人纯粹是为了消遣。所以,我终究还是孤身一人,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不会驱散他们,我老实了一辈子,更不会在这种时候选择强硬。
达到纽卡斯尔的时候,我开始回想起一些事情,我想我为何如此懦弱以及始终扮演不好父亲的角色,我开始怀疑我是否能够达到贝里克,是否能够拯救奎妮。我觉得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但也离终点越来越远,于是我总是趁着半夜一个人溜出营地去面对黑夜独自思考这些问题。营地里的某些人也趁着这个时候提议他们要离开我,快速赶到贝里克去,而那里,当地的居民早已准备好了欢迎会迎接朝圣者们的到来,甚至包括一些商界人士和政要。最后,连那只小狗也离开了我,但我并没有感到沮丧,一个人上路反而显得更加专注。
此时的我已经身处遥远的英格兰北部,强劲的西风夹杂着雨水打来,冷得让我发颤,我开始回想起戴维,回想起他在班纳姆海上被卷走的那天,回想起他此后种种的自残行为,戴维拿自己身体冒过所有的险,仿佛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最后一段旅程是最为艰辛的,我能看见的只有路,其他什么想法都没有,我甚至于忘记了戴维的名字。
八十七天的徒步,我最终到达了贝里克,到达了奎妮所在的疗养院的门口,看见了那一个二十多年来未曾谋面的朋友。此时的奎妮躺在病床上,巨大的肿瘤已经从颧骨延长到了下巴那里。我想不出我该说些什么,只是下意识的蹦出几个字:“你好,奎妮。”而她已经说不出来任何话了。
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戴维,他是在花棚里上吊的。他当时患有抑郁症,从剑桥毕业后,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还对酒精和毒品上了瘾。那时候,我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去开导他,哪怕是随便一句安慰的话,正如他从来不会主动和我交流一样,我们双方都保持了缄默。从班纳姆海滩回来之后,莫琳指责我没有及时去救戴维,反而在海滩上解鞋带,后来戴维的死导致了我们两个关系的决裂。而戴维从那之后就变得孤立,我只知道他很聪明然后考上了剑桥,其余的一无所知。尽管如此,儿子的死对一个父亲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于是我开始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有一晚我失去了控制,闯进酿酒厂老板比尔的办公室,打碎了他母亲的遗物,但事后奎妮替我背了黑锅。大家都以为我徒步是因为多年前我们有一段罗曼史,但其实我只是无法原谅自己的懦弱,甚至与面对奎妮的离世,我只能说几句苍白无力的话语,我实在是羞愧难当,所以选择了这次朝圣之旅。
这是一本关于自我发现、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书,它宣示了生活既可以平淡无奇,又可以有声有色,但前提是需要你去冒险。千千万万个读者便是千千万万个朝圣者,不要永远耿耿于怀自己曾经的怯弱,而是要想方设法的去弥补。无论是平凡也好,伟大也罢,我都希望每一个人有敢于尝试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