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老子思想中的精华,体现了老子对人这个自然产物清醒的认识。
只有法天效地、乐天知命、顺应自然,追求天地人合一的生存状态和境界,才是符合道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通俗的讲,人必须要顺势而为,这个势包含了地势、天势、道势,自然的势,而人本身的力量是微乎其微的,只有顺势而为才能充分发挥人的潜力。
有物混成[1],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2],周行而不殆[3],可以为天地母[4]。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5]。
大曰逝[6],逝曰远[7],远曰反[8]。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9]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
[1]混成:浑然天成。
[2]独立不改:形容道独立不倚。
[3]殆:停止。
[4]母:指道是万物之根本。
[5]大:形容道的无边无际。
[6]逝:指道运行不止。
[7]远:形容道的幽远。
[8]反:返回,回归。
[9]域:指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