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始长,有梦则甜。今秋,写秋。
写秋,当然是首推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每每读到“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样的瑟意微凉,细品之下还带点清苦的文字,留白似的,又让人如临其境,难免合掌叹服。
我总觉得,秋天该是最大气的,它不吝于呈现一切美好的事物:梧桐、桂花、长空、秋阳。在秋天的每一次抬头,比其它时节显得更高、更广的天空,总让人油然生出一种豪情万丈。
家乡骑跨秦淮,四季分明,真正的“春有细柳,夏有槐;秋有梧桐,冬有雪”。家对面有条河,陡岸边就种着的梧桐和槐花,每到秋天,梧桐果子独特的木质香气,以及空气里飘来的焚烧秸秆或者枯叶的味道,混杂出一种干燥清冽,还带点细微呛鼻的,打着浓浓秋的烙印的气味儿,让我每每念出“秋天”这两个字,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它的环绕,这是工业技术调不出来的香氛。很巧的是,我念大学时,在临海的北方小城,一到秋天,学校里也满是银杏和梧桐的身影,午休后上课路过时,会碰见路两旁有人拿着杆打落银杏果子,两个人配合默契,不时私语,阳光罩在身上,整个人都闪闪发光。你能感到时光在那时都是静止的。
我偏爱秋天,除开每每念起“秋”字时,大脑皮层自动传输给鼻子的独特味觉记忆,大约是秋天总能让人想起那些干燥的温暖。
忘了是我几岁时候的秋日午后,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醒来,扭头看见我爸,那一刻的情绪,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楚——特别的安心,就是那种你知道无论你做了什么,怎么折腾,身后都会有人撑着你的安心。我是特别不善于表现情感的人,在那一刻我差点哭掉,可又觉得矫情丢脸,所以我生硬的扭头,然后,就看见了车窗外零星飘落的黄叶,以及打在半开的车窗玻璃上折射出的斑驳阳光。我不知道记忆是不是真的有滤镜或者美化的作用,反正到今天,在我终于愿意记录下的这一刻,它在我脑海里的,就是我对于时光永恒的定义。
还有一次,和我妈一起骑着自行车瞎逛,路旁有田,晒着谷子,阳光温暖,风太舒服,我有点睁不动眼,就这样随意游荡在路旁。其实都是特别小的事情,甚至是只有我自己才能觉察到的细微情绪,可就是这些,让我感觉到——我是被爱的。
这种滋味,物化后有点像我新入手的老山檀,安稳里居然有点甜,飘在秋阳拥抱过的梦里,总能让人好眠。
今天上班路上,看见梧桐还没变黄,看见猫在矮木丛蹿出,看见一只单飞的鸟孤傲。心里蓦然生出一句:在此时,有人在生,有人在死,何人欢笑,何人哭泣,某处有雨,总有放晴。心境哗啦啦一下子就开阔了,连日来曾有过的迷茫无措和零星失落,烟消云散,总觉得如果生命有限,纠结于那些无意义的小事情,真的是非常不划算。
所以,我下了决心,如果可以,在我最爱的一个秋里,我要记录下每一个我心动的瞬间,留待冬天翻捡。这样,感谢秋的给予,也才不负秋的大气。
而我更期待,所有的秋天,都化作一个欢喜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