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是饱读圣贤书,受儒家文化教育长大的。他的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观,都带有浓厚的儒家色彩。但曹操不教条,他的施政治国方法又具有很实用的法家特点。比如依法治国。
曹操认为“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那么乱世就得用严刑峻法来治理。
曹操制定过很多法令,并采取了很多手段来保证令行禁止,公正公平。甚至儿媳(曹植的妻子)犯法了,也要杀掉,以正视听。胆敢触犯法令者,指望从曹操这网开一面,成为漏网之鱼?想都别想!
徐邈却成了一个例外。
建安十八年,即公元213年,为了节约粮食,曹操又颁布了禁酒令。私酿私饮,那都属于违法行为。时任尚书台尚书郎的徐邈,竟然顶风作案,不仅喝了,而且喝得烂醉,估计还是在上班时间。
看过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的观众,应该对剧中“校事府”印象深刻吧?校事,就是曹操专门建立的一个特务组织,专事秘密监视和接受检举,且不走正常法律程序,绕过官僚体系,直线向曹操汇报。
无孔不入的校事盯上徐邈了。特务头子赵达假装询问公事,推醒沉醉的徐邈。迷迷糊糊的徐邈答非所问道:“中圣人”。接到赵达的密告,曹操很是愤怒。度辽将军鲜于辅在一旁说情:“(在禁酒令的高压态势下,人们皆讳言“酒”字。)平日里醉酒的人皆称清酒为圣人,浊酒为贤人。徐邈这人平素还是注重修养,处事谨慎的。这也是偶尔喝醉了说说胡话吧。”曹操竟然免了徐邈罪过。不但不治罪,还把徐邈破格提拔为陇西郡太守,官位秩二千石,月俸一百五十斛,派往凉州做封疆大吏去了。后来,又转任凉州的南安郡太守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不像曹操一贯的风格啊。到底什么原因使得徐邈逃过法网,而且因祸得福呢?让我们先看看两段原文吧。
徐邈字景山,燕国蓟人也。太祖平河朔,召为丞相军谋掾,试守奉高令,入为东曹议令史。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於沈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脩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后领陇西太守,转为南安。
——《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七》(晋)陈寿(裴松之注)
嘉平元年,年七十八,以大夫薨于家,用公礼葬,谥曰穆侯。
——《三国志·魏书卷二十七》(晋)陈寿(裴松之注)
徐邈是幽州燕国蓟县人,就在现在北京和天津中间那地方。嘉平元年是公元249年,徐邈去世,享年七十八岁。河朔是古代泛指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太祖平河朔”就应该是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底的事了。曹操消灭了袁氏残余势力,平定了乌桓,收复了幽州,统一了中国北方。曹操在北戴河写完诗、发完情,班师路上,再搜罗些有用的人才,就把徐邈带走了。这一年,徐邈三十六岁,任丞相府军事参谋部的下级参谋(丞相军谋掾)。
后来有了举荐机会,徐邈就被外放到兖州泰山郡的治所(郡政府所在地)奉高县,去当见习县令。《汉书》有记载:"诸官初除,皆试守一岁乃为真,食全俸。"两汉时,文武官员,均有试守之制。试守也有见习、实习之意,一般是试守一年。在试守期满,如不称职,或他调、或罢归原职。当然,称职者,即就地转正。
东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实行的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但各个封国的行政管理权掌握在中央朝廷政府直接任命的国相手里,而不在各个封国的诸侯王公手里。实际上还是以郡县制为主,郡、县行政长官都是有实权的。户籍人口少于一万户的小县的行政长官,称为“县长”;户籍人口超过一万户的大县的行政长官,称为“县令”。县令的官位秩千石,月俸九十斛。
试守期满后,徐邈回到丞相府,在东曹担任议令史。东曹是负责官员人事任命等事务的;令史则是掾属之下最低级的公务员,官位秩一百石。议令史就是参谋顾问类的一般公务员。可想而知,徐邈的县令试用期是不合格的,这个职场挫折带来的落差确实很大。
“魏国初建”是指建安十八年,即公元213年,汉献帝册封曹操为魏公,加九锡,赐冀州的十个郡为其封国,名曰“魏国”。徐邈升任尚书郎,时年四十二岁。尚书郎官秩四百石,月俸四十五斛。比令史强了一点,但上面还有尚书侍郎、尚书左右丞、尚书、尚书仆射、尚书令好几个级别压着了。如果是个平庸之辈,在这个岗位上慢慢熬着,有口朝廷的饭吃,总归要比一介草民强很多吧。但这毕竟是文武双全、才高八斗、志向高远的徐邈徐景山啊!那就是明珠暗投,太憋屈啦!必须是怀才不遇、愁肠百结。
徐邈决定采取行动,去改变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