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在晚上出门散步,不论是否下着雨,或者室外有多冷,围巾手套全副武装,只带钥匙不带手机,专挑没去过的路走,迷路也迷不到哪里去,大不了原路返回。这么着,把住的地方周围转了个遍。脸缩在帽子围巾口罩里,眼睛到处乱瞅,眼神还透着找不到路的迷茫。
在这种胡乱穿行的时候,神经虽然紧绷,大脑却异常的放松,看到的每个人都变得丰富有趣了起来。
满是油污的黑色维修店面里,一个红衣大妈拿着呼啦圈,滑落,转动,滑落,发现被我看到,眼神慌乱了一秒钟,又立即满脸的若无其事,继续和呼啦圈较劲。她也渴望身材好一点吧。
地下通道里摆满摊位,卖着些袜子帽子这类的小物件,摊主们百无聊赖的等待顾客询价,有的玩手机斗地主,有的看电视剧,有个摊位的老板是个年轻微胖的女孩子,看着手机跟随耳机里的音乐,旁若无人的大声唱歌,沉醉的神情,仿佛正站在某个梦想选秀节目的舞台上,丝毫未察觉自己走音了。
长发打结的流浪汉,趴睡在地上,怀里抱着一把严重磨损的木吉他,旁边是两个廉价白酒的空酒瓶,面前的纸盒里只有几张毛币。我曾遇到过他几次,每次都抱着吉他在发呆,未曾听到他唱的歌。
花市挺好的,空气里弥漫着鲜花的香甜与草本植物的苦味,总的来说还算怡人。这个时间没什么顾客了,又远没到关门的时候,花店老板们组一桌麻将,两三只狗在旁边嬉戏打闹。
这些时刻,我看,听,我不是别人,对于他人的生活,不身在其中,也不置身事外,我路过他们,他们也路过我。不能自诩为观察者,只是能对自己的生活多一些释怀。
曾经尝试玩儿一种半程文字马拉松的游戏,即抽取一天时间,完成21000字左右的写作。在前几天的准备过程中,煞有介事的收集话题、素材,并且以为哪怕是口水话也能凑上个一万多字吧,谁知道那天上午,3个小时的时间只写出来4000多字,只得怏怏放弃了。
每面对空白的屏幕,脑子也是这么苍白。
写作恐怕的确需要某种信念,至少要有一种持之以恒的形态,才能应对生活中无限的纷扰,终于以大概五年的持续失败认识到了这一点。
对于写作的偶尔尝试,无不以失败告终。阅读简单,作为一个消费者,无需费心构建什么东西,被动的接受就好了。
可是写不同,究竟要表达什么。每次思考这个问题,总是不自觉的会变成另一个问题:我究竟能写点什么有用的,或者别人也许希望看到什么。
既没有表达自我的勇气,也没有讨好别人的能力。取悦自己也是在取悦吧,总之取悦谁都没有办法做到。
可是年岁已经不允许再这样跟随别人的文字漂浮。若脊柱缺乏一种持之以恒的形态,连自身的存在也会失去。这种时刻,就只得又散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