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曾经问我,为什么到这座城市来。我撒谎说是因为喜欢。
“喜欢什么呐?”她问。
“喜欢它的紧凑。”我说,“这么小的城市里,什么都有,但什么又都显得那么有限。”
“我呐?”
“你挺好的。”
“你刚才不是应该说:‘就是为了遇见你’吗?”她硬着脖子,眼睛瞪得溜圆。
老孙安排我出差,去南方。
“为开拓市场做准备。”他说。
在动身前两天徐曼跟我说会有人和我一起去。
那个下午,我独自坐在合着百叶窗帘的会议室,发着烧,没有开灯。桌子上放着徐曼方才递给我的一粒胶囊,一半橙色,一半白色。我把它含在嘴里,接着拧开手中握着的矿泉水瓶。
药在舌尖上开始发粘,以致我在卷动舌头想将它向喉咙送去时才觉出这时如果不吞下一大口水恐怕是不行的。
徐曼的皮肤留给我的触感还在。我喝了药,趴在桌上,额头枕着手臂,像被挤压在一个漂浮在身边,坚硬,滚烫的物体上。
我开始意识到对徐曼的渴望,包含但不仅限于渴望着她手背上所带来的柔软和清凉。
这让我想起秋天,我最爱的季节。小时候,我喜欢站在某一棵大树下,背靠着树干,然后抬头选一片几近枯黄的叶子,猜着它会在多久后掉落,像在等待一个不大尽如人意又无法更改的结果到来前兀自创造着些许有限的快乐。
徐曼比我晚一年入职,她之前做过几年房产中介,做过几年幼教,然后便成为了我的同事,用她自己的话说,“我想要稳定下来了,毕竟这个年纪。”
她比我小不了多少,但却总是在言语中带有疑问的语气时显出与外表不相称的成熟。最初,她会不时因为工作中的不解向我求教,我也会回答,但过后就觉出一丝异样,总感觉她其实什么都知道,无非是故意考我罢了。
接下来的周六上午,我正在将几件同样是深色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徐曼打来电话。
“本来是让我和你一起去的。”她说,“可是脚崴了。”
“严重吗?”我问。
“严不严重不知道,反正是下不了地。”
“那还挺严重的。”我说。
“就昨天晚上,下楼倒垃圾。楼道里灯坏了,然后就踩空了。吓死我了。”她说,语调很是气愤。
“哦,那还真是万幸,没整个人轱辘下去。”我不禁在脑中浮现出一个年轻女人滚下楼梯的画面。
“你也盼我点儿好。”她说,语气好像轻松了些。
这时,门上响起有节奏的“咚咚声”,像是有人在用鞋尖踢着。我开了门,女友双手各拎了一个满装蔬菜和肉类的袋子疲惫地跨进屋里。
“下周走?”我继续讲着电话。
“你听他通知吧。”徐曼说,“可能是让那个新来的女孩跟你去。”
女友的鞋和歪歪扭扭的袋子一同堆在玄关的地上,我冲着卧室的方向说;“我下周出差。”她好像在换衣服,也许是刚好在脱下套头衫时应了一个“哦”字,也许没有,我不确定她是否听见了我的话。
“还不够麻烦的。”我用腮和肩膀夹着手机,把玄关处的袋子移到厨房,地上留下一些沾着泥土的烂乎乎的菜叶和混着脂肪的血水。
周一早上,我走在火车站候车大厅熙攘的人群里,发现自己来早了。我把车票放进裤兜,去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巧克力味的,又在饮水处将玻璃的保温杯斟满热水。
想找一个角落的座位,但是都已有人坐了,于是我便索性依着一根四周还算清净的柱子坐在地上,屁股下垫着报纸,开始吃喝起来。
距检票还有十分钟时,那个女孩和一个明黄色的小号旅行箱一同出现。那只箱子映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倒影的颜色比它自身的更为明亮。
女孩穿着白色的帆布鞋,浅蓝色带有皱褶的裙子垂到小腿附近,上半身是米色的短衫,圆领,没有特别的图案或花纹。她的脖子纤细洁白,乌黑的头发披在肩上和胸前,画着淡妆,鼻梁上驾着一副玫瑰金色边框的眼镜,看上去大概二十出头。
我咽下一口水后,忙起身,尾骨又些疼。
“哥,几点到的啊?”她问,声音像她被踝骨撑起的肌肤般透明。
我不大喜欢她这样称呼我,让我想起更为年长的老孙,然后又不禁想象着他在这女孩身上或身下时的样子。
这种感觉让我想到有一次,我在用刀切着没有剥皮的西红柿,恰逢那把菜刀钝了,那颗西红柿又熟得太透,以至于切割变成了纯粹的挤压,红色的汁液中还伴着绿色的籽,那些汁液被迫没有在刀刃接触过的地方溢出,它们像是不知来自于哪个缺口,就这么一味地汩汩流着,险些流到地上。十分钟后,女友说:“糖放多了。”然后从嘴里漱出一根细长状的西红柿皮,端正地摆在桌上。
“我也刚到不久。”我说,抓起地上的背包走向检票口。身后传来旅行箱的万向轮在地面上滚动的声响。
我们的座位并排,她靠窗。刚刚一位极为绅士地帮她安放好行李的男青年坐在我前面。她和我互留了手机号码。“加微信啊。”在我准备拿起一本杂志时她又说。
前排的男青年时不时装作不经意地偏过头看她,她则在低头专注于手机的间隙望向窗外,手托着头,肘撑着窗沿。我看见整排树木急速掠过她映在窗上的脸,那张脸不再生动,同时显出一副未谙世事的模样。
这次同行算是使我和翁若华正式地认识了彼此。“姥爷给取得名字,希望我长得如花似玉。”她在介绍自己时这样说。我觉得这句话里自嘲的成分可能更多些。
五个小时后,列车开始减速,窗外的景色逐渐变得繁华。
“给孙总发个信息,说我们到了,让他放心。”我对她说。
“刚发过了。”她说。
前排的男青年半起身,准备摸向放在行李架上的那只明黄色的旅行箱。我背好背包,挤过通道中的若干只脚来到即将打开的车门前。
公司为我们预定的酒店离车站不很远,我将手机中的定位信息亮给出租车司机看,司机只是点头,说:“来玩的吗?”
“出差。”我说。
“哥,”翁若华说,“有空的话,你也带我转转呗。”
“我也是第一次来。”
“那更好啦。”
“好什么啊?你以为是来玩的啊。”我像让自己看上去严肃些,但又觉得表现得并不好。
记得和女友一同旅行只有两次,一次济南,一次厦门。都是逢的阴雨天,厦门的雨更湿些,像油,济南的雨像水。那些时候,我们坐在当地的出租车里还会彼此牵着手,虽然各自转头望着车窗外。我不好动,这一点总是让她心生厌恶,她习惯于通过“真没劲”,或是“真扫兴”来抱怨。我按照拟定的游览计划去执行,每到一处景点连照都懒得拍,只是看看,又看不出什么。女友则会大步地跟着于当地临时组建的旅行团(由导游组织),将我远远地甩在身后。有时我也会说,“在酒店附近转转不就好了。”她听了很生气,“那你索性就呆在房间吧,我自己去。”临近回家的时候还会说,“以后再也不和你出来玩了。”
出租车停在一家看上去档次尚可的酒店前,我没有去帮翁若华取行李,而是佯装仔细查看车费发票,然后再慢悠悠地收进钱包。
酒店的大堂里迎面就是一横柜台,中间既没有高大的喷泉,也没有粗壮的罗马柱,面积不算宽阔,但却空荡。我们各自在柜台前报上名字,递上身份证,我付了两个标准间一周的房费押金。
我的房间号是双号,窗户朝南,她的是单号,窗户朝北。我们被分配在同一楼层,她的房间在我的斜对面。
我接过房卡时,里面夹着两张转天的早餐券。楼上走廊里的地毯很软,上面绘着绛紫色的菱形花纹,整齐规律地蔓延至尽头。我们约好五点钟在大堂碰面,便各自回了房间。
我把公司产品的相关资料和换洗衣物摊在床上,打开电视,将音量调得很大,屏幕中,一辆停在院门前的老式汽车正在爆炸,巨大的红色火球腾起后化为黑色的浓烟,车中的角色就这样结束了他的剧情。
我换上拖鞋,将电水壶加满水,通电,打开开关。然后将自备的毛巾,牙刷和电动剃须刀放在卫生间合适的位置。不多时,水开了,我把整壶开水缓慢均匀地倒在马桶圈上,接着又盛满一壶加热,手里握着空的保温杯坐在床边,等待着水壶发出叫声。
将开水晾在杯里后,我脱下衣服去洗澡,不知为何,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翁若华是否也在洗澡的想法,继而联想出真真切切的画面。
我下半身裹着浴巾走出湿漉漉的浴室,拿起手机,没有电话或信息,心里想着女友会在此时这个极平常的下午做着些什么。脚上像还隐约残存着刚刚不大情愿随水流走的白色泡沫,让我想起女友所制作蛋糕上的奶油。她为了在家里学习烘焙而买了相关的教材,电烤箱,电子秤,模具,刮刀等等,还有各种相应的食材。连续几个晚上,她脖子上挂着红色的围裙(买花生油时赠的)在厨房里忙碌,我依在门外,等待着被差遣。记得她最终颤颤巍巍地将奶油抹平时,我也仿佛跟着长出了一口气。看着她把这个不大的白色圆墩小心翼翼地微微向我捧起,我开始在腹中准备着那些尽可能听起来真诚的用于赞美的词汇。就在这时,一股剧烈的饱腹感突如其来,像是不知何时被植入胃里的气球突然开始充气,瞬间便感觉有什么东西自内顶住了喉咙。我不敢张嘴,紧咬着牙,眼眶一定也被憋得通红。女友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像有人悄悄用钩子扯动了她脸上的皮。我从未感到如此无聊,像被一大片虚无压得喘不过气,像自胸骨中央渗出一股黏稠到令人窒息的液体,浇筑水泥般弥散至全身。女友从那才诞生的蛋糕上切下一个锐利的扇形,送入嘴里大口咀嚼。一块奶油从手中滑落,掉进她自拖鞋中露出的趾缝间,像一只绵羊被卡在栅栏的缝隙中似的令人不安。
差十分钟五点时,我换好衣服准备下楼。楼梯间里的光线较走廊里的明亮些,靠墙一侧不碍事的地方有一块石头,树在看似厚重的木制底座上,那些形似太湖石般通透的孔洞间有的露着光亮,有的则只留下阴影。它的造型像一个枯瘦的老人抱膝蜷缩在一张敦实的矮凳上,额头碰着膝盖,胸口紧贴着大腿。我一阵胸闷,不由连续按动着电梯下行的按键,那些数字慢悠悠地闪动,迟迟才变化。
大堂一角的皮质沙发上,翁若华叠着腿斜坐着,头发看上去潮乎乎的,左侧肩部的布料被洇湿,隐约显出下面胸衣肩带的形状。她一手懒散的搭在沙发扶手,一手扶着靠背,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只白瓷的杯子,里面不知盛的是什么。
我没有在发现她的第一时间出声,她显然没有看见我,像某种被赋予了生命的机械零件似的晃着一条小腿,继而又前倾着身体逆时针地轻摇着杯子,神情专注,投入,像个尚显稚嫩的实验员在调配试剂后予以观察。
不大一会儿,她抬起头,看见了我,一缕发丝也随即离开了它原处的位置。
“哥。”她放下杯子和一条腿,起身叫我。
“下来得够早。”我说,忍着没有看表。
“刚坐没一会儿。”
“在这吃还是去外面?”
“我刚搜了,这附近好多好吃的呐。”她喜形于色。
“挑你喜欢的吧,我都行。”我说。
同女友出去吃饭前,在我问及她想吃什么时,她会在心情好的时候回“都行”,心情不好的时候回“随便”。于是我就只能思考着她平时所爱吃的,但又并无特别,大家都爱的,她也自然会爱,仅此而已。我自幼肠胃不好,身材干瘦,她经常会在饭桌上,我连续用筷子夹起肉食时说,“馋狗不肥”,我则会想笑,但嘴里有食物,又笑不出。
天渐渐泛黄,摆脱了行李后,翁若华行走的速度似乎快了许多。她将带我去到的餐馆不出所料地藏在一片繁华地里。她说,这间餐馆属当地特色,不吃一次就白来了。我看了看门面的装潢,觉得消费应该不高,就没讲别的。
餐馆门口旁的街边,三个男孩组成的小乐队正在演绎着一支烂俗的歌。
“唱得真好。”她说,驻足在稀稀拉拉的围观人群里。
她的背影上显出安静和专注,而乐队的伴奏却逐渐变得吵闹。那个戴着渔夫帽,穿着人字拖的主唱在副歌部分声嘶力竭,像勒住某人脖子似的紧握着话筒。
人越聚越多,翁若华踮起脚,头不时地左右晃动。
“走吧。”我对她说(也许是喊)。她没有反应。我侧身挤过一个领着孩子的女人和一股许多食物混杂在一起的味道来到她身后,轻拍她的肩膀。
她一惊,合着手,臂膀蜷缩着转过头,整个人仿佛瞬间缩小了一圈。
“你吓死我了。”她说,旋即又露出一种无奈的苦笑。
吃过饭出来,路灯亮起,街上热闹了许多。这顿饭不贵,果真有特色,但味道一般。我从翁若华的脸上察觉到一丝不舒畅,甚至是失望和不快。
“一般。”她突然开口。
“就算还行吧。”我说。
“真的是一般。”
我们向酒店的方向走着。在一个绝对陌生的地方,对包括环境在内所有外物的新奇冲淡了以往对自己的关注,也许这就是缘何大家都热爱旅行吧。
“准备的怎么样?”我问。
她略想了想,大概三秒钟后便胸有成竹地说:“放心。”
我并不在意明天起同客户的接触会达成怎样的效果,本就不抱什么期望,更准确地说是连这件事本身都不愿去想,当然也包括它的结果。
“看看夜景吧,挺美的。”她又说。
我们在街边一处长椅上坐下,背后是一排叫不上名的树木和隐在树后的寥寥行人。高处的树叶没能挡住天上依稀显露的星星。路对面灯火通明,间或有亮着外延景观灯的高层建筑从一片更为明亮的中式楼阁后被我发现。
翁若华双手撑着长椅,两条小腿悬空交替着前后摆动,探着脑袋,好像盯着远处的什么在看。
她也许只是被陌生的景象所吸引,接下来可能会拿起手机来拍照。像个真正的游客那样,我想,对环境投入的关注越多越不能融入其中。
“明早需要我叫你吗?”她说,从袖珍的小包中取出手机。这时,恰有一片树叶飘落到我面前,翻滚着被风吹到路上,消失在车流中。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