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元前227年盛夏某日正午,骄阳似火,暴晒。万里晴空,无云。
咸阳城里早晨还是闹市的街道,只因天气暴热而变得人丁稀少,店铺的老板大多躲在阴凉处半卧竹椅,手摇蒲扇。
咸阳宫里金碧辉煌。一阵穿堂风经窗口吹过,似一双妙龄之手一般撩拨了一下秦始皇鬓下的一缕长发。秦王轻吐一口气,仿佛这丝凉意,让他忧心忡忡的心静下了许多。
诺大的咸阳宫里只有秦王嬴政和丞相李斯二人。对,只有他们二人,多一个太监或侍女也没有。
秦王正襟危坐,双目烔烔地对丞相李斯道:叛孽樊於期逃至燕国,贱人太子丹竟然敢收留于他,分明是不把我这个秦王放在眼里,依丞相之见我现在是不是要借机对燕发兵?
丞相李斯慢条斯理道:依卑臣之见,现在不宜对燕发兵。卑臣自幼便敬仰经商之道,现在看事情也习惯用商人的思维去思考,凡事先考虑利弊。
丞相李斯又道:我军虽说勇猛顽强,战无不胜,统一天下也是必然趋势,但我军刚刚战完赵国没有几日,军队中不足之处都已显现,需要加固完善。如若现在攻打燕国绝不是最佳时机。
秦王怒目道:可樊於期不除,必是后患。
李斯道:区区一个叛贼,我们可以另行他法。不如重金悬赏。
秦王:好,张贴布告以黄金千两,食邑万户索取叛贼樊於期的头颅。
2,四个月之前。
燕国的御花园春光乍暖,万物复苏。枝头有鸟鹊叫,桥下有春水流。
太子丹倚着桥栏,眺望天际对身边低头看着桥下流水的田光说:老田你年轻时身手矫健,以一抵十,抵百,甚至抵千抵万,但现在你老了,我用力一脚都能把你踹这桥下去。但你沉淀下来的是经验,我相信以你的眼力可以找到一个像你年轻时一样身手矫健,以一抵十,抵百,甚至抵千抵万的刺客,我要杀了嬴政。只有杀了他才能保住这御花园的鸟叫鹊鸣,我们才能像现在这样悠哉地看着这小桥流水。
田光慢慢抬起头,双鬓染霜。
田光看了眼太子丹,诡异的笑了笑,道:有一个人是当今燕国乃至天下最好的刺客,他的十步必杀,可以在十步之内任意取任何人的毛发和卵,当然也包括首级。如果他现在和最辉煌时的我比试一番,最辉煌时的我得叫他师父。
太子丹:他是谁?
田光:荆轲。
3.燕国最繁华的夜市街道,灯红酒绿,人声噪杂。
一个不太大的狗肉馆子,生意火爆。三个店小二和一个狗肉厨子手忙脚乱的穿梭往来在后厨房和前厅之间。小店老板狗肉张却闲若无事一般与荆轲,高渐离吃着狗肉,喝着酒,吟着诗,唱着曲,吹着牛逼。
小店桌上换了好几波客人之后,人渐渐少了,街也静了,三人面前的两坛白酒也基本空了。
此刻,狗肉张大醉,高渐离,荆轲中熏。
狗肉张朦胧着醉眼道:阿轲,你的功夫炉火纯青,燕国第一,天下无双,怎么做到的?
荆轲将衣领向下猛的一拉,袒露出半个左肩,左肩上一道半尺长的刀疤。荆轲道:这道疤是我小的时候与人比武留下的,这道疤再长一指切掉心脏,再深半指割断动脉。那个人当时是我们牧野的功夫第一人,打败他后我就是牧野功夫第一人,今天你问我怎么做到的,那我告诉你,挑战别人封的第一,赢了,不死,你就成了第一。
狗肉张趴在桌上没有回应。
荆轲意犹未尽,转头问抱着筑不撒手的高渐离道:普天之下,谁的剑最锋?谁的招最快?
高渐离挑挑眉毛笑道:盖聂的剑最锋,鲁句践的招最快。哈哈。
荆轲一脸不屑道:我那时处世尚浅,换做现在他们根本不值得一提。
高渐离道:就算是你的剑最锋,你的招最快,你武功盖世,你天下第一,可那又能怎么样?你喝的酒都是狗肉张请的,你睡过的女人都是我送的,你除了一身肌肉,你两袖清风。
荆轲:你们对我的好,以后我一定会还的。其实最好的武者并不是能够轻松砍下别人的脑袋,而是能够窥见自己的未来。相信我,总有一天会因为我,你们而骄傲的。
趴在桌上的狗肉张慢慢抬起头往地上干呕了两口道:骄傲个屁,什么时候把你姐姐介绍给我行不行?
4.牧野,荆轲破败的小院。
田光:去,荣华富贵,不去,诛连九族。好好想想。
太子丹:好好想想。
荆轲:不用想了,是时候发光了,但求太子答应我,成功了我还是我,失败了和我家人无关,尤其我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