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有些往事,该不该写出来,自己也很犹豫。
比如,有一位顾客,在我开店之初,虽然我们当时彼此熟识,在一块儿吃过几次饭;但是我和他,生意上却没有什么往来。那时,我们只算是熟人关系吧。
有一次,准确的说,是2010年的6月19日。他来到我店里,买了两幅我当时刚收到手的,省内青年画家董勇的人物画,四尺斗方,价格是60元每幅。当天中午,我还请他和另外几位朋友,吃了一顿饭,花费130多元。可是,没曾想,到了下周,也就是6月27日那天,这位熟人,竟然又把董勇的那两幅画给拿了回来,说:“这东西不对,是假的”,要退还给我。我二话不说,按他的要求,退还了100元钱给他。
而事实的真相是: 那天,买了我卖给他的董勇的国画之后,在别的地方,他又以每幅三十元的价格,买了另外几幅董勇的斗方人物画作品。卖给他作品的W,我们彼此也熟悉得很。并且,我和W买的,是同一个人同时卖出的同一批东西。W卖给这熟人的,还是我挑过剩下的作品。而这位熟人,竟说我卖给他的是假货,真是令人无语。再者,董勇根本没什么名气,几十元一张的国画,都卖不够功夫钱,有必要造假吗?如果,卖给这熟人的东西,的确是假货,我当然无话可说。可分明是大开门儿的真东西,他还非说是假的。这未免太让人伤心和生气。我也懒得辩解。此后的至少两年之内,我和他,没有再做过生意。再后来,随着我们的交往慢慢增多,了解深入,关系“解冻”向好,也逐渐做了几单生意。后来,我和这位曾经的熟人顾客,竟也处成了朋友。
所以,如今回头想想,有些小事情,我们似乎没有必要争一时之高下,而将彼此的关系彻底闹翻搞砸。因为生意场上,既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做生意,和气生财。当信此言,不为虚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