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句深深触动了我的话——结婚趁晚,离婚趁早。
如果提早两年领证,估计就会印证了“离婚趁早”这句话,因为那一年我们实在受不了——分手了。
瞄了一眼身边的沙发,“葛优瘫”B君正在精神涣散地玩着手机,想起“志明与春娇”里的志明。
除了样子不像以外,其他的简直几乎一样。
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伟大,最后还是把这个“废人”给承包了。
说起B君,我们也算结婚趁晚,认识了5年,虽然不是一直在一起。
在其他人都奉“子”成婚的时候,我们俩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去民政局了领证。
领证前的半年,我还跟着别人在一起。
那个“别人”对我无微不至,体贴到我和朋友出去逛街还开着车悄悄地跟在后面。
可惜,当爱已成习惯,看任何东西都会觉得不顺眼,摸任何东西都会觉得不顺手……
认识B君,还得托大学同系前男友的“福气”。
当初他的电脑坏了,还是B君帮忙,远程操控系里唯一通过基础电脑考试的——我。
可惜在计算机系学艺不精的B君,操控一个半吊子的艺术生,结果就是把“CDFE”盘合成一个“B”盘。
最后前男友在去电脑城维修电脑的时候,搭讪了卖电脑的妹子。
而B君顺理成章地趁人之危了……
记得当初一到打雷的时候,必定收到远在大学城的B君短信“下雨了,注意打雷”。
吓得室友们都说让我拉他进黑名单。
不知道不觉这样的短信收了半年多,终于停止了。
当问候已成习惯,不自觉地就会想念……
想不起当初是怎么答应了,就这样习惯了身边有了他。
“习惯”真的很可怕,它会让别人的好对你的不便,别人的坏更体现了他的好。
不想再去熟悉一个新的“习惯”,便变得依赖以前的“习惯”,离不开。
一年又一年,身边的他依旧是他,幼稚的他,坏习惯的他,勇往直前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