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IP,很多人会联想到网站,如果你马上在搜索引擎检索这两个字母,排在第一位的也是你所使用网络的IP地址。
但此刻我要说的IP,不是网址,而是我的超级英雄。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超级英雄,超人、蜘蛛侠、美国队长、绿巨人浩克等等。这些超级英雄一直陪伴着我,小时候看着关于超级英雄的动画,也会经常幻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拥有拯救地球的超能力。
参加工作后,我惊喜的发现儿时的超级英雄开始频繁活跃在大屏幕上,更让人脑洞大开的是漫威公司还精选了几个超级英雄组成了史上最强的团队:复仇者联盟。同时,关于超级英雄的网络游戏、动画大电影、玩具等衍生品也都被漫威公司充分开发。
如果你不太关注这些超级英雄,那么,徐峥导演的囧系列电影你应该比较熟悉了。从《人在囧途》到《泰囧》到今天的《港囧》,“囧”这个长得不怎么好看的词汇给中国电影资本市场带来了28个亿的票房收入。而这,仅仅只是个开始。徐峥的下一部电影印囧正在筹划之中。囧系列电影就像超级英雄对于漫威公司而言,就像多啦a梦对于日本文化市场而言,显然已经成了徐峥要充分开发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潜在财产,这就是IP,超级英雄是IP,多啦a梦是IP,确实长得不怎么好看的囧同样也是IP。
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首字母简写,翻译为知识财产。没错,它是个法律术语。一个我们法律人都不怎么关注的法律术语,却被全世界的文化创新市场充分开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商业奇迹。我可以清楚的告诉大家,IP+一个单词right(权利)就是知识产权。
或许你在想,即便IP是个法律词汇,也跟法律业务法律市场没有半毛钱关系。不论你喜不喜欢,相不相信,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思维已经开始在各个行业洗牌,理所当然包括我们律师行业。短短数十年,互联网用它几乎病毒式的连接和传播速度,引爆了以超级IP为核心的动漫、游戏、文学、电影等行业,使众多行业共生共融。
在文化领域创建自己的超级IP时,一直理性与保守的法律服务市场,是否会选择置身世外呢?我们可以看一下天同律师事务所的成就。
天同,成功创造了自己的大IP:无讼。围绕着无讼,天同开发了无讼阅读、无讼案例、无讼名片、无讼学院。围绕着无讼,模拟法庭、天同码图书也被充分开发。换句话说,天同,一个只有12位执业律师的事务所创造了无讼,无讼却成了全中国20多万法律人的超级英雄。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儿时的梦想,成为一个超级英雄。说实话我也知道,这是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偶尔想起这个空想呢,也会偷偷的傻笑。直到最近漫威又创造了一位新的超级英雄:蚁人,花千骨电视剧在播放的同时,关于花千骨的网络游戏、音像被同时开发,花千骨电视剧里的毛毛虫玩具满大街都是。
我开始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坚持要变成一个能够拯救地球的超级英雄,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我可以创造出一个超级英雄,一个属于我们法律领域的超级IP。文化领域可以创造自己的IP,法律领域天同也在创造自己的IP,作为青年律师,接受新事物相对来说也比较快,在国家政策都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互联网已经使得任何行业都不再孤立存在,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置身于这场改革创新的时代浪潮中,我们青年律师也应该行动起来,来创造属于我们的超级英雄: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