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微信说:当年我们看的那些小说都被拍成了电视剧。朋友跟着来了句:一部更比一部雷。
其实我还有后半句没来得及说:原来,我们都已经这么老了。是啊,我们已经可以想当年了,还能够动不动就来句,这个小说十年前我就看过了。跟失联的老同学重新联系上的时候也能说一句:我们都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了!
我们已经这么老了呢!
当年看的《佳期如梦》被拍成电视剧夸张一点说,都已经快十年了。最近播出的《亲爱的翻译官》,其原著缪娟的小说《翻译官》也是十年前看的了,以致于我刚开始看电视剧的时候毫无熟悉之感,因为都忘得差不多了啊!于是我又闲极无聊的去回看小说,才发现原来真的不能怪我没有熟悉感啊,实在是电视剧已经改得面目全非了。可能是原著小说尺度太大,如果真按照那个拍出来的话,那啥,肯定会被“咔嚓”。
其实我对电视剧的要求不算高,本来就是个打发时间的东西嘛,只要里面有帅哥靓女养眼对味就足以。至于剧情雷不雷嘛,我倒不是很介意。
所以,《亲爱的翻译官》尽管改的跟原著真的没什么关联除了都是翻译官以外,尽管国民初恋我好基友的老公在里面时不时的就咆哮一番,可,那整体颜值,还是让我看了下来呀!可见,长得好看就是资本呢!
PS:这篇文章我到底想表达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呢。也许我就只是写下了我所想到的,没有任何明确要表达的东西,也许该反省一下自己写作模式,不能只是为了完成每天字数500+的任务的写,前期就是要坚持,但还是应该尽可能的高质高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