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在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势在于方便快捷又隐秘,难点在于很多时候配偶不同意离婚,或者提出让人无法接受的财产分配要求。
诉讼离婚的优势在于你只要有坚决离婚的意愿,你一定可以把婚离掉,不管配偶同不同意,同时对于财产分配法院也会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判决,劣势在于诉讼时间长,花费成本多,同时,因为打官司的原因,你的婚姻、情感方面的隐私可能会被你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所知道,对你的生活、心理造成一定影响。
鉴于你的丈夫有家暴史,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就说一下诉讼离婚吧。
首先,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诸如重婚、家暴、分居等情形只是确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衡量参考标准,法院不会单单因为有家暴、分居甚至重婚的情形就直接判决离婚的。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非常空洞的概念,以夫妻吵架为例,有些小夫妻狠狠的吵了一架、哭得要死要活的,就认为他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有些老夫妻三天两头吵架,早已认为吵架是夫妻生活的一部分,完全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每个人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衡量标准是不同的。
对于家暴,法院会考虑家暴的程度是否足以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如果你手中没有多次的因家暴而报警的记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丈夫长期家暴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就想以家暴为由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不用担心,正如之前所说的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非常空的概念,你的离婚意愿非常坚定也是一种夫妻感情破裂的体现。
如何体现离婚意愿坚定?
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对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的案件,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前提下,六个月内不准再次起诉。
所以,只需要再耐心多等待六个月,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