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发于同名公号
这是虽已知错并心痛,但并不是痛苦不堪,更多流露出年少轻狂时的轻愁与倔强。
认错很难,特别是年少的时候。
人到中年,为了现实的利益,认错应该比较容易。
有的时候认错并道歉,有的时候认错但不道歉,有的时候道歉但不认错。
这一点,我很佩服日本人,无论做什么,点头、鞠躬、su mi ma sen。
我不算是个脸皮厚的人,一向觉得认错、道歉很难。
《论语》中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不过,事到临头,即使是孔子,对认错也持暧昧的态度。
孔子曾被人问鲁昭公是否知礼法,他说“知礼”。
之后,孔子又被质问鲁昭公娶了吴国的同姓女子,是否合乎礼法。
孔子答“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我孔老二真幸运啊,如果有错误,别人一定知道。”
孔子没有正面回答鲁昭公的行为是否合乎礼法。而是揽到了自己身上,说如果有人指出他的错误,这是他的幸运。
想来也是,孔圣人怎么可能直接打自己脸呢?
他为尊者讳,不敢也不愿指出君王的错误,只好装腔作势抖机灵。
“苟”之一字,用得尤其好。你说有就有,你说没有就没有,与“莫须有”实乃异曲同工之妙。
儒家另一部经典《左传》又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我只想说一句:咳咳哒!
枭雄有时冠冕堂皇得多。他们在做事时深谋远虑,先想好理由,以免被人指责。
这其中,广为人知的当属曹操。
《三国演义》中曹操说自己“吾好梦中杀人”。实质上这是为他的多疑和被迫害妄想症开脱。
《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无从考证。
历史上,皇帝的认错事例有不少。
皇帝乃天子,君权天授,拥有无上权威,除非在紧要关口,轻易不会认错。
天宝十五年(756年),安禄山攻陷了潼关,长安门户洞开。
大唐皇帝李隆基仓皇逃亡。行至马嵬坡,随行的将士发生了兵谏,要求诛杀“祸本”——杨国忠、杨贵妃,“六军不发无奈何”。
李隆基迫于形势,只得无奈答应将士的要求,并安抚,说“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朕甚愧之”,这才得以保命,跑到成都。
在文艺作品中,皇帝的认错表现比较有戏剧性。
有一出戏《斩黄袍》;《阿Q正传》里面阿Q的唱词“悔不该,酒醉错斩了郑贤弟”实际是出自此。
这戏说的是赵匡胤杀了谏言的结义兄弟郑恩,以醉酒为借口来推脱责任。
郑恩的妻子陶三春率兵围攻皇宫,誓杀昏君为夫报仇。
赵匡胤无奈之下只得脱下龙袍,陶三春当众将黄袍斩为两段,方才泄心头之恨。
在发生灾疫时,皇帝有时也不得不认错。
因为根据儒家“天人感应”的说法,皇帝的言行要顺应天意,如果上天不满皇帝的行为,就会降下灾难祸患来警示。
万历十三年(1585年),发生了严重的旱灾。万历皇帝在各地求雨无果的情况下,亲自步行至天坛祈雨。
礼毕,皇帝向高级官员发表训辞。“万历声称,天时亢旱固然是由于他本人缺乏德行,但同样也是贪官污吏剋剥小民、上干天和的结果。现在务必要改弦更张,斥退坏人,引用好人”。(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皇帝的自我责备,可能有用。“希望就产生于这种人为的奋斗之中。他的挣扎,他的自我责备,以及他对臣僚所作的爱民的训示,都可以安慰困窘中的人心,有如一服清凉剂。”(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罪己诏”用多了,则没用处。
晚明的末代皇帝崇祯,比较惨。在其任内,由于战乱、灾害,帝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他多次下达“罪己诏”检讨自己过失,同时不忘斥责官员,如“诸臣失算”、“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奸吏贪官,专工揞克,横征暴赋,不顾凋疲”、“大臣不法,小臣不廉,言官前鼠而议不清,武将骄懦而功不举”云云。
与东方的皇帝不同,西方的皇帝“君权神授”,遇到灾祸,向上帝忏悔。
1453年5月28日,拜占庭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亲自参加了在圣索菲亚大教堂的礼拜。
“他坐在祭坛右侧的皇座上,满腹热诚地领取圣餐,跪倒在地,恳求上帝大发慈悲,宽恕他们的罪过”。(罗杰·克劳利《1453:君士坦丁堡之战》)
这当然没有挽救君士坦丁堡第二天被奥斯曼土耳其的大炮攻陷的命运。
那么小人、奴才怎么认错?
没等主人开口,先来一句“奴才该死”、“臣罪该万死”。
有的时候这些人确实被治罪了。多数情况下,高高举起的板子轻轻落下,因为他们忠心耿耿,还要这些人来办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