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喜欢念书,安生喜欢摇滚
七月认真学习,安生自在游走
七月是白玫瑰,安生是蚊子血
我是七月,也是安生。
18岁以前,是单纯的七月,念书,上课,写作业。偶尔打开电脑,欣赏一部电影,听首老歌。
18岁以后,是七月与安生,在医科大学念书,却想要流浪的生活。沉醉于后海酒吧的醉生梦死,迷恋于摇滚Rapper的帅气自然,想要成为一位艺术流浪者,键盘,乐队,感受生活。 可是,35岁以前叫流浪,35岁以后就叫浪,安生累了,还有七月,还有家,可是如果我浪了,就连家都没有了。就算再爱音乐,我也要活下去。
有人说,第一热爱的做兴趣,第二热爱的做职业。一旦一种兴趣成了谋生的工具,那我每天要做的可能是练各种各样枯燥的曲子,然后面对一群无视音乐而嘻哈的麻瓜。
我喜欢在树下透到身上的阳光,与那些从亿万光年来,经过无数滤片的筛选才经过我的眼前的光子精灵邂逅。喜欢在月下举起双手,任凭月光划过指间,如水的月色是浪漫的告白,是夜幕自然深深的眷恋。喜欢黑色和白色的搭接,一阴一阳,自生万物。我梦到,在迷雾中,自己是迷途的孩子,穿过朦胧的树林,寻找你的手。我想到,赤子是不知道孤独的,赤子孤独了,能创造一个世界。
我也喜欢黑暗的刺伤,灰色的阴霾,摇滚的狂热,热舞的祭奠。喜欢一场轰轰烈烈的大雨,站在其中,看着雨水顺着发际成滴成股,淫雨霏霏,雾气弥漫,将重心移至脚跟,与世界背对拥抱。
可以是安静文艺的书卷,也可以是热情奔放的白羊,一群人面前,我是安生,另一群人面前,我是七月。我是七月,也是安生。我恨过你,但我也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