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航向、规划蓝图,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境界,昭示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法治强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从中国当前社会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中国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广大民众中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就必须尊重中国传统法律文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重构中华法系;就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治强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灵魂,是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法治强国,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增强广大民众的法治意识,培育良好的法治氛围。在法治国家,法律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是终极意义上具有限制和裁决人们行为力量的依据,也是公民行为的最终导向或者是法治活动的唯一准绳。通过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能在全社会营造出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司法保障体制。以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和成效,让法治信仰日益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社会的基础日益稳固,建设起高水平的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