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实例
类与实例相互关联着:类是对象的定义,而实例是“真正的实物”,它存放了类中所定义的对象的具体信息。
下面的示例展示了如何创建一个类:
class MyNewObjectType(bases):
''' 创建 MyNewObjectType 类'''
class_suite
关键字是 class,紧接着一个类名。随后是定义类的类代码。这里通常由各种各样的定义和声明组成。新式类和经典类声明的最大不同在于,所有新式类必须继承至少一个父类,参数 bases 可以是一个(单继承)或多个(多重继承)用于继承的父类。
创建一个实例的过程称作实例化,过程如下(注意:没有使用 new 关键字):
myFirstObject = MyNewObjectType()
类名使用我们所熟悉的函数操作符(()),以“函数调用”的形式出现。然后你通常会把这个新建的实例赋给一个变量。赋值在语法上不是必须的,但如果你没有把这个实例保存到一个变量中,它就没用了,会被自动垃圾收集器回收,因为任何引用指向这个实例。这样,你刚刚所做的一切,就是为那个实例分配了一块内存,随即又释放了它。
类既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这全凭你的需要。最简单的情况,类仅用作名称空间(namespace)。这意味着你把数据保存在变量中,对他们按名称空间进行分组,使得他们处于同样的关系空间中——所谓的关系是使用标准 Python 句点属性标识。例如,你有一个本身没有任何属性的类,使用它仅对数据提供一个名字空间,让你的类拥有像 C 语言中的结构体(structure)一样的特性,或者换句话说,这样的类仅作为容器对象来共享名字空间。
示例如下:
class MyData(object):
pass
mathObj = MyData()
mathObj.x = 4
mathObj.y = 5
mathObj.x + mathObj.y
9
mathObj.x \\* mathObj.y
20
方法
在 Python 中,方法定义在类定义中,但只能被实例所调用。也就是说,调用一个方法的最终途径必须是这样的:(1)定义类(和方法);(2)创建一个实例;(3)最后一步,用这个实例调用方法。例如:
class MyDataWithMethod(object): # 定义类
def printFoo(self): # 定义方法
print 'You invoked printFoo()!'
这里的 self 参数,它在所有的方法声明中都存在。这个参数代表实例对象本身,当你用实例调用方法时,由解释器传递给方法的,所以,你不需要自己传递 self 进来,因为它是自动传入的。
举例说明一下,假如你有一个带两参数的方法,所有你的调用只需要传递第二个参数。
下面是实例化这个类,并调用那个方法:
> > > myObj = MyDataWithMethod()
> > > myObj.printFoo()
You invoked printFoo()!
\\init\\(),是一个特殊的方法。在 Python 中, \\init\\() 实际上不是一个构造器。你没有调用“new”来创建一个新对象。(Python 根本就没有“new”这个关键字)。取而代之, Python 创建实例后,在实例化过程中,调用 \\init\\()方法,当一个类被实例化时,就可以定义额外的行为,比如,设定初始值或者运行一些初步诊断代码——主要是在实例被创建后,实例化调用返回这个实例之前,去执行某些特定的任务或设置。
创建一个类(类定义)
class AddrBookEntry(object):
'''address book entry class'''
def __init__(self, nm, ph): # 定义构造器
self.name = nm # 设置 name
self.phone = ph # 设置 phone
print 'Created instance for:', self.name
def updatePhone(self, newph): # 定义方法
self.phone = newph
print 'Updated phone# for: ', self.name
在 AddrBookEntry 类的定义中,定义了两个方法: \\init\\()和updatePhone()。\\init\\()在实例化时被调用,即,在AddrBookEntry()被调用时。你可以认为实例化是对 \\init\\()的一种隐式的调用,因为传给AddrBookEntry()的参数完全与\\init\\()接收到的参数是一样的(除了self,它是自动传递的)。
创建实例(实例化)
> > > john = AddrBookEntry('John Doe', '408-555-1212') # 为 John Doe 创建实例
> > > jane = AddrBookEntry('Jane Doe', '650-555-1212') # 为 Jane Doe 创建实例
这就是实例化调用,它会自动调用 \\init\\()。 self 把实例对象自动传入\\init\\()。
另外,如果不存在默认的参数,那么传给 \\init\\() 的两个参数在实例化时是必须的。
访问实例属性
> > > john
> > > john.name
> > > jane.name
> > > jane.phone
一旦实例被创建后,就可以证实一下,在实例化过程中,我们的实例属性是否确实被 \\init\\() 设置了。我们可以通过解释器“转储”实例来查看它是什么类型的对象。
方法调用(通过实例)
> > > john.updatePhone('415-555-1212') # 更新 John Doe 的电话
> > > john.phone
updatePhone()方法需要一个参数(不计 self 在内):新的电话号码。在 updatePhone()之后,立即检查实例属性,可以证实已生效。
创建子类
靠继承来进行子类化是创建和定制新类型的一种方式,新的类将保持已存在类所有的特性,而不会改动原来类的定义。对于新类类型而言,这个新的子类可以定制只属于它的特定功能。除了与父类或基类的关系外,子类与通常的类没有什么区别,也像一般类一样进行实例化。注意下面,子类声明中提到了父类:
class EmplAddrBookEntry(AddrBookEntry):
'''Employee Address Book Entry class''' # 员工地址簿类
def __init__(self, nm, ph, id, em):
AddrBookEntry.__init__(self, nm, ph)
self.empid = id
self.email = em
def updateEmail(self, newem):
self.email = newem
print 'Updated e-mail address for:', self.name
现在我们创建了第一个子类, EmplAddrBookEntry。 Python 中,当一个类被派生出来,子类就继承了基类的属性,所以,在上面的类中,我们不仅定义了 \\init\\(),UpdateEmail()方法,而且 EmplAddrBookEntry 还从 AddrBookEntry 中继承了 updatePhone()方法。
如果需要,每个子类最好定义它自己的构造器,不然,基类的构造器会被调用。然而,如果子类重写基类的构造器,基类的构造器就不会被自动调用了——这样,基类的构造器就必须显式写出才会被执行,就像我们上面那样,用AddrBookEntry.\\init\\()设置名字和电话号码。我们的子类在构造器后面几行还设置了另外两个实例属性:员工ID和电子邮件地址。
注意,这里我们要显式传递 self 实例对象给基类构造器,因为我们不是在该实例中而是在一个子类实例中调用那个方法。因为我们不是通过实例来调用它,这种未绑定的方法调用需要传递一个适当的实例(self)给方法。
使用子类
> > > john = EmplAddrBookEntry('John Doe', '408-555-1212', 42, 'john@spam.doe')
> > > john
> > > john.name
> > > john.phone
> > > john.email
> > > john.updatePhone('415-555-1212')
> > > john.phone
> > > john.updateEmail('john@doe.spam')
> > > john.email
一点笔记:
命名类、属性和方法
类名通常由大写字母打头。这是标准惯例,可以帮助你识别类,特别是在实例化过程中(有时看起来像函数调用)。还有,数据属性听起来应当是数据值的名字,方法名应当指出对应对象或值的行为。另一种表达方式是:数据值应该使用名词作为名字,方法使用谓词(动词加对象)。数据项是操作的对象、方法应当表明程序员想要在对象进行什么操作。在上面我们定义的类中,遵循了这样的方针,数据值像“name”, “phone”和“email”,行为如“updatePhone”, “updateEmail”。这就是常说的“混合记法(mixedCase)”或者“骆驼记法(camelCase)”。“Python Style Guide” 推荐使用骆驼记法的下划线方式,比如,“update\_phone”, “update\_email”。类也要细致命名,像“AddrBookEntry”、“RepairShop”等就是很好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