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正因我先有声明交待,我女的学业从此不依靠我,而在她日常生活方面,我只教会她自己做力能所及的事,不能完成的事务才是我义不容辞看情况施以援手,但前提必是她先提出请求,必该帮助的,如还不到二年级,我只给她买了闹钟,调好她起床时间,说明她书不是为父母读,所以她起床不需我俩叫醒,主动听铃先起床,再叫请她妈做早餐,我俩只算被动,她自做好洗漱检查,整理当日书本学习用品是否带齐,日日如此,一旦开端良好,久成习惯自然。到二年级后她已学会做她能做,即算每期开学都是自己记好放假时老师交待,保管好下期入学须知,我只如实给钱,交由她购买所需,整理用品,因每老师有教,她心里有数,知己所需,比父母整理得更齐备。
感言:现代因父母相信再苦不能苦孩子,家长乐为孩子当牛作马,事事包办代劳,只求孩子成绩好就好,不看孩子学习态度和存心,无视“林则徐”当年写的“十无益”其中两点即“行止不端,读书无益”,”心高气傲,博学无益”警告,而此前有“子不嫌母丑,犬不怨家贫”,现代却有小学同学因觉父母长得不帅不美请家长,到初中十一二岁后敢顶撞甚至开始打骂父母,父母不敢多言,还把这种现象视为孩子青春期“逆反”是正常现象,其实该现象只是现代独有表现,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现代的本末倒置已让不少父母尝到自酿苦酒,叫苦不迭,现有谈女朋友之人子不敢说有长得不好有残疾之父母,怨家贫不如狗的子女不是个例,可世界难再找有当今中国父母对子女的爱真是无微不至,愿为子女无条件效劳付出,不但有求必应,而且无求也主动作为,特是为子女竭尽全力,倾其所有,却终难得儿女知恩图报,领情,实是不知碗米恩人担米仇,但父母仍觉得非做不可,是责任,是义务,无所不包,儿女坐享其成觉得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父母就该如此。
现一些为人父母可笑的是,总觉得米国家庭教育理念好,法规制度好,儿女成年父母就不用管了,无视中国有集数千年教子之经验方法理念,其实米国教育跟与我国传统家庭教育无法比论,他们没有孝文化传承,家人不显亲情,而我国教孝,古人造“孝”字,是上有“老”,下有“小”,父子有亲,家庭其乐融融,幸福延绵。
而我国法律明文同样规定,父母同样可以这样做不违法,即把子女十八岁当成年,国家对孤儿供养只到十八岁,而到十八岁男女时无特珠原因应该自立自强,自谋发展,必:对自己违法犯罪行为负完全责任,不应该再依赖父母,但可悲的是我国不少父母太爱子女护犊,仍心甘情愿给子女当奴作仆,事事包办,任其啃老难得依靠。别怪国法无规,纯是自作自受,子女被惯坏!